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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拜?
苟君侯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他们苟家虽然是武将出身,可是到了如今这个地位还有哪个不长眼的敢跟苟府的人结拜呢?
天子重臣,简在帝心,哪里还用去搞这些场面情谊?
苟君侯此人在过去二十年里,心狠手黑脸皮厚,说阴谋诡计耍手段就很在行,可是在男女关系上却十分笨拙。
可是再笨拙的人也会难受,尤其在他不设防的时候。
苟君侯是个很聪明的人,更何况谭啸枫都说得这么清楚明白了。
苟君侯本来有很多种方法可以推脱过去,最简单的只用说一句‘我不干’就完了。可是他沉默了一会,喉头滚动,说:“结拜岂能无人见证。”
谭啸枫的语气颇为急切:“天地为证!”
苟君侯又说:“结拜岂能没有香烛。”
谭啸枫早有准备:“你我流落至此,一切礼仪从简。”
苟君侯终于抬起头,直视着谭啸枫的双眼,说:“结拜之后,兄妹相称,我再打你的主意岂不是猪狗不如?”
谭啸枫十分尴尬,大哥啊,你何必把话说得这么明白呢?
苟君侯不犯傻的时候,简直精明得过头,他一眼就看穿了谭啸枫的想法,说:“我就是要把话说明白,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要这么做?
当然是为了阻止苟君侯继续头脑发热了。
“你不喜欢我?”
谭啸枫看了苟君侯一眼,又挪开目光,说:“你觉得我们一辈子都回不去了吗?”
这恐怕是谭啸枫说得最有水准的一句话了,既没回答苟君侯的问题,又解决了这个问题。
要是一辈子回不去,那另当别论。当然了,估计到时候他们两个也没有谈情说爱的兴趣了。
可是一旦回到京城,又该怎么样?
谭啸枫还记得苟君侯在船上认出她时说的话,谭府隐瞒了她被绑架的事情。也就是说,她失踪的事只有少数人知道。好歹也在高门大户生活了十几年,简单的操作谭啸枫还是懂的。只要她能平平安安回到谭府,一切就会像当初一样,对外就找个大小姐去乡下养病归来的借口就罢了。
她还是她,是谭府备受宠爱的大小姐,有个温柔体贴的未婚夫。黎皓轩就不说了,就算他心有芥蒂,这婚不成也就是了。以谭、黎两家的交情,帮她遮掩一下也十分容易。
可不管怎么说,谭啸枫想要和以前一样就不太可能嫁给苟君侯,她对她爹还是十分了解的。恐怕宁愿随便把谭啸枫嫁了,也不会把她许配到苟府。
站队问题一向如此,一个女儿的幸福必然比不过家族的兴衰。
谭啸枫是不同凡响,她唯一比别人特别的不过就是少喝了一碗孟婆汤!
她有什么了不得的品德?
没有。
有铮铮不屈的傲骨?
没有。
她谭啸枫普普通通,怕穷,怕累,怕死,是一个标标准准的三怕人员。没有敢于反抗封建的勇气和本事,在哪儿活不是活,她这辈子的出生比绝大多数人都好了,就算比后世也是绝不落下风,她很珍惜也不敢打破。
“我明白了……”苟君侯语气低沉,他想了一会端起饭就吃,一边吃一边说:“谭府不会把女儿嫁给苟府,那又怎么会让你有个姓苟的结拜哥哥?”
这个结拜大哥,有没有都无所谓,谭啸枫的意思表达到位才是重要的。现在看来,苟君侯已经完全清楚了谭啸枫的意思,她的目的完全达到了。
苟君侯埋头吃饭,没有再多说一句话。
谭啸枫看看他,又看看碗,她拿起筷子突然觉得筷子好重,不知怎么的竟然感到十分难过。
日子还是一样的过,除了谭啸枫和苟君侯两人的相处有点古古怪怪的,一切都回到了正轨。
造炕的砖头烧好了,苟君侯和谭啸枫把自己的屋都敲开一个出烟口,然后就照着规划好地方开始搭炕。
虽然没有水泥,但是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外面糊上黏土烤干也行,床板倒是有点麻烦,找了很久才找到合适的两块石板,打磨也用了点时间。
现在正是盛夏时节,苟君侯和谭啸枫都不着急,每天放羊喂狗练武射箭,所有事情都忙完了才去修火炕。慢工出细活,火炕搭好之后十分坚固耐用,主要是外表也过得去。
又过了几个月,深秋之时,母羊又怀孕了。其实谭啸枫和苟君侯根本不太管它们一家一子,以前就是往外一牵,拴在看得见的草地上完事儿。可是谁知道母羊的吸引力十分巨大,硬是勾引过来了一只公羊,苟君侯秉承着送上门的不要白不要的精神,拿麻绳一套就收下了。
谭啸枫和苟君侯坐在海滩的礁石上,身后一堆已经熄灭的火堆。天快黑了,海风很大,吹得人头发乱飞。
礁石不高,海水扑溅,炎炎夏日的一天中也只有这个时间的大风会带来凉爽。
谭啸枫看着脚下的水,心里痒痒,就要脱鞋去玩水,已经好久不和她玩笑打闹的苟君侯却喝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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