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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以蘅以前鲜少做饭,毕竟她手艺之差人尽皆知,只是这五年来小姑娘在山下的村子里还蘑菇了一手南屏特色,若是几年前,她都不相信自己愿意静下心来蹲在厨房倒腾柴米油盐,只是现在,竟有些心甘情愿。
她听到了凤明邪的轻唤,男人已经站在身后,她将手中的菜叶拾去丢进清水盆中:“什么事?”
小王爷伸手将她无心收拾的发丝别去耳后却不说话。
陆以蘅想了想,指尖在罗裙轻轻拭去水珠,叹了口气:“想去哪儿?”
凤明邪眸中明光微微崭亮,陆以蘅就知道自己问对了。
这五年来的确,凤明邪可算得是“软禁”南屏山中,她的“无微不至”有时候连自己也觉得矫枉过正,可偏偏,陆以蘅不敢冒一丁点的风险。
樊山先生是怎么救回小王爷的,她一清二楚,遍地血色历历在目,想到就浑身发憷。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痛心彻骨的怕。
害怕。
怕的要命。
盛京城的十里红妆埋下了一颗致命的种子开出像极了罂*粟的花。
陆以蘅知道自己没有办法摆脱凤明邪,同生共死这样的词,她不怕,可却怕了独活的勇气。
她承认自己不够坚强也不够勇敢。
“苏一粥的大婚,你我都没有到场。”
“铜雀金珠都送给了他,那小子乐得高兴。”陆以蘅撇嘴,铜雀金珠是她与凤明邪的定情之物,经历千重万险才汇聚一堂,就这么叫男人大大方方的送给了苏一粥。
呸,便宜那个臭小子。
“几个月前,澜先生信中说聿江公主诞下小皇子,她想你的紧。”他会说话,搬出了聿江。
说起那娇滴滴的公主,陆以蘅久知道男人埋什么心思:“我看是王爷您想去一回北戎。”
“故人相邀,不善拒绝。”尤其是澜先生,凤明邪的半条命也是那个老头子救回来的,如今的澜先生卸下官职以养骆驼为生,自由自在,快活得很。
“哼,你剩下的半条命还不是叫他们给害的。”陆以蘅忍不住哼唧,她喜欢聿江公主,可不怎么欢喜那个赫图吉雅,看起来书生文气却是一头沙漠孤狼,当年北戎的刺客害惨了凤小王爷。
凤明邪眉宇微微一簇,稍有落寞流出,陆以蘅心一软忙道:“你想去哪儿都好,我陪着你,但……”她伸手绕了绕男人的长发,明知他是故意的却总是狠不下心,“有什么事,一定不要瞒着我。”
是伤是命,是好是坏,陆以蘅要知道凤明邪的全部。
而不是担惊受怕,直到男人叹着天命终了却无能为力。
她一样可以为他出生入死,为他肝脑涂地。
“明儿一早就启程。”陆以蘅不多磨叽,男人会提出来定是思虑良久,他是个有分寸的人,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向来量力而行。
这五年,调理极佳。
凤明邪怔愣,没想过陆以蘅这么轻松就答应了。
“可要……告知樊山先生。”毕竟在这儿叨扰了五年,第一次出远门,总不能不和主人商量商量吧。
陆以蘅嫌弃的摆手,无需。
有时候凤明邪都觉得这对师徒压根不像真正的师徒,虽然樊山先生看起来清冷不善言谈,总喜欢摆着一幅出世谪仙的模样,可偶尔在陆以蘅面前流露出的闹心半点不是长辈对晚辈的。
尤其,樊山先生年岁不大。
这是凤明邪倍感意外的,当年听说阿蘅有一位高深莫测的师父,还以为是耄耋老翁世外高人,没想到,竟这般年轻。
于是,樊山先生还当真在第二日瞧见凤明邪跨身上马才知道,这两人竟想不告而别。
他没多少的失望,将陆以蘅扯到一边:“你们说走就走?”得,他竟还有些兴奋,至少一百八十两银子不用偿还了。
陆以蘅打掉他的手:“别以为逃的了赌债,”她早看穿了。
樊山先生咂嘴:“现在正直年中,你让我上哪儿给人写对联子。”他可没银子。
陆以蘅挑眉:“那就写点儿别的,您老墨宝不是千金难求吗?”一句句大话挺会往外拐的。
“比如?”
“五讲四美,八荣八耻。”
“呸,那还不如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有道理。”陆以蘅竖了个大拇指,退身恭恭敬敬,“暂别师父,无需相送!”这八个字当然是说给凤明邪听的。
她可是个尊师重道的姑娘。
樊山先生只敢在两匹马儿消失在林间时咬牙切齿。
北戎居于大漠,近几年来花费人力物力辟了不少绿洲地,风光不差,这个时节往来客商不少,一路行来不觉寂寥。
澜先生如今在蒲尽养了一百多匹骆驼,偶尔还给过往的商队提供一些便捷和住宿。
老头子将遮风挡沙的皮帽子扶正,舀着清水灌着骆驼槽,突得听到身后有些细微的铃儿响,叮叮当当。
他还没直起身已经笑开了坏:“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那身轻纱毡帽笼下的五彩雀羽着实晃花了澜先生的眼,不知是不是这大漠阳光强烈,燥风感怀,老头子再一瞬落下了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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