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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沈吟舍
沈吟舍第一次看见林惘口中的弟弟是在林仙的家里。
他原先设想过很多次,林惘的弟弟长什么样子。
等真正见到了的时候不由得还是惊了一下。
对方和林惘相似,尤其是那嘴巴,勾起来的唇角几乎是一模一样,两个人不一样的是眼睛,林惘是更细长更媚一些。
林惘的眼睛,即使不笑,冷的,只要他瞧你一眼就有勾魂夺魄的魅力。
“你好,我是沈吟舍,是林惘的男朋友,职业是模特。”沈吟舍说。
对方好像是呆住了,打量了半响,然后才反应了过来,也和他打招呼“你好,我是林仙。”
一旁的顾长今也跟着打招呼“你好,我是顾长今。”
几个人都打了招呼。
沈吟舍也没想到林惘弟弟的男朋友会是当今的流量小生。
顾长今做好了饭。
几个人都坐在沙发上不说话,气氛有点尴尬。
顾长今偷偷和林仙使了个眼色。
都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林惘看现场情况,忍不住清了清嗓子“好叭,其实是他想见你们。”
顾长今在厨房里端饭菜。
和老太太也学了两手,有老太太的独家秘方。
有林仙最爱吃的红烧肉。
“先不说这些,吃饭吧,哥。”林仙说道。
林惘点点头。
几个人又转移阵地坐到了客厅。
林仙帮顾长今脱了围裙。
找湿纸巾帮顾长今擦汗。
林惘和沈吟舍一直把这两个人互动看在眼里。
只因林仙说林惘要来,林仙又是林惘的哥哥,顾长今准备了一大桌子的饭菜。
“吃饭。”
林惘说完就抓起筷子吃饭,夹了一大块排骨。
刚送到嘴里的时候就忍不住赞叹它的美味。
“长今的手艺还是这么好,真好吃。”
他想了很久顾长今的手艺,住了大半年的美国,吃的都是大油大腻之物,真的是……令人难忘。
“好吃就多吃点”沈吟舍倒是一点不尴尬,又夹了一块排骨搁在林惘的碗里。
沈吟舍本身就是做模特的,天生一副好架子,穿什么都好看,也不怎么忌讳肉什么的,可能是天生就这样,怎么吃都不胖,除非每次上镜觉得不好看了,才会特地控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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