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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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五,晚九点。

凌宅。

凌保国等严俪华足足等到了八点多, 在华丰茶楼辞别后, 凌保国匆匆买了点广式月饼,妻子陈沅君是广东人, 当年远嫁过来,也是不容易, 本还想去月中桂买些糕点的, 结果热门的几类早早都被人买走了。

凌保国掂量着手里的月饼盒子,想来也差不多了,多年的夫妻, 买多了倒是显得唐突了。

之前为了娶严俪华进门的事儿, 凌保国和妻子陈沅君闹得很不愉快,连续十天,凌保国都是住在严俪华的宅子里的。

严俪华说是姨太, 出身不好, 可瞧着手头里也是有些银钱,自己租了个不错的宅子, 有院子有厨房,南北通透,阔大的院子, 也就严俪华和弟弟两个人住, 有时候凌保国都觉得,太豪气了些。

还是手下的徒弟提醒了一句,说这姨太太生得这么漂亮, 言行举止也不像是普通人家出来的,说是从东边逃难来的,可谁晓得,是不是哪户人家的千金?

千金这俩字,小徒弟说得瘆虚虚的。

严俪华年纪也不小了,早就过了二八的懵懂年华,说是未出阁的姑娘,有些瞎扯,小徒弟的意思,无非是说,严俪华指不定是东边哪位大佬的姨太太,不是姨太太,也得是些高级场所出来的,至少,得是百乐门那种水准吧。

不然,怎么连父母亲戚都报不上来一个名儿?

凌保国也思量过,更是担心过,可英雄难过美人关,更何况,凌保国不觉得自己是英雄。

乱世里,混口饭吃罢了。

脑子里全是严俪华那俏丽模样,导致凌保国抬腿要进自家堂屋的时候,都忘记了门前有一大门槛,险些跌了一跤。

凌保国一抬头,只瞧着圆桌子上坐了两个人,妻子陈沅君冷面冷眼,只看了凌保国一眼,便是继续用筷子夹菜。

这桌上没有空碗,陈沅君根本没有备下凌保国的饭菜。

另一人,是凌保国的表弟裘文书,他生得秀气,戴着一个金丝边框的眼镜,看到凌保国刚才趔趄一步,下意识起身要去扶,瞧着凌保国又站稳了,只调和着气氛,笑着对着凌保国道:“原本以为表哥晚上要出任务,不回来吃饭了,那什么,我让庆嫂再……。”

“不用了。”凌保国手一挥,舌头绕着干瘪的嘴唇润了一圈,吧咂嘴,把手里的月饼盒子往桌上随意一放,语气也没多好,“中秋节,买了点月饼,你说得对,巡防营晚上还有任务,我……就不吃了。”

裘文书余光只往表嫂陈沅君身上扫,陈沅君只盯着眼前的饭菜,筷子都快要把碗里的米饭给戳成泥了。

眼瞧着凌保国真的要走,陈沅君突然重重地搁了筷子:“这么着急走做什么?不是十点才出城吗?”

凌保国背对着陈沅君:“家里不待见我,我去找待见我的地儿待去。”

陈沅君突然起身,圆凳子被她小腿轻轻蹭开,发出吱悠一声摩擦,这声音刺耳,凌保国蓦然回头,只看到陈沅君直勾勾地看着自己:“我知道,你是想去找那个……。”

“诶,咱可说好,你不准说俪华是妖精。”凌保国端起一根食指,像是举着一杆枪,枪口对着陈沅君的心口,他似没感觉到陈沅君微微颤抖的肩膀,还补上一句,“人家温柔着呢。”

陈沅君低头,看着满桌佳肴,菜色交错,她费了一下午的心思,和庆嫂蒸炸烧炖,烹出了一桌的好菜,有自己爱吃的,庆嫂爱吃的,裘文书爱吃的。

原本是不想备着凌保国的,下意识地,还是做了凌保国最爱的红烧排骨。

那酱汁裹着炖烂的排骨,就搁在陈沅君的眼前,她看着看着便是觉得眼前逐渐朦胧起来,她抬手飞快擦掉眼角的泪珠,只对着凌保国昂首说道:“我是想说,我要离婚。”

“你说什么?”

“离了婚,你想娶几个俪华进门都行,没人管你了。”

“别闹了你。”凌保国一脸严肃,“你和我离婚?你让我巡防营里的人怎么看我?啊?说我被女人甩了?”

“说你要和我离婚的也行。”陈沅君摇头,“总之我是受不了了。”

“那也不行。”凌保国语气意外的坚决,“弟兄们哪个不晓得你啊,你当时从广东远嫁过来,人人争着抢着要来看你,这么多年了,他们又……又都是向着你的,说你人好,我和你离婚,诶,你是故意让我背上个始乱终弃的名声是不是?”

陈沅君别过头,不再看他:“我说什么做什么,在你眼里,都是有所图,都是有所谋,是不是?”

裘文书忍不住了,他站起身来,食指顶了顶眼镜框:“表哥表嫂,要不先坐下吃饭吧。”

——“不吃!”

这次两人这倒是齐声。

凌保国扯了扯自己的西装:“我换了衣服就走,”说完,只是朝着裘文书说,“晚上会有声响,你们别出门。”

凌保国说完就走,绝不含糊,他换了身衣裳,临出门前,还嘱咐了家里干活的婆子记得早些关门。

“是要出事了?”常年跟着凌家夫妇的婆子没得姓,只晓得单名一个庆字,人都喊她庆嫂,庆嫂是一手把凌保国带大的人,凌保国打小没娘,把她当做半个娘看。

“别问。”凌保国压低了帽檐,“南华街那边,庆嫂你也看顾着点,俪华一个人住,家里就一个那瘦瘦弱弱的弟弟,我不放心。”

庆嫂明显不乐意,嘴角一皱,只说:“你是晓得的,上次我虽然帮你劝了夫人,可这事儿,你做得不厚道,夫妻俩好好的不行吗?你这几天都没回来看夫人了,倒是表少爷,来得勤快了,你该和人家学学。”

“我知道我知道。”凌保国急着走,“你最好了,旁人说不帮就不帮我了,你嘴上埋怨,可私下里,还是会帮我照顾着的。”

***

昆明西南马拉山。

出了城门就能望见。

有经验的老兵,都不爱夜里出任务,累和困是其次,主要是夜里派下来的任务,要么十分隐蔽,要么十分紧急,要么是又隐蔽又紧急的。

去肯定是要去的,上头的一声令下,刀山火海都得上,回,就不一定回得来了。

车的轱辘声太大,凌保国带头起了马,云南的矮种马个头不大,倒是能跑,上了山路,蹄子也不打滑。

眼看着就进山了。

凌保国不说话,只在前头抬了个手,后头的接连把这手势一个个传下去,这手势的意思是——要摸枪了。

姜琰琰也是晚十点准时出发的,从南华街到西门半个小时,跋山涉水赶到马拉山的时候,还没到十一点。

除开闻东,姜多寿、白旗、乔美虹三人也都窝在山坳里许久了。

山林里,蚊虫多。

白旗捏死第七只吸血的蚊子,愤然把蚊子尸体甩到一边,抬头看月色,中秋的月亮真圆。

“咱这消息准吗?猫妖真会趁着兵乱吸人血?”白旗忍不住问姜琰琰,“都等了好些时候了。”

“才二十分钟,着什么急?”姜琰琰爬上坡地看了一眼底下的洼地,连个鬼影都没有,只是婆娑的树影不安分地摇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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