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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野猪的肉骚,你吃了吗?”有人好奇的问道。
人质咬了口梨子,摇摇头:“没有,他们自己都不够,怎么可能给外人?”
众人“切”了一声。
“能吃到肉,早知道我们也跟着那边走好了。”有心直口快的同学马后炮的说道。
这话让作为领头的孙同等人不大高兴,“怎么?你后悔啦?现在就去啊!没人拦着你。”
“我就是说说……”同学的语气比较没理。
孙同“哼”了一声,说道:“那个方颂胆子倒是大,看着面善,心却狠,吃猪肉?他身手那么牛,恐怕这猪都是他自己杀的!”
作为一名大学生,又是文艺生,孙同励志做一名天王歌手,怎么可能做杀猪那种事情?
无关于他想不想做,而是他根本做不来!
果然,他这话一出,人质便点头,一副活见鬼的样子说道:“真是他自己,方颂表面上看着斯斯文文,真想不到,他用一把小刀干倒了一头野猪!不过他也受了点伤,好在不重,剥皮的时候也是他弄的,那手法熟练的简直像个屠夫!”
人质像讲故事一样夸张的不得了,但众人还是听的入神,本身方颂就与众不同,经过这么一宣扬,简直为他自身添了一层奇幻色彩。
尤其是方颂党的女生,对阿修罗一样的男神毫无抵抗力,对着空气也能发花痴。
“哇,那简直太酷了!”
聂锡党不服气:“那有什么,杀猪也崇拜,一群脑残!”
聂锡对此没有发表看法,他和方颂本身就是两种人,两个路子,就像今天救人一样,有的选择,他肯定会选择偏简单点的方式进行任务。
方颂却是主动挑战难度,彰显自己的优秀。
说白了,后者将输赢看的太重,太功利!
安九也这么认为,如今十八岁的方颂在她这个实际年龄有二十五的“老剩女”眼里,简直就是愣头青,太嫩太沉不住气。
他能杀野猪她也不觉得意外,据说方颂天生性子冷,带有煞气,方家为了锻炼他,将他从小就丢去部队,每年训练两三个月才回来,每次都脱胎换骨,为了压住那股煞。
以前她不懂,只把他身上的那股“煞”认为是酷,是帅!
现在冷静下来,头脑清醒时看他,竟然本能想要闪躲,可能就是因为他身上的煞气太蜇人了吧。
安九正溜号入神,朱笔畅碰了碰她的胳膊:“想啥呢?提起你那个老相好,旧情复燃了?你家大叔怎么办?哎,好可怜啊……”
“呸呸呸!”安九推她,一连嫌弃:“别恶心我了,什么老相好?根本就没好过行不行?大叔才是我唯一的男人,我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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