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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君主,要能容人,要懂用人!
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才是一个合格的君主。
哪怕是一坨翔,也得让他发挥出应有的肥力。更别说万三千这样的经商奇才了。
能在短短二十年间,赚下亿万家产,哪怕用了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也足以证明万三千经商的能力。
如此好的商业能力,就这么砍掉太可惜了。倒不如留下来,给自己赚钱,细水长流,慢慢压榨嘛!
叶君要开海,要和西方人做生意,自然不可能亲自前去。西厂的人,都是武林人士,你让他们去西方砍人还行,做生意,没那个头脑的。
这就需要一个会做生意的代言人。
万三千就是最好的选择。
当然,如果万三千不肯答应,那就砍了。用不上的能人那就不需要当人了。
叶君断定万三千肯定会答应。
生意人,只要有钱赚,别说你抄了他的家,就算你刨了他的祖坟。只要他有机会赚回更多,立马会屁颠屁颠的选择合作。
所以说,砍掉万三千多浪费啊,把万三千当做一台赚钱机器不香吗?
回皇宫的路上,东方不败一路也是忍不住偷笑,啧啧有声道:“你可真是黑心啊,明明抄了别人的家,还让别人下半辈子拼命给你赚钱,还得对你感恩戴德……当皇帝的都这么黑吗?”
“当上位者嘛,脸皮厚,心肠黑这不是基本的嘛!”叶君打趣道,“你好歹也是做过教主的人,这点基本道理都不懂?”
“魔教的人只是坏,哪像你这么黑!”东方不败翻了个白眼,哼道:“看来以后我也得小心点,免得被你卖了还得感恩戴德的帮你数钱!”
“我倒是想卖,但是你堂堂魔教教主,这么暴力的女人,谁敢买啊?”叶君摊了摊手,一脸无奈状。
“你找死是不是?”东方不败剑眉竖起,美眸圆瞪,紧咬着贝齿,一枚绣花针刺在了叶君腰间!
“你来真的?”叶君痛呼,策马狂奔。
“你给我站住!”
二人打打闹闹,旁边的一众护卫全都抬头看天。
天上飘来的是什么?鸟儿还是云朵?
地上跑的是什么?不敢看啊!
过了一会儿,二人共乘一骑而回。
东方不败的马已经不见。
原来,东方不败的马跑不过叶君的千里驹,气急之下,东方不败弃马而追,等追上的时候,东方不败的马早就没踪影了,二人只能共乘一骑了。
“你看天色已晚,今天咱们就到南京宫中休息吧!”叶君低头凑在东方不败耳边呼气。
晶莹玉白的耳垂刹那间红透如宝石,东方不败身子一僵,抬头看着明晃晃的太阳,浑身都抖了起来。
实在太气人了!
这个家伙果然不能信,睁眼还能说瞎话!现在才中午,你告诉我天色已晚?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你想得美!”
东方不败如美人蛇一般从叶君怀中滑了出去,足尖在马头上轻轻一点,人已经出现在数丈开外,留下一句轻笑:“天色还早,你要是着急,八百里加急赶回去找你的上官姑娘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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