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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家别墅后面有一块儿空地,小时候朝雾经常和附近的小伙伴在空地上玩儿,那个年代单纯又美好,空地上明明什么娱乐设备也没有,可他们一群孩子却玩儿得很开心,踢毽子,拍皮球,跳皮筋儿……实在没有道具就玩儿老鹰捉小鸡,或者用石子在地上画格子玩儿跳格子。
每次玩儿得正尽兴,总会有家长突然出现,喊自家孩子回去吃饭,小伙伴们一个个被叫走,直到最后朝雾和陆景睿也被保姆阿姨拎回了家。
两只熊孩子嫌不过瘾,仗着家离空地近,晚饭过后总会再偷溜出来,去空地琢磨坏点子。
久而久之,空地成了朝雾和陆景睿的秘密基地,两人想干什么坏事,总会约在那里碰头。
十年是漫长的,周遭很多事物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坑坑洼洼的街道被重新翻修,变得平整又宽敞,周遭的房子也拆了又盖,越来越有现代化的气息,就连那曾经无人问津的空地,也险些被开发商买走,幸亏朝雾下手快,提前把那空地买了下来。
童年的秘密基地保住了,但光秃秃的一块儿空地杵在那儿,委实影响市容,后来朝雾找人把那空地修建成了小花园,还增加些娱乐设施,供附近居民过去散步小憩。
朝雾已经很久没来过这里了,虽说这小花园离她家很近,步行五分钟就能走到,可她一个人过来又有什么意思呢?这里盛满了她童年时期的欢声笑语,对比得现在的她更形单影只。
现在陆景睿回来了,她才有勇气过来拾回童年记忆。
小花园的人并不多,不晓得是因为花园太小被嫌弃了,还是这个时间点出来散步的人本来就少,朝雾倒不纠结这些,她独来独往惯了,反倒不喜欢人多的场合了。
小花园的东北角摆放着两个秋千,这秋千是朝雾特意命人搭的,东北角是小花园最里面的角落,当小花园还是个空地的时候,这个角落里曾有一块儿很大的石头,小时候朝雾和陆景睿最喜欢躲在这块儿石头后面,偷笑着看他们家保姆四处搜寻他们俩……
那块巨石其实还在,不过被做成石雕,摆到了小花园的中间,巨石原来在的位置,则被搭上了秋千。
朝雾走到秋千上坐了下来,今夜的月色很美,还没到十五,月亮却又圆又亮,在小花园里洒下一片银辉。
正坐在秋千上轻荡,突然有双手从身后伸了出来,遮住了朝雾的双眼。
“你最喜欢谁?”身后的人问。
朝雾没反应过来,想当然的以为对方问的是猜猜我是谁,于是没好气的回答:“陆景睿!你是不是傻,都不换一下声音……”
话还没说完,她突然被人从身后抱住,紧接着有人咬了她的耳朵,暗哑着嗓子在她耳边低笑:“我也最喜欢姐姐。”
朝雾心跳漏掉了两拍,晃神片刻后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上当了,心中瞬间又羞又恼,泄愤般用后肘狠狠顶向狼崽子的胸口。
狼崽子吃痛,却仍不肯放开,牢牢的抱着朝雾,像是怕一松手朝雾就会消失不见般。
“下这么狠的手,想谋杀亲夫?”
他真是不长记性,刚挨了打,又调戏她。
朝雾斜着眼睛瞪了身后的人一眼,冷哼道:“我这是在打狗!”
被骂成狗,狼崽子也不生气,反而卖乖:“狗狗挨完打后可是有肉骨头吃的。”
他把下巴抵到了朝雾的肩头,故意往朝雾勃颈处吹气:“我的肉骨头呢?”
他盯着朝雾性感的锁骨,牙痒,心更痒。
朝雾并不知道陆景睿脑内十八-禁的想法,但她感觉到狼崽子的呼吸变炙热了,那呼吸打在她的勃颈处,温度高得她无法承受。
于是她冷眼扫向陆景睿,不遗余力的泼他冷水:“今天凌子霄没揍你?”
气焰被浇灭,怒气却消不了,陆景睿磨着后牙槽恶狠狠的开口:“我揍回去了!”
“噗!”朝雾一时没忍住,笑出了声。
她一笑,再大的怒气也消了,陆景睿眸底重新噙了笑:“能博姐姐一笑,这一拳挨得也值。”
“都挨打了,还这么油嘴滑舌。”朝雾笑骂陆景睿道,“我记得你小时候不是这样的呀。”
她回忆着陆景睿小时候的模样:“明明小时候那么乖,那么听话,怎么现在长歪成这样了?”
陆景睿终于松开了朝雾,有一下没一下的摇晃着朝雾坐着的秋千:“男不坏,女不爱,我小时候那么乖,也没换来姐姐一句最喜欢我,长大后,当然会变坏了。”
他语气散漫,看似漫不经心,可凝向朝雾的目光里,藏着病态的偏执。
她其实不懂,他费了多大的力气,才以全新的模样重新回到她身边。
就像她不懂,十年前当他听到她说死也不愿意嫁给他的时候,他恨不得把自己撕碎然后重新拼凑的心情。
之后他也确实把自己撕碎了,把那个小五姐姐死也不愿意嫁的小男孩儿一点一点的从自己的身体里抽离,把天真敲碎组成阴狠,把乖巧撕裂拼成狡诈,她说她喜欢成熟的男人,他就把身上的少年稚气全都摒弃,她说要等他变成成功人士后再谈爱情,他便一头栽进商场义无反顾……
他明明已经按照她的喜好脱胎换骨,怎么她反倒开始怀念起他曾经乖巧的模样了?
秋千被推走,带着朝雾高高飞起,距离被拉开,短暂的分离后她又回来,回到了他触手可及的地方。
他其实舍不得让她飞走,但又贪恋她随着秋千飞起时无忧无虑的笑脸。
这笑容,最像小时候。
荡了会儿秋千后,朝雾从秋千上蹦了下来,拍了拍手,干脆利索的发号施令:“走吧!”
她说走,陆景睿就跟着,也不问要去哪儿。
朝雾向前走来两步,突然回头,饶有兴致的问:“你不问问我要带你去哪儿?”
“不问。”陆景睿上前,握住了朝雾的手,十指相扣,掌心的温度彼此传递,“你想去哪儿,我都陪着。”
指间的纠缠让朝雾的心跳漏了两拍,她想挣脱,却又不舍,更不忍心。
其实从小时候开始他便是如此,无论她要去哪里,做什么,他都会陪着她,挨骂也好,罚站也罢,就连大半夜打着手电去坟地探险,曾经很怕鬼的他也不曾拒绝过。
傻,真傻。
不是已经变坏了吗,怎么还是这么傻?
算了,给他一点温存吧。朝雾想:死后就只剩冰冷了,拥抱冰冷的尸体前,总该留下掌心的余温让他回忆。
朝雾便没有把手从陆景睿宽大的掌心内抽出来,就这样和他手牵着手,回到了朝家后门。
她惊讶的发现,陆景睿的手并不像外表看着那般矜贵,他人生得漂亮,手也好看,五指修长,骨节分明,肤色是带着些许病态的苍白,单从手背去看,显尽优雅,钢琴家的手也不过如此。可他掌心却布满了和手背很不相符的厚茧,粗糙得像做惯了粗活的人。
明明是娇生惯养的贵公子,手上却长满了老茧,朝雾觉得奇怪:这小子平日里都在干什么?为什么会有一手的茧子?
她好奇,便扭头问陆景睿;“你的手怎么回事儿?”
“我也不知道。”陆景睿道,“情不自禁就抓住了姐姐,还松不开。”
他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这手有它自己的意识,我也没办法。”
朝雾没好气的瞪了陆景睿一眼,哭笑不得道:“我是说你手上的茧子!怎么来的?”
陆景睿这才反应过来朝雾不是在兴师问罪,整个人明显放松了很多:“练枪练的。”
“练枪?”朝雾睁大了眼睛,满目愕然的看向陆景睿。
“M国有射击俱乐部。”陆景睿解释道,“我有空会去俱乐部里练枪,解压。”
M国持枪是合法的,国内还设有很多射击俱乐部,这众所周知,朝雾在国内呆久了,所以乍一听练枪觉得不可思议,转念一想又了然了:在M国确实有不少枪-支爱好者,这些人也习惯射击舒压。
但朝雾仍觉得诧异,她歪着脑袋看向陆景睿:“我都不知道你竟喜欢射击。”
陆景睿微微皱眉,凝视着朝雾似是有话要说,但犹豫了片刻,还是放弃了开口。
他喜欢射击,其实也是因为朝雾。
朝雾小时候很喜欢玩儿水-枪,玩具枪一类的东西,有一次她在超市看上一个仿M1928A1外形的冲锋子-弹-枪,枪太贵,再加上朝妈妈觉得女孩子不能老玩儿枪这种玩具,于是没给她买,她就暗戳戳的联合陆景睿去偷朝爸爸的名酒,要把酒卖了换钱去□□……
受她影响,陆景睿也爱上了射击,而朝雾又酷爱枪-战片,每次看到枪-战片里的神-枪-手都一脸崇拜,于是陆景睿便开始苦练射击,不做到百步穿杨绝不停歇。
那时候他还小,不知道她喜欢的男人是什么模样,于是凡是她喜欢的,他都要练到极致,做到最好,只希望下次相见,能换回她爱慕的目光。
“说起来我还玩儿过真枪呢。”朝雾感慨道,“找机会得去M国好好玩一次。”
刚好她这次旅游的第一站就是M国的夏威夷,那边应该有射击俱乐部……安排上了!
“姐姐想去的话我明天就可以带你去。”陆景睿语气轻松,仿佛去M国练枪就跟去门口超市买盐一样轻松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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