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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骄阳似火,私立三中的大门前停满了各种豪车。
“铃——”随着一声高考结束的铃响,铁栏门打开。学生都如鱼贯出,冲进了家长的接送车里。
林溪溪抱着文具袋出来时,程殊正站在大槐树下等她。宽松的休闲白衣黑裤下包裹着两条大长腿,脖颈纤细,白皙的脸被晒得发红。黑发软软地覆在额前,整个人落寞又孤寂,站在同龄的少年中格格不入。
但那双深邃的黑眸在看见她时明亮了许多,脸上表情都丰富了,抿着嘴角走上前拿过她的文具袋。
“没考好?”程殊看她兴致不高的样子,担心地问。
林溪溪没正面回答,只是把几个公式都问了一遍,程殊一个个给她解答,只感觉身边人情绪更加低落。
突然她垫脚抱了他一下,搂着他的脖子扬起笑脸:“吓到了吧?嘿嘿我都写对了哦,肯定能考上!”
程殊嗯了一声,错身给她挡着太阳。
其实他没什么感觉,原本想的就是如果她发挥失常了也不要紧。大不了他不去北大了,她考得上哪个大学他就跟着去哪。
“程殊。”林溪溪突然喊了他一声,“今天是6月9号。”
程殊疑惑:“怎么了?”
上个世界,你就是在这天服药自杀的。
林溪溪看着他,嗓子有些酸涩。牵过他的手,和他十指相扣:“我决定今天一直黏着你,24小时内不能离开我的视线哦!”
程殊反手握得更紧,浅浅地笑了一下:“那好像不太方便,洗澡你怎么黏?”
谁说这个了啊!
林溪溪羞恼,假意要把手抽开,突然下巴被他抬起。清冽的气息凑近,密密麻麻的吻落在她的唇瓣上,手指细细摩挲着她的掌心,那双清亮的眸子里满是柔情。
翠绿的槐叶哗哗作响,蝉鸣不断,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少年的衣衫和少女的长发随风吹动。
仍然是那场谢师宴,程殊作为光荣校友收获不少老师的夸赞,自然也被劝着喝了不少酒。
他们在离小区还有一个站台的地方下了车,准备散散程殊的酒气。
海滨城市的夏夜十分温柔,圆月皎洁挂在皓空之中,街边充斥着橘子汽水的味道和流浪歌手的吉他声。
程殊半依靠着穿着黑色吊带裙的女孩,像是他第一次见她的样子。
“林溪溪,为什么今天要一直黏着我?”他问。
林溪溪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但程殊好像也不在意她的回答,他自顾自地说:“其实今天,是我的生日。”
林溪溪有些愣怔,所以他是在二十岁那天的时候就彻底对这世界绝望了吗?
程殊拉过她的手,有些凉。
他喝多了,情绪看起来很低落:“我妈妈那天晚上刚给我过完生日,第二天我就拉着她上楼去看出轨的陆青康,然后她又崩溃了……”
他始终不愿意喊那样的人渣一句爸爸,但心念着程珐分给他的关心,哪怕只有一点。
“她爱陆青康胜过爱我,我爷爷爱她胜过爱我,我一直是不重要、被放弃的那个。”
“林溪溪,我好感谢你。”
感谢你一直偏爱自己,心疼自己,把他留在了人间。
醉酒状态下的程殊整个人都柔软很多,会把心里的话都说出来。他在单元楼的路灯下停住脚步,笑得一如既往,浅淡又苦涩。
林溪溪踮脚吻在他蹙起的眉眼上,像是在抚平他的忧伤:“生日快乐呀,程殊,今天晚上一定要做个好梦呀!”
“嗯,晚安。”他像个小孩子一样容易满足,眼睛亮晶晶的。
林溪溪一直好奇,被世界抛弃的人,怎么眼神里还会有这样璀璨的星空。
干干净净不染世俗,善意又温柔,是二十岁重新活着的程殊。
三个月后的假期结束,两个人都如愿以偿进入了大学的校园。
他们开学那一天,王艳被收押归监,判处无期徒刑。起诉人是程锦华,罪名是蓄意谋杀。
林溪溪只感觉大快人心,程殊倒是没什么想法,他从拒绝程锦华给的继承人位子时就已经把他们全抛诸脑后,踢出了自己的世界。
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和林溪溪待在一块,医学生每天忙得焦头烂额,他却跑她的学校跑得比食堂还勤。
他靠大四那年发表的一篇举足轻重的SCI论文买了两人的订婚戒指,送走了他们唯一一个“孩子”——那只高龄老死的仓鼠。
程殊读博那年以探求LncRNA的胞内定位和荧光酶的报告实验震惊中外,跻身于一行医学专家之间,成为国内最年轻的临床研究学者之一。也终于凭借这样出色的能力,从林溪溪父母那成功把人娶了过来。
毕业后,程殊留在了北大担任教授职务。他第一次站在讲台上授课时,正好找人上台演示文稿,突然看向角落说:“那个长得最好看的女生,过来一下。”
学生们一片调侃起哄,于是混进他的课上时装成是旁听生的林溪溪只好害羞着走上台去。
彼时的“程教授”大大方方牵起她的手:“介绍一下,这是你们师母,我的夫人。”
被撒狗粮的同学连喊着“酸死我们了,读个医保不住头发还保不住狗命~”
同年,陆青康被诊断出癌症晚期,程泽在程老爷子死后也一直被限制在海外回不了国。人到晚年,终于对自己以前的荒唐事感到后悔莫及,他一直请求程殊能去医院看他,希望能亲自向他道个歉。
林溪溪没劝过程殊,程殊也没打算去过,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林溪溪,我有你了。”
那些在年少时给过他伤害的、抛弃他的,现在又想弥补的,都与他没有关系了。
他已经收到上天给他的道歉礼物了,那是最好的礼物。
程殊终究没有活到百岁,王艳是受到惩罚了,但她带给程殊的伤害却没有消失,那些干扰麻痹神经的药物已经损伤了他的脑细胞。
他在四十岁那年身体状况就每况愈下,最后只能赋闲在家,偶尔翻翻医学文集。
他大多时候神智不清,像患了阿兹海默症的患者。经常把来看望他的学生认错,说些无厘头的话,把大家弄得啼笑皆非。
下过初雪的那天下午,程殊搬出了藤椅坐在了院子里,旁边沏着一壶茶。林溪溪正在给院里的植物浇水,他们的庭院种满了各个季节的花木,为的就是四季常青。
“买草莓了吗?”程殊问。他记不起人名也记不起人脸,即使那个人是林溪溪。
林溪溪见怪不怪,坐在他身边,好脾气地应:“没有啊,要做什么?”
程殊摇头,准备起身,嘟囔着:“我夫人喜欢吃草莓的,我得给她买着放好。”
其实林溪溪喜欢吃的是提子,但是他脑子里现在只记起来当年他为她买来草莓的场景。
“诶,大冬天的,哪有草莓啊。”林溪溪哄着他坐回去,拿来毯子盖他腿上。
程殊吹了吹茶,抿了一口,又回道:“冬天了啊,怎么下雨了?”
林溪溪看了一眼敞亮的天空,应该不会下雨吧。不过这人肯定又在胡说,他总是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程殊突然凑近她面前,小声说:“下雨天会有精灵的。”
她刚想笑,就听见他笃定的声音:“我见过,穿着黑色短裙,很漂亮,狐狸眼一眨一眨的。”
他在描述林溪溪,好像个怀揣着宝藏的人在炫耀:“后来她就嫁给我了,不过我忘记跟她说一句话。”
林溪溪看着他额头上的细纹,那是岁月的痕迹,转眼间已经二十年了啊。他老了,却依旧俊朗英气。
她好奇地问:“忘记说哪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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