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 章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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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脚全身都紧紧粘到你身上,打死都不肯下去。

所以沈琛猜她走不了多远,必定要闹。

事实也果真如此。

妙鲜阁离蝴蝶湾大约一个小时的步程,沈音之没走上十分钟就喊累。

瞧见街上别的男女一对儿,女生的包包都背在男生肩上、拎在男生手里。她有样学样,赶紧摸自个儿的口袋,把手机、小卡包、几个硬币几块糖全部塞到沈琛那里去。

还额外强调:“我只是放在你那里一下下,但还是我的东西,你不可以偷拿。”

……啧。

沈琛发现了。

这小孩的世界很是泾渭分明,结合之前一系列事件来看。她的原则如下:

你的是我的。

我的还是我的。

简单明了,不讲道理。

而且仅仅冲着他来,永远理直气壮地伸手要东西。

换了周笙、苏井里,好像就收敛很多。

为什么?

只对他提条件,初见就敢找他告状,而后要求他来看她,大胆翻阳台偷红酒。

她本不该有做这些事的底气。

除非她本来就知道他会答应。

梦。

似是而非的梦铺列在眼前。

身边小孩喊着累,倏忽要摘下围巾。

思路就此被打断,沈琛眼疾手快地拦住她。

“再帮我拿个围巾嘛。”她理所应当地撒娇:“我好累的,少掉围巾,就少掉一点累。”

“不行。”

好歹变成公众人物,方才还在口出狂言三人偷情,不小心被有心人编排的话,谁知道会闹出多少污言秽语?

沈琛不但不接围巾,反而拉了拉,挡住她大半张脸。

只露出一双灵灵的猫儿眼、会说话似的。哀怨瞅着他,眼黑眼白都写着:你小气你小气,不就是围巾,都不肯帮我拿,你全世界最最最小气。

瞧瞧。

粉丝口中所谓的呆傻萌、乖宝贝儿。

实际上大大小小的脾气全留给他。

“我不想理你了。”

她没由来地说出这种话,口气是开玩笑的。

就像小孩子任性,不在乎言语的后果。

开口闭口我不喜欢你,我讨厌你。

这种话对她来说是很容易的,尤其经过上回。小傻子隐约意识到不理人,是对付沈先生的好招数,光今天晚上就半真半假说了两回。

沈琛反应不大,继续不为所动地调整围巾。

只是表情淡掉很多,语气清冷地说:“人做事必须付出代价。你非要唱歌,被很多人喜欢,自然被很多人讨厌。以后出门只能这样,除非你不唱歌。”

说完,松下手,越过她往前走。

他把她甩在身后,这一幕好像很久以前有过。

那时候她非常不服气,凭什么男人高高在上,凭什么他能把她远远丢在后头?

所以她老大不高兴地追上去,发现平阶仍需要仰望他,就再往上走楼梯,试图反甩他在身后。

那是种博弈的心态。

谁都不服输。

他们之前差不多就是这样的。

永远在比谁的秘密更多 ,谁的表演更滴水不露。尽管白天亲亲热热牵手拥抱,夜里她往往翻身背对着他,盘算钱财家当有多少。他也是,能够半夜起来掐她脖子。

那时他们是亲人,是敌人。

是交易,是利益,又是动荡社会里彼此的依靠。

现在沈音之站在原地,望着他背影越走越远,感觉不太一样了。

不是不服气。

竟然有些难过懊恼。

因为这辈子的沈先生不同,从他主动低头就开始不同。她傻归傻,道理听得懂。

再说这个世界上愿意给傻子讲道理的人太少太少,她只有他,可万万不能丢呀。

小傻子想通这个,快快地跑上去。

破天荒不敢说话,十根手指掰扯来去,小心翼翼去碰碰他的手指。

又勾一勾。

暖的指尖碰到冰的指尖,说不清谁在融化。

像奶油一样甜甜软软地化。

“对不起。“

沈音之从没有这么认真认错过,句末没有语气词。

顿了顿,又小小声地说:“不理你是骗你的,我肯定天天都理你。以后不说这个,你别生气好不好?”

她用右手把围巾再拉高,整张脸都挡住了,像个蒙面超人,怪腔怪调地跑他眼前晃,“全部遮住,这样谁都猜不到我是谁。”

沈琛任她拉着,看两眼,不作声。

“不要生气嘛。”

“我就是太累了,脚疼,头晕。我们能不能把周笙叫回来,这次的假存起来,下次再给他放两个假?”

沈音之歪着脑袋,边叽叽咕咕边瞄他脸色。

她知道什么?

她最好就好在古灵精怪。

然而坏也坏在不谙世事。

同她生气是没意义的,沈琛淡淡道:“周笙已经回家了。”

“回家了呀……”

沈音之傻乎乎地复述着,好像不知道接下去该说什么。

她扯扯围巾,揪揪自个儿的耳朵,忽而放开手,哒哒哒往前跑出一大段,停下来,双手握成拳头锤锤膝盖。

等他走过来,她凑过来牵手走一小段。

又累了。

便又鼓足干劲往前冲刺几十米,停下来,揉揉捏捏硬邦邦的小腿肚。小眼神等着他慢慢朝她走来。

如此反复自娱自乐七八次,终于真的没力气。

她蹲下来,有气无力地说:“我有点走不动,我们可不可以休息十分钟?”

话落改口:“不然五分钟,可不可以?”

沈琛低头看她,小小的一团。

明明闹起来让人招架不住,麻烦多多。

不知怎的乖起来又过分乖,你会宁愿宠着她,让她肆无忌惮的发脾气、撒娇,去做天底下最不乖的小孩。

也许他在梦里也这样想。

也许她就是这样被宠坏的。

沈琛缓缓伸出手,手心朝上,纹路很浅。

“不生气了吗?”沈音之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顾盼生辉,仿佛倒映着繁星点点。

不过手没搭上去。

“可是我现在走不动。昨天一整天都踩着高跟鞋排练,两只脚后面长好几个水泡,疼的,这个没骗你。”

她委屈巴巴地竖起手指头,“就休息两分钟?”

“起来。”

他神色不改,声音落下来,非常清晰的一句。

“我背你。”

沈音之睁大眼睛。

“背我??”

好事来得好突然哦!

小傻子简直难以置信,巴眨巴眨纤长的眼睫,不经意瞧见他背后有对小情侣走过。女孩子手里拿着一束花,被男朋友揉着头,羞赧而欣喜的笑容漂亮得如同一幅画。

她挪不开眼。

纯粹深度颜控的本能沦陷。

不料沈琛回头看两秒,误以为她老毛病又犯,瞧见别人的好东西都想要。

便收了收手指,指尖微微掠过她的发梢,生疏地揉了揉。漫不经心道:“别看了,给你买。”

语气里刻意的淡漠消亡。

余下尽是平静的宠溺。

他不生气的。

小孩知道这个,握住手一跃而起,笑嘻嘻往他身上爬。

路边的花店小小温馨,花种琳琅满目。

不过小傻子俗得很,俗得光明正大。

什么薰衣草满天星木棉花,通通不要。她就是喜欢庸俗烂大街的玫瑰花,爱它鲜艳欲滴 ,爱它妩媚带刺。

她如猴子挂在沈琛背上,偷懒不想爬上爬下,就喊着沈琛低头,自己神气地伸手去指指点点。

这朵,那朵:还有边上的朵。

挑满九朵包成小小一束,付钱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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