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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到底谁才是野人?
当一个人衣衫褴褛地靠在墙角,我们很自然就会认为那是一个乞丐。至于他有没有向你乞讨,并不能影响我们对他是乞丐身份的判定。
同样,一个不穿衣服,身上还长有浓密毛发,在山林中乱跑的人,我们当然也会认为那是一个野人。一个智商、文明程度都不如自己的野人。他们肯定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甚至还会吃人。
但其实这都不过是人们的刻板印象,衣衫褴褛的有可能是刚被打劫过的富豪。而森林里不穿衣服的也可能是个隐士。当然,鲁滨逊在流落荒岛后也不穿衣服了。因为没人看啊,还会被枝条刮破。
而眼前这个只能用意识交流的女“野人”,却让凌云枫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首先是身高,那个女野人不再畏缩后,站起来足有一米九高。这让比她矮半头的凌云枫有些郁闷。
通过交流,凌云枫知道这个女人所了解的历史知识、物理知识、天文学知识……都不是他所能比拟的。
据她说,她的族人是一千多年前来到这里的。因为能量泄漏和交通工具损坏而无法离开。她们曾试图与当地人接触,寻求帮助。但当地人并不能与之交流,所以她们不得不又回到了这山林里。
而祸不单行,一次陨石撞击正好击中了她们的交通工具,彻底损坏了它。而她们不得不在这残骸中苟活挣扎。
交流的越深,凌云枫越感觉内心在颤动。这……这到底……他不敢相信,可事实就在眼前。以前有传闻,说米国曾经接触过地外文明,可至今仍只是个传闻而已。
而在凌云枫眼前的,则是一个活生生的……
“你,你是外星人?”凌云枫磕磕巴巴地问出了心中最迫切的问题。
那红毛女人有些尴尬地笑了笑,然后用意念说道“更确切地说,我应该算是地球人吧。”
看着凌云枫不解地眼神,那红毛女人又继续说道“首先我出生在地球,我的母亲也是真正的地球人,至于父亲……他也有地球人的基因。”
听到这里,凌云枫就更加地糊涂了,怎么可能是地球人?地球人怎么会掌握如此高明的科技水平?最少目前地球人还不具备这种能力。
而外星人,无疑在人类心中是高大上的存在,给人们的印象首先是科技非常发达,要不也不可能飞到地球来。其次他们都很有知识,很聪明。与之相对,地球人更像是个野人。
那红毛女人也可能是太久没和人交流了,所以很健谈。两人一人一个坐到了之前的那个卵形座椅里面。凌云枫惊奇地发现,这个座椅竟然可以用意念驱动,想去哪都可以带着他飞到哪。当然它只是悬浮,并不能算是飞。而且坐在其中,里面就会完全贴合住他的身体,感觉不到一丝的坚硬,还舒适无比。
“我的父亲死后,就只有我自己一个人了,这些都是他告诉我的。他说我们的交通工具中有资料库,可惜在那次撞击中损坏了。所以我的先祖们便开始研究这里生物的基因,期望能改造我们自己的基因,只为了能更好地容入到这个星球吧。”
凌云枫似乎明白了什么,忙问道“你是说,外面那些白化的动物,都是你们的试验品?”
“谁知道呢?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了。听我父亲说,因为适应不了这里的环境,我的族人们相继死去。后来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他学着你们繁衍的方式,与外面的人进行繁衍。这才一代一代地存活到了现在。但是,这种繁衍却是每一代都会稀释一半的基因,到了我这代,我已经不知道还有多少族人的基因了。所以,我说我是地球人这没什么不对吧?”
听到这里,凌云枫已经无语了。如果按这种说法来算的话,眼前的这个红毛女人已经不能算是外星人了,更应该说是长毛的人类。可长毛的人类,不还是野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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