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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有遗憾,才会有如果
叶硕并不好奇儿子的恋情, 在他看来, 十六七岁的少年,情窦初开,对某个女孩子动心,是很正常的事情。
如果恰好那个女孩也喜欢那个少年, 早恋,也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自己虽未在儿子这个年纪对女生动过心, 可二十五岁的那一年, 他对小孩的感情突然发生转变, 之后便犹如野火燎原, 一切都都变得难以控制。
自己二十五岁的时候, 尚且不能控制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儿子正值青春期, 又怎么可能控制的住呢!
只是, 他不好奇,不代表小孩不好奇。
那段时间,叶硕经常看到小孩和女儿嘀嘀咕咕的, 很明显, 是在讨论儿子的恋情。
只是, 叶旦不想说的事儿,她们想问出来可不容易。
即使在同一所学校, 叶柚也是花了两个星期才“调查”出来,叶旦喜欢的女孩子究竟是谁,并将得到的消息告诉给周书。
所以, 当周书兴冲冲的找到叶硕,说有重要情报的时候,叶硕都不用猜,就知道她所谓的情报是什么。
果然,下一刻就听到小孩说:“旦旦喜欢的女孩子,不是榕北附中的哦!”
叶硕听了这话,才有些诧异的挑眉,好奇道:“就他那个性格,还能认识外校的女生?”
周书点头,一脸八卦的样子,说:“那个女孩儿在一中念书,之前中考的时候,就比咱们旦旦低了一分,到了高中,每次联考的时候总和旦旦角逐全市第一的位置。上次他俩一起参加建模大赛的时候见了面,互有好感,最近在约会哦!”
叶硕更好奇,问:“不是一个学校的,怎么经常约会?”
周书忍不住笑,说:“笨呐!你都没发现,旦旦最近天天早起,还总是带两份早餐的事儿了?”
叶硕这才点头,笑的有几分得意,说:“这小子追女孩子的这股劲儿,随我!”
周书摇头,“他喜欢的女孩子类型,和你喜欢的差别很大哦!小柚子给我发那个女孩子的照片了,你看不看?”
叶硕见她兴致勃勃的样子,自然不可能拒绝,便将脑袋凑过去,看小孩手机上的照片。
只看外貌,这个女生和小孩确实不是同一个类型。
小孩年轻那会儿,是漂亮中带着几分乖巧可爱,既能让人眼前一亮,又容易让人不自觉的就产生保护欲。如今到了四十出头的年纪,也只是眼角长了些不明显的细纹,别的变化其实不大,依然带着几分娇憨之气。
而照片中的这个女生,轮廓分明,目光坚定,眉目之间还带了几分英气。
只看照片,就让人觉得,这一定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
要说多漂亮,其实算不上,但绝对属于耐看型,若是站在儿子的身边,也不会让人觉得违和。
叶硕点点头,随口说了一句:“像是他喜欢的类型。”
然而下一刻,他的手臂就被小孩给抓住了,小孩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声音听着竟有几分委屈:“我记得,你经常说,旦旦像你。”
这些年,叶硕早明白了她的脑回路,便点头,回道:“我俩除了喜欢的女孩子类型不一样,其他都挺像的。”
然而,小孩却寻根究底,有些小心翼翼的看着自己,问:“那……如果我们小时候不认识,或者,你的脸一直好好的,没有毁容过,那你是不是,也会喜欢这样优秀的女孩子呢?”
毕竟,这样光芒四射的女孩子,真的很容易吸引到,和她一样优秀的男孩子啊!
叶硕伸手,抚上小孩的微微颤动的睫毛,轻声道:“没有如果,也不会有那样的如果!”
见小孩还想追问,他补充道:“心中有遗憾的人,才会去假设:如果当初怎样,现在又会怎样。”
他突然伸手,将周书搂在怀里,抱得紧紧的,“哥哥此生无憾,所以,不会去做无谓的假设!”
此生,他只要她,不要如果。
在自己的少年时期,她闯入自己生命的那一刻,两人的缘分就已经展开了,不是吗?
曾经的朱邺,不是现在的叶硕,他不够完美,而且,还曾羡慕过小孩的生活。
那时候的他,又何曾敢想,拥有如此幸福家庭的女孩,会属于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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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邺从小早慧,听过身边太多人夸奖的话,这其中,经常伴随着父母的炫耀和旁人的嫉妒。
从他上幼儿园开始,便开始展露头角,成为老师夸奖的对象,也成为父母的骄傲。
只是他不喜说话,更不喜与同龄人交流,空余的时间,他总喜欢往叶爷爷家里跑。
在那里,他所面对的,是一个经常喝醉的老头儿,和永远看不完的书,他听叶爷爷清醒的时候说过,那些书他孙子留下来的。
朱邺对叶爷爷的孙子没有兴趣,但对那些书很有兴趣,在九岁那年,自己的亲爷爷去世之后,他除了对那些书感兴趣之外,每次看到叶爷爷,也会不自觉的多几分亲切感。
不上学的日子,他经常楼上楼下的跑,往返于叶爷爷家和自己家。
只是,偶尔也会觉得,这样的日子有几分冷清。
十一岁生日那天,大年初二,那是爷爷去世之后,自己单独过的第二个生日,不出意料的,家里没有一个人记得这件事情。
一大早起来,父母已经不见了人影,朱邺按照爷爷活着时的习惯,自己给自己煮了一碗长寿面吃了,就准备去叶爷爷那里,待上一天。
可是,在上楼梯的时候,一个小皮球突然滚到了自己的脚下,下一刻,他就听到了小孩的童音:“大哥哥,你能帮我捡小皮球吗?”
他抬起头,看到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站在楼梯的台阶上。
小女孩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手和脚都被裹住了,头上还戴着顶小帽子,露在外面的,只有一张白白嫩嫩的脸,看着粉雕玉琢的,特别可爱。
朱邺的第一反应是,这个小孩,不属于这个四合院。
他虽不善与人交流,但记忆力很好,如果见过这个小孩,不可能没有印象。
更何况,四合院里的那些小孩,从来不会主动和自己说话,并且还偷偷给自己取外号,叫自己木头人。
在他打量小女孩的时候,小女孩也在歪着头看他,过了几秒钟,大概是觉得,自己不会帮她捡皮球,便迈着她的小短腿,像一只企鹅一样,扶着楼梯的栏杆下楼。
可大概是因为穿的太厚,才走了两三个台阶,就身子一歪,整个人倒了下来。
几乎是条件反射的,朱邺伸手,接住面前的小孩,并弯腰将地上的小皮球捡起来,递给她。
朱邺不爱说话,哪怕是面对一个三岁的小孩,也没有多余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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