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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谭星云是集鬼修与血魔两者之大成者,但是细细算来的话,她也只不过是个万金油而已——什么都通一点,可什么都不精通,和什么都精通的叶楠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
她本来只不过是个普通的鬼修,唯一会的那点血魔的本事还是楚明远高兴的时候从指缝里漏出来,随意指点她一二的。这样一来,她虽然能够借着血魔的本事让自己的外皮多有变幻,可终究是夹在两者之间的四不像,要想精修下去的话,便万万不成。
谭星云也知道自己和别人的差距,更是知道自己的这点小把戏在真正苦修的正道修士的面前只怕不够看的,可那又能怎样呢?
只要她小心谨慎一点,牢牢地把住楚明远这条大腿,这位大人说东她绝对不往西;再加上平日里她挑选人皮的时候好好筛选一下被害者的身家和背景,绝对不招惹那些一看就不简单的家伙,肯定能够笑到最后。
别说,她还真靠着这身明哲自保的本事活了好多年。
谭星云的公司里年年都有人莫名其妙地失踪,业内甚至私底下给她的公司起了个外号,叫做阎王殿。鬼门关,说每年她这里都有意外失踪和身亡的名额,这是拿人命填起来的生意。
这些消息私下传得那叫一个热闹,天底下哪里有不透风的墙呢?最后果然还是传到了谭星云的耳朵里。对此谭星云也只是笑了笑,对着来跟她报信的、同为邪修的助理道:
“别看他们私底下传得这么热闹,可是真的要查的话,没人能够查出什么东西来的。”
她的助理陪着笑赞同道:“您真是高瞻远瞩,富有远见。”
和那些志怪故事里的反派不同,谭星云赢就赢在足够小心。万万不能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道理她可懂了,小心驶得万年船,这么多年来她都谨慎得不能再谨慎了,把尾巴都打理得干干净净,就是为了让她的这个公司的壳子能够长久地留存下去,她才好从这里面捞到更多年轻漂亮的姑娘,来给她供应源源不断的人皮。
但是为了这个不知名的漂亮姑娘,为了这个在孙道的剧组里让她一眼就瞄上了的好皮囊,谭星云说不得也要不谨慎一次了!
这种皮相,是的确值得谭星云去冒这个险的。
她一想起那张脸来,便有种浑身震颤的兴奋感,觉得那张脸真是左看右看无不完美,眉眼唇齿都正正好地生在了她的审美上;要是这样的皮囊能够成为自己的外相的话,那又该是何等的赏心悦目?
把什么朱唇皓齿国色天香花颜靡丽的词汇套在那张脸上都犹不饗足,都觉得差了那么几分意思,要么太俗太浓艳、要么太清汤寡水太淡薄不足,说不出那种感觉来。如果真的要用一个词去概括的话,那便是——
宛如天人。
但是谭星云还是保持了最起码的警惕心的。在动之前,她把这姑娘的背景粗略打探了一下,在看见她和严清心于媛两人交好、从孙道的压轴戏跟到了大轴戏之后,便先入为主地认定了一件事情:
这个姑娘,是孙道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挖出来的新人。
和那些只会用流量明星的同行不一样,孙道最喜欢做这种挖掘新人的事情。这种事一不小心便是吃力不讨好,一启用新人,首先便失去了数量庞大的粉丝群体;要是新人的演技再差一点,等待着整个剧组的便是铺天盖地的口诛伐,喷子和黑子们可不会因为新人的原因而对他们宽厚半分。
可是孙道的眼光毒得很,特别精准,但凡是被他挖掘出来的新人,就没有不火的。有人曾经戏称过,说别人挖新人是闭着眼睛碰运气,挖到什么算什么;孙导这边是种萝卜,一个萝卜一个坑,个个都要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绝不走空。
既然她是被孙道挖掘出来的新人,那必然没有什么背景,所以在剧组里必须要和严清心和于媛搞好关系也就很能理解了,更不用说之后还被萧景云接去了萧家大宅里,都是能够用常理解释的事情:
就算孙道活着,想要跟萧景云抗衡也得费好一番力气,更别说他都死了。在这么个凉薄的、恨不得你踩我我踩你彼此勾心斗角攻讦上位的圈子里,还有谁会为这么个可怜的小新人讨公道呢?
——阴差阳错之下,好好的“山海主人”愣是在谭星云的眼里变成了“无依无靠被强占的小新人”;叶楠的“灵气尽失不得不避入萧家大宅借用萧景云的龙气掩饰自己”,也成功地被谭星云往各种充斥着金钱和桃色的方向想去;更别提叶楠所有在特别督查组之外的对外资料都是用的假名了。
多方叠加之下,终于让谭星云放松了多少年来都一直竖着的戒备高墙,种种巧合,果然天意。
当晚的天空是过分浓重的黑色,宛如在密不透光的黑布上泼了浓浓的一整碗墨一样,无星无月,丁点儿光也见不得。甚至连路边的路灯投射出的光芒,在如此浓厚的暗夜里都有些力有不逮的意味,淡薄的光芒无法穿透这沉沉的夜色,甚至连人的影子都勾勒不出多少明显的轮廓来。
在这样的夜晚里,最适合发生一些常理之外的、稀奇古怪的事情。
在漫天黑云与淡淡的晚间雾气的遮掩下,一团黑雾从萧家大宅的围墙边缘悄然攀援了进去。它无声无息地伸展开身体,避过了所有的监控,轻而易举地就把自己渗透进了萧家大宅里。
它在把自己完全送进萧家大宅之前,还饶有兴味地在窗边好好看了看叶楠,在脑海里把跟这姑娘寥寥的几次会面好好回想了一下,发现她似乎常年都穿一身白色的衣裙,虽然样式有所不同,可这个颜色就从来没变过。
有句老话说得好,叫做“男要俏一身皂,女要俏一身孝”。可是时代变了,白色自然也没有那么忌讳了,没见着现在的新嫁娘结婚的时候都要穿一身白色的婚纱么?现在做衣服的商家们也都喜欢把什么纯洁无瑕、天真烂漫、梦幻空灵之类的词语往“白”这个颜色上套,反正白色现在也不是什么不吉利的颜色了,还不是尽着他们说?
——然而这个颜色穿在她的身上,愣是就真的有种肃穆的、令人望而生畏的感觉,就好像她真的在给什么人披麻戴孝一样。
这个念头只在谭星云的脑海里随意一飘,便泥牛入海般消失不见了:
只要她趁着今晚萧景云不在、无法用龙气庇护这姑娘的当口动成功,这张皮就是她的了。
到时候自己绝对不会浪费这张脸,怎么能天天只穿白色呢?那多浪费这样的盛世美颜呀,肯定要涂脂抹粉,顺便把所有的大牌都轮着穿一遍、所有的珠宝首饰都要排着戴一遍才好。
就在谭星云终于完全进入到萧家大宅的那一瞬间,她曾经被“山海主人”隔空一道昧真火烧灼过的旧伤,突然剧烈地疼痛了起来。
那种疼痛感深入骨髓,立时便让谭星云打起了摆子,像是动物见到了天敌一样的、代代传承下来的直觉终于在她脑海里发出了刺耳的警报声:
“山海主人”在这座宅子里!
——百年前“山海主人”威名赫赫,下斩过妖魔鬼怪无数,令一干邪修们闻风丧胆。她的名字甚至会被珍而重之地写下来,贴在曾被她庇护过的人家供奉的神龛里,以此祈求这位叶家家主可以保他们平安。
甚至有个说法是如果换做她是邪修、被叶楠杀过的人全都是普通人的话,光这么多的血债就足以让天道判她一个永生永世不得超生。
没有多少妖修和邪修们能够活一百多年,现在为非作歹、兴风作浪的全都是百年之前的那帮侥幸活下来的家伙们的后代。然而即便如此,这种雷厉风行的段、单方面的实力压制也成功地从上几辈的家伙们的灵魂和本能里传承了下来。
换作别的物种,怎么说都要靠几亿年才能形成的“本能”——就像很多人天生就害怕蛇这样的软体动物、天生就对抓挠黑板和塑料泡沫的尖利的声音毛骨悚然一样——在邪修们这里,竟然只用了短短一百年,便把对“山海主人”的名号的畏惧刻入了骨髓当。
这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对直面死亡的畏惧,仅此而已。
时至今日,谭星云终于又一次感受到了这种本能的影响。还没等她的神志反应过来呢,她的身体就已经开始风紧扯呼,开始飞快地逸散成了更加淡薄的雾气,想要从门窗缝隙里渗出去、原路返回了。
只可惜她还是慢了一步。
就在这团黑色的雾气堪堪接触到门窗边缘的时候,陡然间从二者相触的地方迸开万丈金光,隐隐间有梵音流动,只是这一道光芒,便成功地把谭星云打翻在地,抽走了她浑身的力气,丁点儿也动弹不得。
根本就没有什么有来有回,根本就没有什么志怪传说里最爱写的“正邪大战百回合”。
在极端的实力碾压之下,她甚至连逃跑的资本都没有。
谭星云不知自己在地上躺了多久,才终于听见了这姑娘带着微微诧异之情的声音:
“这里怎么多了个邪修?我都没注意到,你们也不提醒我一声?”
谭星云本来身上的伤势就很重了,这句话一入耳,便险些气得她内伤加重,当场吐血:
你在这边都被打得半死了,结果动的人根本就没发现你,没把你当回事,刚刚把你打成这个样子的甚至可能只不过是人家住在这里而残留的一点护体罡气而已,气人不气人?要命不要命?
——但是这句话背后还有更令人深思、更让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她知道谭星云是邪修,也就是说,她并不是资料所说的普通人;而且她刚刚说“你们不提醒我”,这个“你们”,又是谁?
谭星云用尽了浑身的力气,终于从喉咙里挤出一点声音来:
“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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