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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逛了好几家,都没有逛到中意的物件,最后驻足在一家卖玉器的饰品店,她看中一款淡紫色的和田玉手镯。
跟傅行简结婚只办理了注册,婚纱跟首饰,什么都没有,虽然老太太后来补过无数的名贵首饰给她,但这意义是不一样的,所以,她每到一个地方出差,都会给自己买一件首饰。
柜台小姐见她长相不凡,衣着打扮也大气,忙乐呵呵用粤语推介:“小姐,这款手镯是新品,专为年轻女性研发,你看,还有粉色的岩玉做底呢!”
方仪爱不释手,让柜台小姐拿给自己戴上,左瞧右瞧,确实喜欢得紧,柜台小姐趁热打铁:“小姐,您的皮肤好,手指也生得修长,真衬您,我第一次见戴粉色戴得这么好的人。”
本来百无聊赖的王介恒,在听到柜台小姐两次三番的吹捧后,也凑过去看了一眼:“确实挺好看的!”
方仪听到他的声音,这才意识到自己把英俊上司当成了小厮,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王介恒帅气地笑笑没有说话,眼睛落到方仪的手腕上。
只见,方仪的五指并拢,平铺在柜面上,手指纤长白皙,指甲镶嵌在上面,似一粒粒宝石,手腕像玉瓷瓶颈一样修长,咋一看,就似一截嫩藕。
方仪今天穿的是件露脖子的白色衬衫,他离得近,眼神又极好,能清晰地觑到方仪粉红色的耳垂,以及耳垂背面,淡黄色汗毛。
介恒看得入神,方仪却没有察觉,她还在纠结要不要买,编辑的收入不算低但也不是特别高,傅行简并没有给她任何零花钱,她也拉不下来脸问他要,平时的开销,全仗着这份工资,再看这手链:?29999。
她在心里吐舌:买了这条手镯,这几个月要喝西北风了。
柜台小姐见她犹豫,忙推荐另外一款实惠的产品,方仪只好不舍得地取下手上的玉镯子。
而王介恒一直盯着方仪看,柜台小姐也自然而然地把他当作了方仪的男朋友,露出暧昧的笑脸,王介恒收回眼神时,刚好对上柜台小姐的眼神,忙不迭地移开。
心里却不痛快到了极点,觉得这柜台小姐讨厌极了,似乎是在笑话他傻一般。
两三权衡,方仪只买了条价值一万左右的白金手链,柜台小姐帮她打包好,俩人一起出了小店。
走到大街上,路面比来时空旷,方仪忙不迭地道歉:“王主编,抱歉,我平时不是这样的,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
介恒笑:“没什么,女孩子都这样。”
“我真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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