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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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很多年后,宁宇都还记得那天。

阿崇穿着那件宁宇觉得花哨过头的暗粉色衣服,在喧闹湿热的曼谷街头,笑盈盈问自己:

我要带你私奔,你愿意跟我走吗?

其实也不能对那天印象深刻,毕竟在宁宇的人生中,阿崇这个名字就是一个符号。

宁宇是个习惯把记忆分类好的人。但在他的记忆宫殿里,和阿崇有关的线索是如此繁多而庞大,以至于他根本不用分类联想,在脑中整个宫殿环顾后,他总觉得到处都是阿崇的影子。

如果要给那一次旅行命名的话,宁宇觉得确实可以用honeymoon来进行记忆分类命名。

阿崇像是强行把他扯进了一个美丽的幻境里,那段记忆美好得不是很真实。

但所幸这一次宁宇把每个场景都记得很清楚,所以现在,我们可以一同走进他的记忆宫殿里,来看一看他人生里那段闪耀着暖色金光的回忆。

-

那天和阿米向导汇合后,他们随车去了芭提雅。到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车停到了一家餐厅,接下来旅行团的安排就是吃饭,回酒店,然后第二天出海。

阿崇和宁宇拿上行李,跟阿米向导讲了他们就跟到这里为止。阿米吓了一跳,搞不懂这两个帅哥要干什么,问是不是觉得哪里服务不好,又说不能退钱的。

阿崇哈哈地回她:“没有啊,只是我们真的是来度蜜月的,跟团睡觉的时间太少啦,我们没有时间好、好、睡、觉,这个蜜月毫无意义啊!”

讲完还嫌不够,他又揽着宁宇亲了下对方的脸颊。

宁宇被阿崇这好、好、睡、觉的重音和猝不及防的吻搞了个大红脸,他不是很习惯在外人面前亲热,只能无奈地跟阿米解释:“我们不退钱啦,就当搭你们车来这里,就在这里再见吧。”

阿米一脸呆滞地看着这两人走远,内心飘过一串省略号,心想几千块人民币搭个车……有钱人的想法真的是难以捉摸。

阿崇带他去了三姐开在芭提雅的餐厅,宁宇本以为他们要在这儿吃饭,结果发现阿崇只是来这里取车的。问他怎么不在这儿吃,结果阿崇给他来了句:“你不觉得这里饭菜不好吃吗,又贵!我带你去吃大餐,我们不在黑店吃饭!”

虽然也听惯了他跟三姐互怼,但他这话是当着三姐请的店长的面说的。那人也不知道听不听得懂中文,就是宁宇总觉得能听懂有点尴尬……

但是那人把车钥匙递过来的时候很是客气恭敬,还讲了句:“老板不要开玩笑了,哪有说自己的店是黑店的。”

阿崇懒洋洋回他:“是很难吃嘛,老板都不想吃你们做的饭,下去反思哦。”

也就是那时候宁宇才知道这几家餐厅都有阿崇的股,他是半个老板。

上了车宁宇还在持续震惊,抱怨了句:“……你这么有钱,感觉靠我本人现阶段是养不起你了……得加个我爸……”

“还好吧!”阿崇笑,“我很好养啊,你一开始做饭还不太熟练没那么好吃,我也没说什么吧!”

是啊你是没说什么你就是嫌弃地不吃了。宁宇撇嘴,“……以前还装穷鬼。现在露家底给我看了?”

阿崇发动他的宝贝改装老爷车,笑着回一句:“哎呀,怕你自卑嘛。年轻人好好奋斗,等你赚大钱来包我!”

宁宇有点担心阿崇的手,说两句话去观察一下,唠叨几句,阿崇嫌弃他在旁边碎碎念,把音响开得很大声。

阿崇还是放周杰伦给宁宇听,听着听着两人都沉默下来。

宁宇把手伸出窗外去摸了下风,听周杰伦唱,我用几行字形容你是我的谁。

他转头去看阿崇的侧脸,发现阿崇居然侧头看了自己一眼,还对自己眨了眨眼。

宁宇当即被拉回去年那个夏天的记忆里,和现在的心情相似的那个夏天。虽然那时候是白昼,而现在是傍晚,但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

好像回到了原点,但却是一个新的开始。

他笑着讲了句:“那时候我就很喜欢你了……你第一次放这首歌给我听的时候。”

阿崇没有看宁宇。他答得很轻,融在歌声里,但宁宇还是听到了。

阿崇说:“巧了,我也是。”

阿崇带宁宇去了家人不多的店吃海鲜。阿崇似乎跟那个老板很熟,那人打招呼的时候问阿崇:“今天居然是两个人来?”语气很惊讶。

阿崇摊手,指了下宁宇说:“介绍你认识我老婆,我们来度蜜月的。”

那老板一愣,但看阿崇样子知道不是开玩笑,大笑起来,答:“那送你瓶酒,新婚快乐!”

说完这人走过来拍了拍宁宇的肩,自我介绍叫安德森。

宁宇已经不想反驳什么了,僵笑着接受这老板浮夸的祝福说谢谢谢谢,再接过对方挑出来的酒。

阿崇的朋友也很健谈,三言两句开起玩笑搞得还挺像婚礼敬酒环节。

跟着阿崇出来玩,宁宇的确是长了不少见识,各方面都是。

吃海鲜的时候阿崇指着盘子里的生蚝给宁宇讲,“生蚝每年都会变性,知道吗?现在其实不是吃这个的最佳季节,但安德森家这种蚝品质不错,叫黑珍珠,你看这个花纹。”

阿崇拿起一个给宁宇看,舀了一点红葱头到生蚝表面,又挤了一点柠檬上去,递给宁宇,“尝尝。”

宁宇不是很喜欢吃生的,有点犹豫。阿崇笑着叹了口气,“你试试看啦,不好吃也要吃过再说。”

以为会很恶心的口感,结果尝了感觉还挺不错。也不太好形容,但像阿崇说的,这个味道是有层次的,就像海里打过来的浪一样,层层叠叠,像在舌尖上跳舞。

开酒的时候阿崇骂安德森小气,说只送一瓶Proseo。他给宁宇讲了酒的大概分类,搭配什么食物吃口感好。

他讲的时候宁宇有一半都没听进去,只觉得阿崇的脸很英俊,很好看。

“这样开会好控制一点——”阿崇示意了下,把酒递给宁宇,“不要转瓶头,用力在瓶身,对,开——”

嘣——酒开了。宁宇没去看手里的起泡酒,他在看阿崇被开酒那一声‘嘣’点亮的眼睛。

阿崇笑起来,对自己说:“我好喜欢听开酒的声音!觉得很好听,不知道为什么。”

宁宇给阿崇倒酒,顺着他的话说,“我喜欢看你,觉得很好看,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阿崇哦一声,对他眨眨眼,“难道不是因为我长得帅吗。”

宁宇笑,“好像是。”

店里很安静,没几桌人。宁宇看着阿崇,第一次有了种自己是在谈恋爱的感觉。但也不太像……又觉得有点像在过日子,似乎是刚好碰到一个纪念日,一起出来吃晚餐。

阿崇跟他讲话还是那个调子。但阿崇开始带宁宇认识他的朋友,开始给宁宇讲关于自己的更多事。

他们相处似乎多了一些默契,比从前多了一些亲密,虽然没有挑明说,但那种气氛让宁宇很享受,他感觉到,阿崇在展示自己给他看。

“以后上学有假期要多跟我出去玩啊,我喜欢玩,你也要跟我一起玩。”阿崇说,“也不勉强你跟我喜欢一样的东西,但多出来看看对你有好处。”

宁宇喜欢听阿崇说“以后”。

跟你当然去哪都行。宁宇点头,“但我确实不太喜欢出门,我出门……最喜欢的环节是坐车。”

阿崇瞥他一眼,笑了,“那我太荣幸啦,不喜欢出门的你居然千里迢迢跑过来找我,好难得,好感动,宁男朋友!”

宁宇玩着叉子,“我只喜欢跟你出门,自己一个人不会想去玩的。”

阿崇想了下,才说:“人出来玩,有旅行和旅游两种概念,中文意思里面这两个词语意义也不一样。你讨厌的应该是第二种,但是旅行不一样。旅行的核心是探索,还有在过程里享受陌生感,新鲜感。每个人都该有一次旅行,体验不一样的自己和风景,明白吗?”

宁宇点头,“那照你这么说,同理,精神旅行也是有益身心的,比如多看书。以后你带我去玩,我读书给你听,我们等价交换啊,我不占你便宜。”

他们似乎确实是一直在交换自己有的、珍贵的东西给对方。

阿崇笑起来,刚要说话,结果安德森哼着歌走了过来,手上居然抬着烛台,说是让他们吃烛光晚餐。几人笑闹几句,阿崇问宁宇还吃不吃,宁宇摇头,阿崇站起来,带着宁宇去了店里的调酒台。

“手废啦,不能给你摇彩虹天堂啦。”阿崇取了个冰球出来,问宁宇,“喝威士忌好吗?”

安德森插了句嘴:“我也会摇彩虹天堂啊!让我来!”

“你滚啊。”阿崇笑骂他,又交待安德森,“我们就喝威士忌。你别喝了,等下劳驾送我们去酒店啊。”

宁宇一直握着阿崇的手。也不知道是不是喝了点酒的缘故,他总觉得今天阿崇的手怪软的,很好捏。

他们喝到微醺就不再贪杯,回酒店厮磨了一晚。

是个正儿八经的海景房,环境很好,简直是蜜月标配。宁宇大概扫了眼,心想他和阿崇都不喜欢拍照似乎是有点可惜。他刚放下包,阿崇就贴着他的后背,吻了上来。

这好像是把暧昧挑明后,两人在情事里,阿崇第一次主动。

这个念头让宁宇很上头。房间里只开着晕暗的壁灯,他们在床边断断续续地接吻,宁宇被阿崇身上的味道蒸得浑身都开始软,亲着亲着就缠了上去。

阿崇把宁宇扯开一点,逗他:“想吗?”

宁宇嗯了声。

“还等我帮你脱吗?”阿崇摸了下宁宇的眼睛,“麻烦你躺好。”

第二天阿崇带宁宇去了普吉岛。

阿崇似乎在哪里都有朋友,大概是得益于他做导游?或许也有别的缘故,宁宇总感觉他谁都认识,跟谁都熟。

跟着阿崇旅行,除了看风景吃吃喝喝,宁宇学到的为人处事更多。阿崇见识又广,过程里宁宇也学到不少实用靠谱的旅行知识。阿崇似乎永远都会给人带来惊喜,他的生活总是新鲜、未知又令人向往的,他活得精彩又肆意,谁不羡慕。

而这样的人愿意让他牵,叫自己,男朋友。

一开始觉得奇怪的称呼,听久了总觉得有种怪异的亲密。

“您有时候不像男朋友。”宁宇提过一次,“还挺像……我爸,教我这么多。”

说出口的时候有点后悔,这话怪怪的。但其实那种感受是真的,年长者的引导感,毕竟没人教过宁宇这些,爸爸都没有。他感激,感动,总觉得在阿崇身上找到了一些自己往日缺失的东西。

“可以啊,晚上做的时候可以这样喊我,我不介意。”阿崇捏了下宁宇的耳朵,笑,“教你就好好听着,就算以后不在一起了,对你也没什么坏处。”

宁宇立刻黑脸,“……你真的很会激怒我。”

阿崇点头,“有危机感才好嘛,要对你老公有紧迫感,一直提心吊胆最好!”

宁宇:“……你现在这样我就很有紧迫感了!”

阿崇哈哈笑起来,宁宇黑着脸撕开一个果冻塞阿崇嘴里,堵住这张会给人下蛊的嘴。

阿崇吞下这个果冻,拉着宁宇上了快艇。阿崇来掌舵,宁宇坐在旁边。

这一次宁宇没有再晕船。

这片海域人不算多,风景很好,宁宇感觉这一刻自己似乎也是自由的,身体有些轻飘飘,太舒服了。

玩了会儿,宁宇仰躺到阿崇腿边,说:“崇哥,每次离你很近的时候,我觉得……我都很像是一个离火很近的蜡像。”他顿了下,闭上眼睛,感受海风,“像是在融化。”

整天用些奇怪的比喻。阿崇单手把墨镜摘下来,往宁宇怀里一丢,言简意赅地做了总结:“翻译一下就是小狗又要发情了是吗。”

宁宇闷笑一声,对着头顶蓝得晃眼的天大声喊:“是啊!我好像真的跟你私奔了!”

正好开到地方了,阿崇把快艇停下。停在他们边上的快艇上站了个黑瘦的小男孩,阿崇对他吹了声口哨,说了句泰语:“龙,我老婆想吃芒果,丢一个来!”

“操。”宁宇气笑了,“我不想吃!你自己想吃还说我想吃!”

那个叫龙的小男孩丢了个香蕉过来,笑着大声问:“只有香蕉。崇哥,你带人来啦?”

阿崇点头:“刚刚讲了是老婆。”

宁宇忽略那个称呼,坐起来露了个头,跟人家打了个招呼。

那小男孩嘻嘻笑了下,评价一句:“好白啊。”说完就跳进水里陪潜水的游客去了。

阿崇吃完那个巴掌大的香蕉,凑过去亲宁宇。亲了下阿崇余光看到隔壁再隔壁的那艘船上有女孩儿拿着手机在拍他们。

阿崇索性直接把宁宇压到船边上,一步步把怀里这个被亲得找不到北的人亲到口子那儿,就着姿势和宁宇跌进了海里。

他们跌进蓝绿澄澈的海里,紧紧抱着对方,在海里接吻,一直到肺里没有足够的氧气才露出水面。

宁宇整个人缠在他身上,笑得像个小孩子,看上去很爽朗。

阿崇被他抱了会儿就发现自己有了点反应。

很奇怪,跟宁宇相处越久,他就越喜欢宁宇的身体。阿崇发现自己每次看见宁宇的嘴,看见宁宇的身体,都会有非常多下流的念头。皮肤贴着皮肤,隔着海水都还是会觉得身体燥热。

好像是原始,本能的一种喜欢吧。

这个算不算很喜欢?阿崇偶尔会这样走神思考。好像比起这个人的单纯,自己有点过于低俗。但是要他像宁宇那样说很多有关喜欢的哲理……他也说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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