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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走回到那个熟悉而脏乱的胡同,绕过几个拐角,前面就是自己出租房的楼下了。
忽然,凌宸停住了脚步。
白天停在楼下的警车已经不见了,空气里若有似无的还有一股遗恨和死亡的气息。
但凌宸总是觉得哪里不对劲。
楼下站着的那个人,白天撞了他肩膀一下的,带着鸭舌帽的男人,依然在那。
点着一支烟,就在凌宸住的那个单元门那里蹲着,不时地左右看看,似乎在等着谁。
白天就觉得他眼熟,当时自己忙着想抓紧离警车远一点儿,就没有多想。现在看来,这男的倒不像是和隔壁那对夫妻有什么关系的样子。
凌宸仔细回忆着那个男子的样貌。
渐渐的,一个可怕的猜想浮了上来。
他见过那个男人,那个人,是冲自己来的。
凌宸转头就走。不,转头就跑。
【作者有话说:】
4.当爸爸是提款机吗?说话!
凌宸觉得自己又回到了三年前,他十九岁那年。
那是刚从老家,那个鸟不拉屎的穷乡僻壤出来,进入大城市晃荡的一年。
十八岁,大家都是高高兴兴参加高考,然后不论成绩怎样,去另外一个地方上大学的年纪。
但是对凌宸而言,则是辍学加上游荡的一年。
三叔家算上他,一共三个需要吃饭和上学的孩子。朴实却无能的庄稼人,是不可能有这种经济实力的。
于是,从学校退学后,误打误撞的,他来到了大城市——桐州。
一开始确实什么都觉得新奇,尽管没钱,但是很快乐。
在网吧做过网管,建筑地上搬过砖,烧烤店做过服务生,甚至理发店做过一段时间学徒。所以凌宸那段时间甚至觉得自己至少是有几门手艺傍身的。
就这么晃晃悠悠一年过去了。
凌宸已经小有一笔积蓄,至少是小一万的时候,三叔家的大儿子,他的堂哥凌栋,来了一封信。
信上提到,三叔给人干农活的时候崴了脚,一个月下不得地,伤筋动骨一百天。家里面现在积蓄空了。
凌宸咬咬牙,给自己手头留了一千块钱应急,剩下的全都给堂哥邮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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