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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下是一个小村庄,百十来户人家,她初次骑马经过这里,就是被路边的肉羹给绊住了。
卖肉羹的是个二十岁上下的姑娘,年轻姑娘记性好,还记得她,见她来了,忙来招呼。
肉羹又香又烂,步长悠吃了滚滚的一碗。
吃完肉羹后,步长悠付钱,那姑娘接了铜板,忽想起一事来,就闲谈似的随口道:“刚才有几个城里人到这儿来,他们手里拿着一幅画,问俺见过画上的姑娘没。画上那姑娘一身紫,仙女似的,俺立刻就想起大妹子。说前几天在俺这儿吃过羹。他们问俺知不知道大妹子的去处,俺说不知道,只看见牵着马往里去了,他们就顺着俺指得路一路问了过去。”微微一顿,“大妹子,是找你的不?”
步长悠的第一反应是相城,但一品又觉得不对,追问道:“城里人?”
姑娘道:“虽然俺们这儿离国都不远,但是俩地方,多少还是有些口音的,俺一听就听出来了,他们是城里的人。”
步长悠继续问:“什么时候?”
那姑娘道:“就晌午那会儿。”
步长悠觉得应是霍都的人,毕竟只有他在弗告城有人。
他和相城应该是兵分两路了,一个在山上,一个在山下。
可她不想见,是真的不想再见相城。
她若见到相城,他一示弱,再卖卖可怜,再油嘴滑舌的说上那么几句,她估计又会心软。不,这次说什么都不行了。那人一不高兴,动粗,囚禁,杀人,样样都来。甜蜜时是真甜蜜,混球时也真是混球。她若是打得过他,就还能凑合过日子,大不了拳脚相向,打个平手。可她压根打不过,次次只有受罪的份儿,她不要过那种屈辱的日子,她不要跟这个杀|人|犯过日子。
步长悠摇摇头,说自己并不认识他们。
但为以防万一,她决定先不上山去。她从荷包里摸出一小块碎银子,又递与卖肉羹的姑娘:“姑娘,我来村子里是来寻亲的,可亲戚早就搬走了,我无处可去,能不能到姑娘家借宿一晚?”
那姑娘嗐了一声,一把将银子推回来,道:“这就见外了,谁在外还没个难处,只不过俺家不富裕,大妹子别嫌弃就好。”
步长悠让道:“这点钱不算什么,隆冬快到了,拿去做身棉衣吧,全当见面礼了,不然我也不好意思白吃白住。”
那姑娘又推了回来,步长悠再让了一次。
那姑娘一边不好意思,一边说她太客气,一边收了起来。
碎银子有七、八钱,对卖羹的姑娘来说,生意好时,一天就能挣到,生意不好时,十天半个月也挣不了。她既收了人家的钱,也就不卖羹了,收了摊子,推着车,领着步长悠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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