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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象?”王九愣了。
“是的。”黎三儿道。
“在大明,象奴归属锦衣卫管理,一生与大象作伴,”一旁的络腮胡子的文章插嘴鄙夷地言道,“地位极其低下……”
话未说完,那王九眼睛一瞪,这文章将剩余的话全吞到肚子里了。说来也奇怪,这文章原来是军情司的老大,亦是王九的上司。而如今王九却是文章的上司,但文章对王九却是十分服气。
而在时不时有人却拿此对文章开玩笑,但文章却毫不介意地道:“我原本便未将他当成自情怀下属,原来在军情司之时,便觉得此子绝非池中之物,而今此子成为我上司,这恰如其分……”
原本众人觉得文章或会愤懑不平,但未想到他竟如此说,自此之后,倒再未有人拿此开玩笑。
但这王九虽说无架子,但不少原来的同僚,却均觉得王九与之前大有不同,但不同在何处,却是谁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黎三儿想让王九与他一起去看看那最早被王九放倒的头象,而王九对此倒是很感兴趣,便与黎三儿一同前往。
任罄亦是从未近距离看过大象,于是一同前去。
而其余锦衣卫人等则该做啥做啥,但内心的激荡总是少不了……他们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上司会欺骗他们。在此牙齿当金使的年代,信用却是以口碑相传!
黎三儿在前方引路。
王九与任罄跟随。那文章原本想走,亦被王九拉着一起。
“我说王大人,您拉着我去哪?”文章问道。
“一起去看看大象呗,还能咋样?”王九道。
“应该是那领头的大象。”黎三儿道。
“咦,那头象竟然未死?记得我是第一支短矛便是将它撂倒。”王九诧异道。
“就是这样方才好,假若它无事,那收服其他大象便是顺理成章之事,”黎三儿道,“这是头象,且是头雌象。如今它却耍赖皮,不肯起来,且生人勿近。”
“那我们去有何用,不若将它宰杀?”文章道。
“张辅将军想自其中选数头大象作为战利品,送至南京城。如若这头头象可收服,那可不得了,”黎三儿道,“这大象,很是聪明。但又如同四、五岁孩童一般,很是认人。我不好使,有可能其他人好使也不一定。”
“那我们试试看看行不行。”跟随而来的任罄却是极有兴趣地道。
“文大人,适才你说在大明,象奴归锦衣卫管辖?”王九忽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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