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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草原
燕九随着一队人马率先到达金原十三城, 城楼门上写着“金原”两个大字, 因着连年的战火,城楼的字也染成了黑色, 更是显得遒劲有力, 仿若勇猛威武的勇士在用浑厚低沉的声音诉说着金原的往昔,金原的意志......
望着这片熟悉的土地, 远处牧羊人赶着羊群悠悠穿过肥美的草地, 夏风掀起热浪,一片绿色的波浪在天地间自在的飘荡。那一股熟悉的天地辽阔,无拘无束的味道充盈着他的大脑, 深吸一口气, 都是归属的满足。
当年少时离家,兜兜转转, 六年后, 他还是回来了这里,他从小生活的地方,进了城与城主接洽好之后, 他们一众士兵都在城外驻扎,燕九策马来到曾经与额吉生活过的丹荣,远远便瞧见河流边上有一群人正在举办着婚礼, 燕明怂恿着燕九一同去看看。
“九哥, 去看看吧,我还没见过草原上的婚礼呢。”
“如今连年的战事,恐怕这婚礼也是办的仓促。”
人却不由自主的随着燕明走向人群, 草原上入夜入的快,眼下天色渐晚,人群中燃起了篝火,那唱歌的声音飘进了燕九的耳朵里,唱的是婚礼的赞歌:
第一杯敬向长生天,
是你给了我生命。
第二杯敬向大草原,
是你抚育我成长。
第三杯捧给我的爹娘,
请把弓给我,我挽风射雕的长弓。
请把箭给我,我挟雷裹电的利箭。
燕明与燕九走进人群,很快有个年轻的汉子请他们一同喝奶酒。
燕九看着盛装出席的新娘,脑海中立马就浮现出了阿福的面庞,他兀自的想着:
若是以后与阿福在草原上成婚该有多好,他们的婚礼就定在金秋八月,那时水草丰美,牛羊肥壮,正是举办婚礼的最佳时节,广袤辽阔的草原,高大健硕的迎亲骏马,他穿上艳丽的金原长袍,腰扎彩带,头戴圆顶红缨帽,脚蹬高筒皮靴,佩带弓箭,携带彩车和礼品神采飞扬的前去迎接他的新娘。
阿福戴着毡帽,上头镶嵌的玛瑙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却半点也不及她的好颜色,她穿着鲜红的金原衣袍,上头绣着洁白的云纹,那层层叠叠的绣线就像他的爱意那样,缠绕在她的身上。他与她一同拜火,一同向长生天祈祷,永结同心。
他们的婚宴,从午宴一直欢庆到夜里,他们在草原上策马奔腾,相互追逐,若是她累了,他便抱着她,来到他的马上,看着东方的日出,他从小看到大的金原的日出......
“九哥...九哥...魔怔啦?”燕明看着捧着奶酒碗的燕九,一眼不眨的瞧着篝火旁的新娘,嘴上揶揄,“平日里九哥不是最为风流吗?怎么见到了草原女子就变成了这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燕九收回目光,喝了一碗酒,与一旁的年轻汉子搭上话,用得是京城官话,虽然他知道怎么说金原话,可为了不暴露身份,自然是要小心些。
年轻汉子很快就识别出了他们的身份,“兄弟是从京城派来的兵吧?”
燕九听他语气,拿不准这是亲鞑派还是亲邺派,毕竟这金原十三城鞑靼与大邺共同的后代占了半成,其余的都是后来归属于大邺的草原部落。
燕九点点头,干了一碗酒,说道:“是时候结束这纷争不安的时刻了...”
三皇子那日夜里与他相谈,拿下此役,便可封狼居胥,无论如何活着回去,扼住对手咽喉,置于死地,方能一战成神。
不只是外患鞑靼,还有京中皇权!
而他三皇子要的是万世千秋,也是一个他亲自培植起来,为他开疆拓土的利刃。
当年十四岁,他便跟着父亲上了战场,刀剑无眼,他也畏惧过,想起母亲曾唤他“布日固德”,仿佛心中的火焰在燃烧一般,若是一生都囿于忠信候府,那么封侯拜相的,守护金原便是天方夜谭了。
年轻的汉子瞧着目光如炬的燕九,眼神立马与之前不同了,方才见他们两身量高大但却削瘦,模样又白净以为又是京城里派来的达官贵人过来走个过场,没想到这男人说出这番话,骨子里却是自带着草原男人的豪迈劲儿,干酒也干的爽快干脆,周身又充斥着热血男儿的干劲,实在顺眼的不得了。一下子就刮目相看了。
“我是巴音,这对新人是我的兄嫂,敢问兄弟姓甚名谁?”
“在下燕斐,奉命前来金原抗敌。看兄弟这番模样,也是城主司的人吧?”年轻力壮的汉子,必定也是选入过保卫战里头的地方军队。
互道姓名,两人也算熟识,竟说起了这几年来金原的城中百态,还有鞑靼在金原的后代水深火热的生活。
“现如今地方军队在城主司如履薄冰,里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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