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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彻如今,还是经常会不太敢去回想他究竟是怎么和赵清嶺在一起的。
时至今日,明明已经朝夕相处三个多月了,他还是觉得一切像是一场梦一样。
就因为太不可思议,有时候,他会害怕去回忆那些甜蜜的点滴。
生怕仔细想想、再仔细想想,就会发现有些细节对不上。
也许他会突然间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冰冷狭窄的神经病院里,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他神经崩溃错乱之后编织出来的黄粱一梦。
于是,在这样的恐惧不安里,程彻白天很清醒很幸福。
但晚上睡下之后,偶尔会做噩梦。
梦中,好不容易抓住了一切变成了砂砾,从指缝无情地漏下。
程彻毕竟习惯了从小到大都比较倒霉,因而应付负面情绪非常在行,其实很少掉眼泪。
但大概因为是在做梦的缘故,梦里可以肆无忌惮地大哭,每次都是哭着哭着,把睡在旁边赵清嶺给吵醒了,然后被摇晃着醒过来。
“宝宝,宝宝,彻彻宝贝,你又做噩梦了?”
黑夜里,熨帖在身体上的温度。
温暖的气息,总会在他最为窒息的那一刻救赎一样降临。
赵清嶺哄人的时候,总是很温柔。
会紧紧抱着他,缠着他的身体,抚摸照顾到他每一寸饥渴战栗的肌肤。
“乖,别怕,彻彻乖~梦都是反的。”
“别怕,有我陪着你,谁都不敢欺负你的。我会保护你,最喜欢彻彻了。”
最喜欢彻彻了。
这一句话,无论重复多少次,都能让程彻在耳根发烫的同时感到铺天盖地的心安。
他会,然后偷偷伸手,搭在赵清嶺□□的腰上。
确定他真的在。
确定正在包裹他的这一切让人欣喜若狂的真实。
也只有这种时候,在这样确定地被抱紧、确定自己不再是孤单一个人的时刻,程彻才敢去一点点地回想当初重逢时的那些片段。
在那场婚礼,本来一切都是灰暗的。
只在从赵清嶺从进门那一刻起,世界才重新被染上了颜色、染上了声音。
场地门口,水晶灯不断旋转着。
赵清嶺的眼睛和当年一样漂亮,整个人光彩夺目,胸口的精致领针反射着银色的光。
时隔多年,他和记忆中的样子分毫没变。除了衣着更成熟、模样更加帅气之外。
最让程彻意外的是,这个人……明明也已经二十七八岁了,唇角上、笑眼里,竟还依稀透着当年的少年气息。
高中的时候,程彻曾无初次偷偷看着赵清嶺的侧脸,想着将来……五年后、十年后,这个人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
直到那一刻,在那场婚礼上,本以为只存在于幻想中的“未来”,就这么照进了现实。
他看到了他,正是他想象中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那个样子。
以至于之后的几分钟、十几分钟、几十分钟,仿若时空回闪、万物流速惑乱,程彻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去的。
整个人,好像已经听不见声音,也看不到别的东西。
只有眼睛,仿佛被磁石吸住了一样,悄然跟着赵清嶺。
然而赵清嶺那边,则不出意料地……潇洒、自信、光芒万丈、笑容灿烂,并且自始至终完全没有往他这边多看一眼。
程彻在失落的同时,竟也有些偷偷松口气的感觉。
时隔多年,本来也许赵清嶺就已经不记得他了。
就算记得,自己的样子大概也只比当年还要平庸、乏味,自己都不喜欢。
所以,他倒宁可赵清嶺不记得他。总好过从那双好看的眼睛里看到冰冷的、漠然的、不想扯上任何关系的眼神。
于是他默默看着赵清嶺坐下,开始和大家聊天。
自己则夹了最近盘子里的一小口豆角,没滋没味地嚼啊嚼。
其实他挺饿的。
那天早上胃痛得厉害,一早上没有吃什么东西。
等到中午婚宴的时候倒是不怎么痛了,明明很饿却又吃不下,也是费解。
就这么低头嚼了一小会儿豆角,其间根本不知道赵清嶺什么时候出去了,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回来了,更不知道为何他突然就跑来到自己身边。
“程彻,好久不见。”
那声音天籁一般。轻轻震颤着耳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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