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设置——关闭网页小说畅读服务。
人人都知道如今的修真界第一人, 上阳门广寒峰峰主玉襄真人,与元阳宗护教长老焦野定有婚约。
但人人都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履行婚约, 也不知道他们该怎么履行婚约。
有人从刚开始修行的时候便听说他们一个元阳之体, 一个玄阴之体,可谓是天生一对, 但修到最后突破不得,都快寿数耗尽了,也没见两人有什么实质性的动静。
更绝的是,自从五百年前魔教第二次万魂煞血阵被破, 而整个魔教都被连根拔起后, 众人才知道, 玉襄选择了无情道。
按理来说,修炼无情道的修士如何能有道侣?可这婚约却一直这么维系着,元阳宗不提解除, 上阳门也不提。
直到三百年后, 玉襄真人生了个孩子。
举世震惊。
怎么的?修仙高人居然也玩这招?是要准备奉子成婚吗?
可是还是不。
玉襄真人依然在上阳门当她的长老, 焦野真人也依然在元阳宗当他的长老,只是常常跑去上阳门看她。
人们便想, 也许他们早就在一起了,只不过都不愿离开宗门,所以才一直这么拖着。
但渐渐地,便有流言传出, 那孩子眉目姣好, 却一点也不像玉襄秀美, 也不像焦野跳脱,反而清俊不凡,更像是如今的上阳门掌门,莲华真人。
一时间众说纷纭,还以为是要爆出什么惊天狗血三角恋,终于能够破除近百年来修真界中的不解之谜之一——玉襄真人和焦野真人为什么有婚约不成亲又不解除?
莫不是玉襄真人心中所喜,乃是自己的大师兄,才一直独居广寒峰上,不肯嫁人?
最终有曾见过玉襄真人的师尊——太逸真人——的前辈前去探望,看完孩子眉眼,一个个都说不出话来。
前去探视的蘅鹿真人瞅了一眼,当即就惊得差点没厥过去。
“……太逸?!”
是了。
人们这才想起了,很多年很多年以前的一个古旧传说——据说玉襄真人年轻时,深爱着她的师尊,太逸真人。
那太逸真人,却也是个无情道。
她多年痴爱,毫无回应,最终太逸真人以身殉道,引下天劫,将当时被妖龙藏在海底的万魂煞血阵劈了个一干二净。
传说玉襄真人从此便也弃情绝爱,步上了自己师尊的后尘。
可现在看来,情况似乎并非如此啊?!
真要是无情道,这个孩子又是怎么蹦出来的??
于是新的不解之谜又出现了——玉襄真人和她师尊太逸真人,当年到底有没有情?这个孩子,莫不是太逸真人的遗腹子??
……
上阳门,广寒峰,峰主洞府中,玉襄端坐在师尊太逸真人曾经长久盘坐在此的莲心中,镇守着护山大阵。
她丝发披肩,肤白如玉,一袭白衣,神色淡然的闭着眼睛,却听得见一阵脚步声,沉稳的迈了进来。
“师尊。”
玉襄这才睁开眼睛,看着眼前这个如今已是十六七岁模样的孩子。
他眉眼如当年的伏凌一般意气风发,俊美骄傲,身长玉立,宛若玉树迎风,一袭白衣,却能压得白雪无灵,皎玉微瑕。
但玉襄为了提醒自己,不该将任何人当做一个虚幻的替身,而为他取名为子逸。
——虽然他是玉襄用自己的身体储藏师尊的魂魄,滋养百年后,神魂凝结出了实体,而诞下的纯精之体,但没有了过往的一切记忆,玉襄只想让他在这重来一次后,能走出自己的人生。
因此她没有叫他伏凌,也没有叫他太逸——但他的确因太逸而生,当做他的儿子也不无不可。
“生辰快乐。”玉襄微微柔和了下眉眼,“我又为你炼了些许法器,就放在那,你看看喜欢哪件?”
“谢师尊。”
子逸规规矩矩,而恭恭敬敬的朝着她弯腰行礼,但直起身后,那双清冽如镜一般的眼眸,却只是略微扫过一旁的各色法器,便径直的落在了玉襄身上。
“师尊,他们都说是你是我的亲娘。”
……又来了。
玉襄忍不住轻轻的叹了口气:“……每次生辰都要问上一遍,你不倦吗?”
一听这话,方才行礼时看起来还算驯顺乖巧的孩子,一下子便露出了那潜藏着的峥嵘棱角来:“你若是把实话说出来,我又何必每次都要问上一遍?”
“不是。”玉襄道:“我不是你亲娘。”
“——那你干嘛不昭告天下?”
“这有什么好昭告天下的,你知,我知,该知道的人也都知道。”
闻言,子逸气恼的攥紧了腰间的清越灵剑,低声哼道:“那他们说……我是您和……师祖生下来的。您也还是不肯承认了?”
“……这不是我承不承认的问题。而是它本就不是真的。”
“可外头说什么的都有。”子逸蹙眉问道:“这对焦野师叔也不公平吧?——您要是不准备跟他成亲,何必一直挂着婚约的名头,趁早撤了不好吗?”
“事关两派之事,哪有那么简单。”玉襄平静道:“更何况,何须去管旁人说什么?天下那么多人,难道你一个一个都要去管吗?”
“我就是不高兴,不愿意!”
子逸还想说话,话音却蓦然止住了,因为一团浓郁的黑雾从洞府外游曳而进,化作了一个高大的男人。
他长得精致秀美,雌雄莫辩,可抬眼时,却自有一股威严霸道之意,随意扫上一眼,便叫人两股战战,心头惊悸难言。但子逸知道,这人贯会装模作样,明明是千百年前便威名赫赫的魔头,在这广寒峰上,对着玉襄,却又总是低眉顺眼的,露出一副柔弱苍白的可怜模样。
子逸觉得,他就是想哄着玉襄心软,将他放走。
只见他裹着一袭黑袍,垂顺的勾勒出宽阔的肩膀、宽厚的胸膛,与紧致的腰腹,衬得红发越发艳丽夺目,皮肤越发苍白清隽,那双绿眸越发勾魂摄魄。
只是那衣料材质明明宛若丝缎,并不卑贱,他穿的却宛若男宠一般,看似得体,却又让人觉得狼狈,而不由得为这反差感到怜悯——因为他纤细修长的脖颈上、露在衣袖和衣摆外的骨节清峻的手腕和脚腕上,都铐着黑色的镣铐。
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设置——关闭网页小说畅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