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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傻孩子
“唐典,你该剪指甲了。”
方景明侧过身去,在穿衣镜里看了看自己脊背上的抓痕,昨晚痛并快乐着的感觉还在。
唐典紧了紧脖子上的领带,毫无愧疚的说:“我都没有抱怨我身上你啃的牙印。”
说来也好玩,每次激|情燃烧的时候,两人都会首先烧坏脑子,余下激|情的过程,与野兽并无二致,互相在对方身上宣示主权,留下的尽是青青紫紫的痕迹。
和三分钟打理好自己的方景明相比,唐典实在是磨蹭,不过细节处满分。
高级定制的黑色西装,配了暗色系的砂金石袖扣,衬衫塞进裤腰,整理的恰到好处,笔挺的西装裤,锃亮的皮鞋。口袋里藏着的浅色方格手帕,身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男士香水味。
唐典终于转过身来,问道:“怎么样?”
“好看。”像个本该摆放到橱柜里典藏的娃娃。
方景明忍不住想揉揉他的头发,但想到那是人家精心打理的发型,只好生生改变方向,拍了拍他的肩膀。
两人一起离开屋子,正好在楼梯上遇到从三楼下来的唐坚。他的衣着风格和唐典一样,肃穆又内敛。
“早。”方景明主动开口,气氛有些尴尬。
下了长长的楼梯,走过华丽的门厅,路过餐厅敞着的木门,尴尬气氛涨到沸点。
昨天中午,他和唐典在院子里吃的午餐。昨天晚上,他们一起在录音室边录故事边吃的晚饭。今天早上……
“唐典,我去员工餐厅……”方景明驻步。
“我也去。”唐典利索的截断了方景明的话。
“你们俩哪儿都不去。”唐坚的话,有点咬牙切齿的意味,他在家里拥有最高决策权,他说了算。
餐桌前,唐典悄悄勾起嘴角,偷偷的冲方景明眨了一只眼睛,模样可谓是十分调皮了。
当然,调皮可爱这只是方景明的个人看法,对面的唐坚就不这么觉得,他只觉得他弟弟看起来格外欠揍。
早餐过后,老管家早已细心的检查过,扫墓需要用到的东西,一切准备就绪,动身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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