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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后果(一)
一年又一年, 一年再一年,清秋之季又到来了。
云安市的天空一如既往的蓝, 甚至一到秋天, 天高云淡,湛蓝色的天空比以往更加美丽。街道两边的梧桐树落下了枯黄的宽大叶子, 只剩下萧条的树枝, 上面残留着三四片还带着点绿的梧桐叶,在西风中瑟瑟发抖。
不知道是不是季节的原因, 街上的行人不多, 也不太热闹。
傅藏云从超市出来, 拎了一袋面食, 当作未来一周的早餐。他一边往红绿灯那边走, 一边看着手机确认明天的行程时间。
周围没有什么人, 人行道前只有他和一个女生在等红灯。在备忘录上记好活动时间和地点后, 忽然听见身边的女生惊呼一声, 傅藏云抬起头,只见一个男人正往这边走,而此刻还是红灯, 一辆货车刚好从路口转弯, 一时刹不住车,鸣着笛就要撞上那个男人。
说时迟那时快, 傅藏云立即扔掉手里的纸袋,使出百米冲刺的劲奋力地跑过去,拉住已经呆在路中央的男人的胳膊, 一刻不停地向路边跑去。
男人似乎终于反应了过来,拔腿跟着傅藏云跑,终于在货车撞上前躲到了一旁,和呼啸而过的车子擦身而过。
大概因为跑得太急,男人有一脚没跟上傅藏云,由于惯性,直接向前扑去,膝盖一下子磕在了马路牙子上。男人吃痛地哼了一声。
傅藏云听见声音,连忙停下来回头看去,只见男人的浅色牛仔裤上渗出了淡红色的血迹。
“不好,出事了。”傅藏云松开男人的胳膊,扶着他在路边的花坛旁坐下,蹲下身替他检查起伤势。
男人咬着牙,抬头看向傅藏云,忍痛强笑道:“谢谢你。”
“闯红灯,你也真是胆肥到不要命了。”傅藏云低下头看了看男人受伤的膝盖,牛仔裤的布料都被磕破了,更别提里面的皮。
“我还好,先生你要是有事,不要因为我耽误了……”男人看着傅藏云站起身,出声道。
傅藏云什么也没说,正好现在红灯跳到了绿灯,他站起身向马路对面跑去,将男人一个人留在了这里。
男人凝望着傅藏云的背影,在他转身之际,脸上的痛楚便瞬间消失不见,仿佛刚刚痛得直吸凉气的人不是他,他怔怔地望着傅藏云跑到路对面,捡起地上的面包,然后又趁着绿灯转身向这边跑来。
男人急忙收回目光,低下头假装在看着自己的伤口。
傅藏云回到男人身前,放下面包袋,解释说:“这是我一周的口粮,可不能忘了。”然后又关切道,“还能站起来吗?我还是先送你去医院看看腿吧。”
“呃,不用了,我买点药膏擦擦就行。”男人讷讷地摇摇头。
然而傅藏云已经去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他打开车门,再回过身扶起地上的男人:“小心,你可以按着我的胳膊起来。”
男人不好意思地点点头,紧紧抓着傅藏云的手臂作为支力点,然后抬起那条受伤的腿,一跳一跳地上了出租车。
傅藏云坐上了副驾驶,对司机说了句:“师傅,麻烦去市医院。”
男人坐在后面,过意不去地对傅藏云道:“先生,我可以自己去医院,这样太麻烦你了。”
“我正好没什么事,陪你去医院看看,不然我心里总不放心。再说了,你这样一条腿怕是连医院的大门都进不去。”傅藏云头也不回地说,“师傅,麻烦再快点,车上有伤患呢。”
司机面无表情道:“已经给你把油门加到最大了,再快就超速了。”
“那行,师傅你别违反交通规则就好。”傅藏云摸了摸鼻子,不再说话。
男人坐在傅藏云的斜后方,在他不注意的时候定定地注视着他。
来到医院,让医生检查了一番,还好只是蹭掉了皮,出了些血,包扎好开了些药后,傅藏云搀着男人出了诊室。
“现在可以给你好好上堂课了。”傅藏云和男人在医院外的长椅上坐下,屁股还没挨到椅子,他就板起脸严肃道,“你多大了?”
“……三十。”男人愣了愣,回道。
傅藏云紧接着说:“是三十,不是三岁,你这么大个成年人,到现在都不知道不能闯红灯吗?这是连幼稚园的孩子都知道的基本常识!”
男人的目光闪动,嗫嚅着解释道:“我那时刚从车上下来,没注意……”
“那你以后知不知道要注意?”傅藏云一本正经地问。
“知道了。”
傅藏云满意地点点头:“知道就好,这次要不是遇上我,你命都没了。下次注意安全,别火急火燎的。”说完,他站起身,拍拍裤子,“行了,我看你腿也能稍微走走了,就不在这儿陪你了。你一个人可以吗?”
男人抬头看着他,微笑着点点头:“放心,医生都说了是皮外伤。这次真的很谢谢你,能留个联系方式吗?我想下次请你吃饭,就当回报你的救命之恩。”
傅藏云拎起面包袋,潇洒地摆摆手:“请吃饭就算了,你就把我当成是雷锋吧。没什么事我先走了,有缘再见。”他没等男人挽留,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男人在傅藏云转身后,不再掩饰,贪婪地望着傅藏云的背影,目光灼灼。
“藏云,我们终于又见面了。”
……
傅藏云回到家,放好吃的后,想起刚刚见的男人,对着冰箱发起了呆。
那个人,总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
“算了,八成又是我自己多想了。”傅藏云关上冰箱,将自己的思绪也一并关在了冰箱里。
自从三年前生了一场大病后,他就经常疑神疑鬼的,总感觉自己的公寓像是还有其他人住过,自己的衣服又好像也被另一个人穿过……然而他问过身边的朋友们,都觉得他是在做梦。
傅藏云也觉得自己可能是把梦境和现实搞混了,一天到晚迷迷糊糊的。
洗澡前,傅藏云脱下脏衣服准备扔进桶里,忽然发现衬衫下摆沾了一块血渍,傅藏云用指腹蹭了蹭,早已经干了。
想必是今天下午不小心蹭到了那个男人的伤口。傅藏云盯着这块污渍,蹙起了眉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自己喜欢上了穿白色的衣服,明明这些衣服很容易脏,他记得自己之前不太喜欢穿这种浅色衣服的。
难道是因为他不干警察了,所以也不担心会碰脏衣服了?
傅藏云摇摇头,将那件白色长袖丢进洗衣机,也不知道下午闯红灯的那个男人有没有顺利回家,别又出了什么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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