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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日记
一般而言,我们不能对男生宿舍有太多的幻想。
如果不是学校通知检查,你就会怀疑他们是不是根本不知道干净整洁四个字怎么写。
但是沈南宿舍不一样,因为他们有余笙琅。
琅琅有着小王子的气质,所有人都以为他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主要是那双手拿来干家务太暴殄天物——结果相处下来,小王子活得最精致。
被子永远叠的整整齐齐,书桌干干净净,各类书籍分类放好还贴了便利贴,有专门的收纳盒放杂物,垃圾桶里绝对不会有隔夜的脏物,内衣内裤都是每日换洗。
除此之外,琅琅还很勤快,宿舍卫生基本都是他默不作声打扫的,扫地拖地擦窗户,他还买了多肉放在窗台上——虽然总会被沈南几人养死——把一群糙汉子的窝弄得闪闪发光。
长期包揽“最美宿舍”第一名。
还被拍照展示当做模板。
沈南一进宿舍,好似又想起点学生时代的欢乐来,琅琅的玲珑剔透和他们的大大咧咧融合在一起,变成了独一无二的504。
沈南的床靠窗,紧挨着余笙琅,四人洗漱之后就躺在床上,玩手机的玩手机,看书的看书。
直到十点,宿舍楼统一断电。
沈南重生第一天过得非常魔幻,他关了手机,头往枕头上一靠,感觉到枕头下似乎塞了什么东西。
沈南摸了摸,摸出一个硬壳的本子。
首页的空白页上,是他飞扬起来的字:
我和邵北的点点滴滴
沈南:“……”
他有不好的预感。
窗外月光皎洁,不用灯也能看清楚日记本上写的东西,沈南硬着头皮翻开,第一页上写着日期:
12月24日,平安夜,星期一,小雪。
沈南愣了一下。
他和邵北真要算起来应该是青梅竹马——他是竹马,邵北是青梅——真要写点滴,那也应该从小时候就写。
沈南甩了甩头,不,不对,他是没有写日记的习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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