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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什么?”他有些不祥的预感。
果不其然,陆熙献宝似的说:“我请那个姐姐把吉他借给你,让你来唱首歌。
“…”靳远有些尴尬,“人家在这里唱歌,你捣什么乱?”
“没有啊,我是觉得他们很小清新,你又很摇滚,这么一综合,围观的人一定更多。”
靳远还想推拒,那年轻男人已然笑着把吉他递来:“满足一下你女朋友的心愿吧。”
女人也点头微笑:“小姑娘说,明天是她的生日,想在这里听你唱首歌。”
靳远一怔,再看陆熙,没想到她这么奸诈,为了争取一个给他出风头的机会,竟然说谎。可当着众人揭穿她也不行,他只能妥协,接吉他,深深地看她一眼,不再说什么。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了。
靳远的刘海在这一阵子长了很多,几乎遮住了眼睛,胡子没刮,看起来不再是小鲜肉。柳树挡住了头顶的路灯,光线很暗,几乎看不清他的脸。
也因此,暂时没有人认出他来。
他靠在那棵上了年纪的柳树上,拨弄了几下琴弦,余光瞥见陆熙。
凑近了过来,低声说了句:“就唱今晚在阳台上练的那首歌。”
“那首没写完。
“那就把第一段唱两遍。”
即使知道她拿生日这事来说谎,他也只好将错就错,就当满足她这个虚假的生日愿望。
吉他声伴着流水声、风声、人声、蝉鸣声,这些都是很久很久未曾有过的伴奏了。
自从他到了南风,离开了胖子和大春,就再也未曾在这样简陋的天场所唱过歌。回想到吴镇巷口那无数次搭起的简陋舞台,无数次拉起的破旧横幅,无数次打着鼓弹着吉他、高举麦克风欢呼出来的乐队名,他总会觉得自己好像已经脱离了那种人生,抵达了又一个轮回。Wind-Chaser,乐队之最。这是横幅上永恒不变的标题。
可永恒不变的只是文字,这么多年过去,乐队分崩离析,人走茶凉,
曲终人散后终于只留下一段苍白的回忆,
他的眼前浮现出那一幕一幕遥远的画面,仿佛幻灯片一般跳跃着,
模糊却又深刻,
将光阴斟满酒杯,
装一碟月光作陪,
如果夜半三更还有人在游荡,
她一定跟我一样想看场晨光熹微。
我是一只孤魂野鬼啊,
四处流浪,无处可归,
我是一只孤魂野鬼啊,
历经沧桑,岁月难回,
他这样轻声唱着,恍惚间看见大春和胖子就站在离他半步之遥的地方。大春弹着贝斯,忘我地投入;胖子打着架子鼓,挥汗如雨。而他举着麦克风,怀里抱着吉他,台下是笑着欢呼的南桥与沈茜指尖在琴弦上流转跳跃,靳远就这样唱出了那模模糊糊还未完成的第二段。
某个遥远小镇上,
曾有少年在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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