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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央伸手扣住他的下巴,眼神变得癫狂:
“方陈星,你这么聪明,就用尽全力救救方陈泽吧。”
——
为什么呢?
为什么凶残的狼会为了一只麋鹿甘愿给自己套上绳索?
为什么狼把垂涎已久的鹿交到猎人手里,拜托他来看管。
明明那么想得到,明明那么厌恶猎人,明明可以选择吞掉那头鹿。
为什么呢?
拔掉自己爪牙的狼啊,懦弱得让人……扫兴。
就那么喜欢吗?
喜欢到舍不得毁掉。
喜欢到连自己都戒备。
啊,厉央,真可怜呢。
——
“哎,青哥,巧啊,大中午呢,怎么在外面蹲着?”
青哥抬眼瞅见来人,拍拍裤子从路牙子上站起来,说话的时候嘴里的烟雾乱飞:
“巧?巧个腿儿,老子专等你呢。”
厉央摸了摸鼻子,装傻:
“等我干嘛呢?账目又不对了,找我给你算账?”
说着就想溜边儿走过去,先把自个儿的车给推过来。
刚摸上车把,青哥一手压在了车座上,眯着眼瞅他:
“那账我自个儿能算好,用不着你。你倒是行了啊,昨儿二十来杯僵尸没给你喝趴下,今儿还能起来晃荡,小子出息了啊?”
看这架势,今儿要是想把车开走,是没那么容易了。
厉央干脆放了车把,靠着车跟青哥唠:
“哪儿来的二十杯?十三顶天了。”
青哥拉着他的衣领凑头嗅了下,又一把把人推开,双眉一皱,两把粗剑一样插下来,凶态毕露:
“酒气还下呢还想玩儿车?”
“我这会儿醒着呢。”
青哥不管这个,冲他伸手:
“钥匙拿来。”
厉央理亏,没说什么,乖乖的把钥匙掏出来递上去。
青哥手一卷,把钥匙收了踹兜儿里,睨了他一眼:
“行了,车我扣了,你走吧。”
厉央也不气,好脾气的问:
“那我什么时候能来取啊?”
青哥摆了摆手,提拉着拖鞋往酒吧那边走:
“不知道,等信儿吧。”
得,明白了,这就是没时候了。
这个时候,街头开进来一辆白色的大众,青哥正走到
路中,看到这车停了步子,就站在街正中看着那缓缓开过来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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