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风起青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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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重阳,茱萸梓乡,茔冢草黄。

悼千古,战魂尤未央,几渡苍茫。

今朝又闻酒香,孤烟寞影残阳。

南山上,寸许白霜,不复少年郎。

……

炎夏东北地区。

冰城东南50公里外的二龙山,一处偏僻的小山头上。

时近黄昏,破军正一个人满身大汗地俯身忙碌着,在为两座坟冢清理荒草。

就见他头戴一顶破草帽,身上的橄榄绿军用背心,已经严重褪色,背心前后满是汗渍,微泛盐白。

脖颈和肩臂处裸-露的皮肤,被秋日的烈阳晒得红彤彤一片;再经汗水浸润,油光锃亮,使他那一身彪悍的肌肉,显得格外强健饱满。

而他身上那些大小不一的刀疤弹痕,更是让人触目惊心,一看便知,此人必是久经战火的洗礼……

“弟弟们呐,别埋怨哥把你俩整这么老远。要是弄进公墓啥嘀,容易被咱爸妈知道……你俩肯定也不乐意……”

“咱这地方好啊!就你俩独占一山头……再说,公墓那地方人忒多,你俩和他们也搭不上话……是不?”

“来,先给你俩把烟点上,等俺把这地方收拾干净喽……再陪你俩唠嗑……”

“呼~这秋老虎,咋感觉比非洲那疙瘩还热……”

“唉~行了……最后两把……”

1个多小时后,两座坟冢焕然一新。上面的荒草都被破军一一除尽,又培上了一层新土。

土包下边缘,也重新垒上了石头,防止下雨把坟土冲掉。两块黑色大理石墓碑,被他擦得光可鉴人。

事罢,破军把工兵铲一扔,拿出一个随身携带的不锈钢酒壶,给两个坟头前,分别摆上个小酒盅,倒满。

然后又从边上找了一块书包大小的石头,搬到坟头对面坐了下来,他摘下破草帽,一边擦汗,一边给自己扇风祛暑。

这两座土坟里埋着的,是和他没有血缘关系的两个弟弟。

破军本名陈福强,这名字是他现在的养父母给取的。他亲生父亲是罗斯人,性格暴躁,嗜酒如命,三十多年前来到冰城倒卖物资,认识了他的亲生母亲。

本来日子过得还算凑活,虽然说不上有多富贵,但也算是邻里间颇为羡慕的小康之家。

可没两年功夫,他父亲就沾染上了赌博,最终弄的生意破败,还背了一身债务。走投无路之下,便把他们娘俩扔在了冰城,自己独自返回了罗斯国。

自打他父亲离开以后,娘俩顿时断了生计,日子越过越苦,债主们也三天两头的上门追要欠款。

而平日里,那些原本巴结讨好的邻里乡亲,立马翻脸不说,还骂他是个二串子,骂他娘不检点。孤儿寡母的备受歧视,饱受欺辱。

可他们又无力出国,去罗斯找他父亲。绝望之下,母亲便在某个不见星月的夜里,喝农药自杀了,那一年破军4岁。

从此他一个人流浪街头,沿街乞讨度日,风餐露宿,苦不堪言。

那年冬日,大雪封城。破军饥寒交迫之下,昏倒在郊外小北屯的一户农院门口,也就是他这两兄弟的家。

那时候这两兄弟还没出生,他们的父母也才刚结婚没多久。看着孩子实在可怜,便收留了破军,就当给自家积德攒福了。

到了第二年,家里就喜添了一对双胞胎。他俩一个叫福贵,一个叫福财,生性机敏好动,自小就喜欢跟在破军后头玩耍。

破军因为是混血的缘故,打小就比一般孩子长得高大健壮,也有力气。

十岁出头就能跟着养父母,一起下地干活,再苦再累也从不埋怨,一家人过得倒也其乐融融。

直到他16岁那年,福财被隔壁村的二愣子李铁蛋打破了脑袋。

破军二话没说,抄起木棍子就找了过去,生生废了他一条腿,打的李铁蛋右腿大腿骨粉碎性骨折。

这下可是捅炸了马蜂窝,因为李铁蛋的爷爷,就是那个村的村支书,一听说自己的宝贝孙子被打成那样,那还得了。

于是领了一大帮人上门讨说法,赔钱不说,还一定要把破军赶出村子,说他是黑户,不然就报警抓他。

当时正值严打,破军也不想让父母为难。于是万般无奈之下,只好独自远走他乡,再次游混街头。

几个月后,他意外结识了一个帮人偷渡的蛇头,遂生出了前往陌斯,寻找亲生父亲的想法。

可好不容易到了陌斯,他却两眼抓瞎,毫无头绪。再加上语言不通,又是非法入境,成天里东躲xc,生活也没个着落。

后来经那蛇头介绍,他便加入了陌斯当地的一个小帮派,靠打架要债度日。

一次失手伤了人命,被警察抓住后关进了监狱,幸亏还未成年,总算躲过了死刑。其后在一番机缘巧合之下,便有了加入k格搏,成为特种兵的一系列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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