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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他很久, 最后露出了自认为最迷人的笑容,朝他走去。
嘿, 怎么说来着?我早有预感一定能在今天遇到他。
果然,预感成真了!
“你找老板有什么事吗?”他嘴唇轻启, 对我露出犯规的笑容。
“没事没事。”我的从容瞬间被打破, 语无伦次, 舌头像是打了三个结。
“那你为什么砸桌子?”他又问。
“那个,那个…”我像小学生一样局促不安, “我得了流行性抑郁症。”
我终于编出了一个像样的借口,但似乎没什么逻辑。
“噗。”他轻笑出了声, 温柔似水, “你这不像流行性抑郁症, 倒像是间歇性躁狂症。”
我讷讷说不出话来,不停摆弄着手指:“其实我的病快治好了,我已经找到了可以让我摆脱抑郁的东西。”
“真的吗?”他有些意外。
当然是真的,不知是不是因为抑郁症的原因。我对很多东西都提不起兴趣,包括我从前很喜欢的板栗气泡酒和那魔音灌耳的重金属乐,但是,这一切都不包括他。
他像是星星落到了我的夜空。
“那件让你留恋的东西是什么呢?”他抿了一口酒,粉嫩的舌头舔过嫣红的嘴唇。
痒痒的, 我也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他凑近我, 湿热的双唇贴着我的耳根:“该不会是我吧。爱管闲事的记者, 自以为是的三流侦探鲷鱼烧先生。”
我的脸红到了耳根。
他看着我的脸红到了耳根, 露出了某种名为阴谋得逞的恶劣笑容。
shift!我就知道什么温柔似水都是假象, 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而且还是一个赝品。我用力嗅了嗅他身上飘散出来的味道,很淡,与正品差了好几个等级,只有在靠近他的时候,才能闻到那种独属于我的标记味。
“ca。”我一把推开了他,一个赝品还敢如此嚣张,真是要反了天了,“告诉你。我到这儿是来捉拿嫌疑犯的。就是那个江洋大盗斗篷人。我亲眼看见他走进了酒吧二楼,你,配合我的工作。否则我就…”
“一楼通往二楼只有一条路,我没看见什么斗篷人。”他兴趣缺缺的说道。
我死死地盯着他的双眼,他朝我无所谓的笑笑。
“…”
d,我突然拍案而起。我早该想到了,他就是那个斗篷人,那个消失的凶手!
这本书大概率是秋写的,而他又套用了泰坦尼亚号的人名。
目的可想而知。
泄愤,赤裸裸的泄愤。
秋要动笔,让那些夺走他瑰梦石的人死无葬身之地。
黑桃3死了,明学家也死了。黑桃4又是嫌犯。可以说当初设计夺走瑰梦石的人没一个好下场。
那些无关紧要的人都这么惨了,就更别提罪魁祸首--这个垃圾了。
我看着他无辜的眼睛,恨恨的想着:
别装了,你就是凶手,你就是杀死班森和黑桃3的凶手。
别说,这垃圾还有前科,当初他假扮焚双焱骗我这事应该也被记录在《深海迷雾》中,秋肯定知道,于是就把这件事写入了书中。不用想,引我来此的“双焱”肯定就是这垃圾假扮的。
他就是凶手,最后要被千人唾弃,万人辱骂,不得好死的凶手!
但书中的他显然还不知道自己最后的命运,仍笑着向我举杯:“又犯病了?要不要来一杯osw ule。”
我夺过他手中的酒杯,他涂了橘子味的润唇膏,粘在杯上,我发誓我不是变态,但忍不住凑近他遗留的唇印,一饮而尽。
“我怀疑你就是凶手。”我用只有我们两人听得见的声音认真道。
“我怀疑你就是变态。”他以同样的音量回击我。
呵呵,不愧是红海岸知名作家秋的大作,写得好啊!这牙尖嘴利的性格,完全没有ooc。
我怒极反笑。不等他反应过来,就一拍桌子,喝道:“昨天下午3点左右你在哪里?”
他似乎觉得这样的场面很新奇,大大方方说道:“我在参加一个美食讲座,下午2点开始,5点结束,我作为讲师全程坐在台上,中间只有15分钟的休息时间。”
我冷笑一声:“你一定是通过这15分钟往返了banana公寓,杀死了酸奶!”
他双眼微微睁大,似乎很是意外:“酸奶不是自杀的吗?”
“别转移话题。”我恶狠狠道。
“好吧。”他无奈地耸耸肩,“banana公寓和沙茶座谈会会场相距了45分钟的车程,请问我们无所不能的记者先生,您觉得我应该怎么做,才能将90分钟的路程缩短到15分钟?”
我沉思片刻,一拍大腿:“我知道了,你一定是走了水路。”
侦探都这么写,犯人划船走小路,完成不可能完成的杀人事件。
他淡定地用毛巾擦了擦嘴角:“座谈会方圆五里之内没有水路。”
我:“你挖通了地道。”
他:“不如,你替我挖一条试试?”
我额头上浮起了一层汗珠:“飞机,没错,一定是直升飞机。”
他闭上了嘴,好半晌才开口:“抱歉,记者先生,这个世界还没有进化出直升飞机。”
我怒,我的推理不可能有问题!有问题的一定是他!
我拽着他衬衣的领子:“嫌犯逃跑的时候我捅了他一刀,就在胸口。是或不是,一看便知。”
他衬衣的第一颗纽扣没有扣上。我用力一扯,第二颗与第三颗也立马像断线珍珠落了下来。
露出胸膛成片白皙肌肤,和那漂亮的人鱼线。
没有伤口。
我的怒气瞬间消失,双眼却挪不开视线。
他拉住了我继续向下的手,轻声道:“我自己来。”
他打开了第四颗扣子,第五颗扣子,第六颗扣子。
被掩盖在衬衣下的细嫩肌肤,如屋檐上的新雪,一路滑落。
我喉头滚动,不停的咽着口水。
直至最后一颗,他突然不动了,笑着问我,那江洋大盗的伤真是在胸膛处,而不是腹部?
我听懂了他的嘲讽,脸不住又红了,暗骂自己不争气:“你不要误会。天太黑,我没看清到底是捅在了胸口还是腹部。”
他哦了一声:“不是在大腿根就好。”
我恼羞成怒:“我可不是那种利用职务之便占人便宜的流氓。”
他似信非信地点了点头,双手撑在长椅上,松垮垮的衬衣从圆润的肩头滑落,那炫目的白看得我头晕目眩。
“那大侦探需不需要检查一下伤口呢?”他笑意盈盈道。
“当然。”既然化妆术可以伪造出伤口,自然也可以把伤口弄消失。我这全是为了副本,
副本!
我搓了搓手,避开了那个让我很不自在的小豆子。有些紧张地碰了碰他靠近心脏的肌肤。
触电一般的感觉。像是有羽毛在挠我的手心,酥酥麻麻的。
他没有阻止我,双颊飘起一层酡红,半分醉意的双眼波光粼粼:“侦探先生,说好的不占我便宜呢?”
holy shift。
我捂住了鼻子,没想到,最先承受不住的不是我的理智,而是我的鼻腔毛细血管。
经过一番努力,我终于止住了血,按理说,既然我已经证实他不是斗篷人。那就应该离开了。
可是我的双腿有它们自己的想法,它们不愿意挪窝,只想待在这里。
他似乎看穿了我双腿的想法,歪着脑袋说:“既然不想走,不如你请我喝一杯吧。”
“为什么是我请你?不是你请我。”我双手交叉,环在胸口,愤愤道。
他咬着下嘴唇,声音中带着笑意:“既然这样,那我们玩个游戏吧,谁输了谁请客。”
“什么游戏。”
“投骰子。掷到1,3,5算我赢,掷到2,4,6算你输。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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