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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
这家书店刚开始营业的当年,还没有现在这么火。
如今它已是妥妥的网红,而那时还没有这个词,毕竟网络尚未如此发达,智能手机方兴未艾,如同这家书店。
当时它刚于这座城市发家,将将开了两家分店,一家在新城区,一家在老城区。
新城区的店走的是极简北欧风,老城区的店走的是文艺怀旧风,那些设计、内饰、布局、摆货,看似停留在上个世纪尚不太快的时光里,慵懒闲适得漫不经心,其实细节里全是匠心独运的精致。
琳琅摆着小文具的窗户后面,是可以喝咖啡的长条桌,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正在手脚麻利地收拾用过的杯盘,给新客人腾出位置。
她叫程愫祎,个子不大,属于骨架小巧的类型,这样的骨相非常撑得起她那身青春期特有的婴儿肥,看起来肉肉糯糯十分讨喜;一头直发简单绑成马尾,干活时总是紧紧抿着小小的嘴,带一副很严肃的表情。但一旦与人对视,她总会倏的一下释放出一朵甜蜜的微笑,用这朵微笑将人轻易召唤过去,与她攀谈几句。
这是个几乎放在所有随机人群中都不太可能让人一眼就觉得是最漂亮那个的女孩,但若你认识她,就会发现她是个几乎放在所有随机人群中都非常容易让人最喜欢的女孩。因她五官着实小巧,又太过清淡柔和,并不鲜艳夺目,但一旦你与她互动,就会被自她而来的如沐春风抓住心弦,进而注意到她其实面容姣好耐看,而且是毫无攻击性的那种很温和的美好。
由不得人不喜欢。
程愫祎每天放学过来帮忙,收拾餐具,打打下手,将将能挣些零碎收入。
她每日的固定工作里最重头也是最令她喜欢的一部分,是寄明信片。
这家书店的一大噱头就是可以寄送写给未来的明信片。
这个创意当然能轻易迷住不少年轻人,尤其是女孩,所以就算实体书店已经不景气,这家这么一另辟蹊径,至少每天明信片的销售是很有保障的。
他家的明信片可以堂而皇之卖得比别家贵——邮费要算上,人工要算上,管理费要算上,但再贵也不过就是几块钱,谁都买得起,何乐而不为呢?
书店二楼挂着占据了一整面墙的明信片储存袋,从上到下,跨度十年,从左到右,则是每年的十二个月,每个月是一组独立的分格,精确到每一天。
这里的日期指的是顾客写在明信片上希望明信片寄到的日期,由顾客自己将其放入对应的袋子里,而程愫祎的任务就是提前两三天将这个日期的明信片一一贴上邮票,投递到邮筒。
从现在开始,未来十年之内的日期都可以寄,足够了。
对于年轻人而言,十年或已是半生,店里再时不时轻轻放一曲陈奕迅的《十年》,便是永不过时的心事与情愫。
这天,程愫祎贴邮票时,被一张明信片难住了。
这张明信片的背面是一片密密麻麻的小字,一个个活泼可爱笑意盈盈,好像下一秒钟就会跳出来圈住你的脖子亲密拥抱。
这字已让她喜欢,虽知道不该细看,却还是忍不住一字一句地读完,内容也亲切美好得足以让人无缘无故掉几滴清澈的泪珠,却不是伤感。
说不清是什么。
看看投递的日期,已是两年前,那几乎就是这家店刚刚开张的时候。
程愫祎有心将邮票也配合着贴得格外漂亮些,可问题是……那些文字满满地挤占了所有的空隙,无论贴在哪儿,都得盖住几个字。
程愫祎思索半天,左右比划。有一个位置其实还好,盖住的这几个字都是猜得出来的,并不影响阅读,可她还是不忍心。
看看地址,就在本市,虽然看起来有点远,不过还是……不贴邮票了,她亲自送过去一趟吧。
此时程愫祎并不知道,有些事是有征兆的。
而且这征兆不止一个,就是从这里拉开了序幕。
那张明信片的收信日期是在两天后。
这天刚好是周六,程愫祎不用上课,而书店开门晚,她查好了路线,按照平日上学的时间起床,她正好可以送完明信片再去书店上全天班。
这个地址是一片处于新老城区之间的富人区,经过湖景公寓后,就进入了肃穆的别墅区。
周末的清晨,夜夜笙歌或劳于心力的富人们大约都还在梦乡中,程愫祎站在大门口,几乎疑心里面无人居住。
但是站在门口帅得像国旗护卫队的保安让她否定了这个猜测。
那个年轻的保安看着她,面无表情地对她敬了个十分标准的礼,顿时让她觉得之前认为人家是保安委实冲撞了,这是士兵吧……
她一时不确定这里是不是军事管制区,住的都是不可说的大人物,不由有些后悔自己的莽撞。
她鼓起勇气走过去,乖巧地问:“我是来送信的,请问可以进去吗?如果不可以,能不能麻烦您帮忙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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