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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条件
陆明彦看了他一会儿,把头转回去,对周昶道:“让厨房下一碗打卤面,送到我房里。”
云晔赶紧道:“再加一个大鸡腿,多加面!”
“臭小子你欠揍!”周昶撸起袖子就要跟对方干架,陆明彦一声低喝让他不情不愿的收了手。
“周昶,按他说的做。”
“是,大哥。”周昶不情不愿的应了,临走之前还瞪了云晔一眼。
陆明彦带着云晔到了自己房里,脱下对方的鞋子查看脚踝的扭伤。云晔的皮肤很白,肌理细腻,因为瘦的缘故脚踝也小,陆明彦一只手就能抓住,还绰绰有余。对方右脚脚踝的外侧肿的跟馒头一样,看来是崴的厉害。他小心碰了碰,引来对方的一瑟缩。
“伤筋动骨一百天,这段时间你就不要乱跑了。”陆明彦找来药给他敷上,“少动多休息,按时用药,免得留下病根。”
云晔把双手让他跟前一伸,亮出他擦破皮的手掌心,“我手掌也疼。”
陆明彦没说话,但是拿了药给他抹上,还缠了纱布。等云晔的伤势处理好后,他说道:“那条路以后不要去了,很危险的。”
云晔根本没听进去,此时他正端着比他脸还大的碗“呼呼”往嘴里塞着面条。好久没吃到除了馒头以外的食物了,面条爽滑劲道,汤底浓郁,还有入味肥美的大鸡腿,咬一口外酥里嫩,滋滋冒油,这一碗面吃得他热泪盈眶,感慨世间还有这样的美食。
陆明彦看他吃得入迷,也就把话头止住了,心想确实把人欺负狠了,一碗面条都能吃得这么香。他低头看了下对方脚上的伤,敷了药看起来没有那么肿了,只是白白的皮肤衬着那红肿,怎么看这么可怜。不过这小子的皮肉真白,寨子里的姑娘也没有几个像他那样白的。脚也小,比女子的大,跟男子比起来又小了,脚指头珠圆玉润,上头嵌着粉粉的指甲盖,右脚因为暴露在空气中,他的脚指头时不时扭一扭动两下,看起来很可爱。
或许是皮肤太白,亦或许是太瘦了,可以清晰的看见他脚背上的血管经络,隔着一层薄薄的皮肤,分外明显。突出的血管横亘在白皙的皮肤上,让人有种想要上手摸一摸的冲动。陆明彦的手指动了动,猛然醒悟过来自己在做什么,不由得抿紧了嘴,耳根微微泛红。
满足的吃完了一大碗面的云晔根本不知道陆明彦刚刚在觊觎他的脚,他放下碗,打了一个饱嗝儿,“爽!好久没吃的这么饱了。”
陆明彦放开他的脚,站起来走到灯架上,用打火石点燃了一盏蜡烛。
外头的天色还没有完全黑下去,朦胧的的亮光照进来还是可以看见屋内的陈设,显然此时点灯尚早。
云晔没有察觉出不对,他低头看着自己肿的汪亮的脚踝,轻轻地戳了戳,把自己给疼得倒吸一口凉气,“陆明彦,我的脚严不严重?”
陆明彦在灯前站了好一会儿,才返身坐在云晔对面。“不严重。你……”
“什么?”云晔抬头,见对方欲言又止的看着他,“怎么了?”
“你把嘴擦一下。”云晔刚吃完面,一嘴的油光,就连下巴也是,经过烛光一照,油的发亮,有点看不过眼。
云晔脸一红,拿起袖子就要往自己的嘴上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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