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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出一个小土堆后,安良坐下来慢慢的看,目不转睛地看了很久很久。
他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司令的时候,爸爸被警察抓走,家里的房子被查封。他什么都没有,背着一**Y**Q**Z**W**5**C**O**M**个破书包走在大街上,姑姑让他上她家里去,他觉得丢人,没有去。
走到江边的时候,他突然就很想跳下去,死个一了百了。这个时候,司令的吼叫吸引了他。
身上的毛灰乎乎脏兮兮的,又脏又臭,唯独那双眼睛,给人感觉纯净又耀眼。四五只土狗围着它,看样子是要打架。
司令以一敌五,却丝毫不胆怯,最后惨胜,弄得自己一身伤。安良看到,它身上护着的,是一只已经黑乎乎的鸡腿。
安良站在一边看得呆了,刚才想什么都忘记了,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狗真帅!
司令很有灵性,看见安良也不慌,也许是觉得他没有任何威胁,趴下来把鸡腿啃了,然后走到安良面前,趴在了他身边。
后来安良才知道,狗对情绪的敏感度比人要高,那个时候司令大概是能感觉到他的心情非常低落,还有轻生的念头,所以选择呆在他身边。
安良突然就不想死了。他一路走到姑姑家,司令也跟着他,直到他进门,司令转身毫不留恋地走了。
一人一狗的萍水相逢。
安良读书不太好,上不了好的高中,也不想花着姑姑的钱在学校虚度光阴。于是谎报自己的年龄,进了一家便利店打工,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后,他搬出了姑姑家,住进了自己租的房子。
有一天下夜班,早上六点的时候,安良又看见了司令。司令正在狼狈地逃跑,后面追着一只大狼狗。狼狗毛色鲜亮,带着项圈,一看就是家养的。
安良看不下去,拣了根木棍吓跑了狼狗。司令趴在他身边喘气,拱拱他的手,像是在感谢。
一瞬间,心不知道怎么就软了,那句话脱口而出:“我养你好不好?”
也不管司令听没听懂,安良从自己的包里翻出根没用的旧鞋带,就这样往司令脖子上一系,牵着回去了。司令一路都没有任何抗拒,乖乖地走在他身边。
后来宠物医院的医生告诉他:流浪久了,它也想有个家。
于是,一个半大的少年和他捡到的狗,住在了一起。
人不嫌母丑这句话对不对安良不知道,可狗不嫌家贫他却深有感触。
他工资不多,交了房租,剩下的勉强够生活。之前攒下的钱,给司令看病就花光了,还向姑姑借了钱。姑姑骂了他几次,连自己都养不活,还养这么大只狗,不就是在自己折磨自己么?
最初的几个月,司令在他家里就没吃过肉,两人菜汤拌饭,你吃什么我吃什么,居然稀里糊涂也活过来了。
慢慢的,为了让司令能放肆地撒欢跑,安良攒钱买了电瓶车,放假就带他去枫树林里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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