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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
她尖叫起来,以为驾车的人肯定会碾压了过去,然而她听到了刺耳的刹车声,还有吓人的的冲撞声,等她定神再看的时候,那车头撞在路边的大树上,驾驶座上的人倒在方向盘上,头上都是血……
“救……救人啊!!”
岑言拨通了救护电话,乡下小医院备血不足,因为岑言是O型血,经过必备检查后,立马给受伤的男人输了血。
最后她留了一个假名字,因为她没有想要金钱补偿,也不喜欢和陌生人有任何联络。
可半年后,学校里的开学典礼上,她又看到了那个男人,他叫做盛璟霄,他竟然是她这所高中毕业的前辈,他以**大学毕业的学长身份来学校里演讲。
他风采卓越,长相帅气,所以岑言默默的对那个叫做盛璟霄的学长有了好感。
她不觉得自己会和这个偶遇的男人再相遇。
她高中毕业后就选择了工作,她甚至都不知道她的公司是盛氏企业名下的,更加不知道两年后的某一天,盛璟霄的母亲会把她叫到盛璟霄的跟前。
“暗恋的男人突然开口向我’求婚’,小女孩儿哪个不想嫁给霸道总裁?我只是个普通人,我高兴得冲昏了头脑,都是私心作祟,我才嫁给你了,不过这就只是一个公主梦罢了,新婚夜那晚,我就醒了。”
那个他对她承诺碰了她就会对她负责一辈子的夜晚,她决定不再对他有幻想了吗?
这个女人怎么能总是给他一个又一个的核能意外。
七年前的那场车祸,竟然是她拨通了救护电话,甚至是她给他输的血才在死亡线上救下了他。
她暗恋他,从相遇到再见面,足足三年——
睡在他枕边的四年来,她是如何把这些奇妙的机缘都闷在心里,一点都没有让他发觉?
20
“所以对我的感觉,就只是有一点喜欢?”
“我当然不会很喜欢很喜欢你了。”
她太诚实了。
肯定的语气里找不出任何破绽。
他心底里在失落着什么?
把她对他的好感都给泯灭的人不就是他自己吗?
“所以当初为什么救我,为什么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输血?”
“因为你傻啊,就没见过这么傻的人,为了一条狗把自己撞的头破血流,所以我嫌血多,让给你一点!”
盛璟霄快被岑言的孩子气气笑了。
他似乎想起当时他发现那只小狗,狂踩刹车的时候,有个从路边飞扑过来的瘦小身影。
是她……?是和他一样为了一只小狗,差点搭上自己性命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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