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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喜欢什么就要做什么吗?”丁思想起一年前张晏晏哭着跟她说“再也不要写故事的”夜晚就难受的要死。
她窝在北方热得能热出鼻血的房间里,听着电话传来风声和哭声,却什么都不能做。
记得大学那会儿,说要做编剧的张晏晏,眼睛里是闪烁着光的,看任何一部电影都要化关系图,说起编剧的专业名词头头是道,一点儿都不像学幼师的人。
丁思没有梦想。在她看来,梦想就像喜欢一个遥不可及的人,明知很难实现,却还是有人为它义无反顾。
仿佛若不能拥有它,余生都将是苟延残喘。
她是理智的人,不会为了遥不可及的东西,而头脑发热,忽略生存的最基本元素。
“任何让你感到痛苦的东西,都说明,从一开始它就是不属于你的。”这是那时候她唯一能安慰张晏晏的东西。
此时想起,她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前方的驾驶座。
任何时候,当一个人,一件事物,让你感觉到痛苦,那就说明不是你的。
现在却依然意外的适用。
王一晨智商不高,但是情商不低,一听便知道张晏晏可能是努力过,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成功,于是三言两语,便将话题错开了。
张晏晏跟着丁思在酒店门口下车,跟王一晨道别之后,张晏晏抿着唇,死活想不通,丁思为什么来魔都。
若是为了钱,可她在帝都买了房,说明已经有扎根的打算。
所以,为什么?
但是,丁思不愿说的事,都是问不出来的,于是,她将双手放在兜里,撑起大衣,抱住了丁思。
“无论如何,欢迎你来魔都。”
丁思单手拍着她的背,“走吧,去吃饭吧。”
老友最好的一点儿就是,不需要客套,反正她懂你所有的脆弱,知道你所有的丑事,无须矫情,也不必客套,三言两语,一问一答,轻轻的一句我来接你,便足以概括所有。
吃过饭后,丁思回酒店,她坐地铁回家,正所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所以任丁思再三挽留,她还是拿着地铁卡亦然挤入人群中。
她掏出手机,点开蠢狗邻居的电子书,说是故事,更像是一个暗恋者的自诉,内容很简单,甚至谈不上文笔,可深受欢迎。
她起初不明白,这种书为什么会畅销,看了几篇之后,渐渐明白原因,因为每个人都会在故事里找到自己。
那个穿着校服,走过夕阳剪影,穿过寂静长巷,永远不会回过头的人。
是每个人都有过的青春回忆。
她的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影子,随后又挥之不见。
顺着之前的记录看下去,唇边不禁荡起一抹笑容。
“跟同学出去吃饭……碰见我家那只蠢狗……她正在跟几个女生说……小时候被狗追的事……她说跑不过那条大狼狗的时候……突然看见有一个男生慢吞吞地走在前面……便用尽全力拉住那个人的肩膀……把那人给拽到自己后面……虽然感觉有些对不住那个人……但也感谢他救了自己一命……几个女生连忙问帅不帅……她说不帅还有点胖……但相貌不重要那份感谢会永远存在心底……恩……能把七岁不足二十公斤的我看成一个胖子……真是谢谢你啊……虽然这件事导致我从那以后看见你走在我身后就有阴影……但还是不用谢……你也不必知道……被大狼狗咬后……我去医院打了三针狂犬疫苗……但很开心那个被咬的人不是你。”
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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