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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天才与学霸的交峰
时间:2020-03-31 16:08:12字数:10310
枳花觉得对症下药还要多收集对方的资料,假装很了解他,才能让他放下防备,坦诚相对。
她的笔记本上突然多了很多简皓的名字,锦歌瞟了一眼:“你不会看上他了吧,我劝你别自讨苦吃。他出了名的目中无人,爱搭不理,听说从来没交过女朋友,说不定他压根儿就不喜欢女的。”
看到枳花目光坚定,锦歌确定:“你被他迷得魔怔了?”
那她更得去给他上一堂心理咨询课,免得他继续危害校园,让同学有苦难言。
枳花攥紧拳头:“这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锦歌抱以同情的目光:“祝你好运!”
锦歌又问:“孔学长是不是跟你社里那个白薇薇在一起了?”
她有点愣:“你听谁说的?”
“白薇薇自己说的,你跟她走得这么近,这种大新闻,你会不知道?”
那天薇薇托她去跟孔学长说和,她还为难不知道怎么开口。她进入学生会一年多,对孔学长的了解也有七八分,他对女生的挑剔就跟选妃似的,有一次,听到他盯着一个女孩子的照片自言自语地评头论足一番,说身高不够高,皮肤不够白,眼睛不够大。
当时她心里还嘀咕过,觉得他在侮辱女性,不过回头想想,谁都对未来的另一半充满期待,她也一样,希望找一个优秀的男朋友,所以,有要求也是能理解的。
薇薇虽然很优秀,但相比孔学长唠叨过的条件,完全不契合,不过世界处处充满奇迹,有时候往往最不合适的,结果却是最好的。
枳花正在教室上课,收到孔一夫发来的短信,说让她下课后去学生会办公室找他,有重要的事商量。
当她赶到学生会办公室时,孔一夫正坐在沙发上长吁短叹,看到她,就像看到救星一样,赶紧问:“白薇薇那个死丫头躲哪里去了,你赶紧把她叫出来澄清,要不我就真没脸见人了。”
他不知道这事儿从何而起,只是前两天开始,就有同学和他开玩笑,说他和大二的白薇薇正在热恋之中。他是有口难言,只要白薇薇出来澄清情况,这些谣言就不攻自破了。
这恐怕就是薇薇想要的结果,枳花说:“有点难。”
她趁机说明了白薇薇想和他在一起的想法,又说:“要不你去给她道个歉?”
孔一夫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是她走错了卫生间,而且上卫生间还不锁门,我随手就拉开了。我还担心眼睛会长水痘呢,她这完全是栽赃!”
孔一夫攥紧了拳头:“等我逮到她,一定要她好看!”
枳花担忧地问:“你不会是要揍她吧,揍女孩子可不是大男人所为!”
“谁说要揍她了?我要把她千刀万剐!”
走出学生会办公室,她赶紧给白薇薇打电话,把孔一夫的愤怒告诉对方,又说:“你这样不太好吧,跟霸王硬上弓差不多,感情的事,总得你情我愿。”
白薇薇不以为然:“他帅了不起啦,我还委屈呢,这件事你就别管了。”
简皓每个星期至少要去三次图书馆,那本《神农本草经》已经被他翻过无数遍了,依旧没有找到合适的药引。今天,他看书的时候有点心不在焉,左顾右盼,目光回到书页上,不一会儿,又抬起头。
自从那天枳花问了他来图书馆的时间,他的心底就存了个事,总觉得她会来图书馆找自己。
只是这种想法在脑海里浮现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惊讶,他在等待她的出现。
第一天,她没有来。
第二天,她来了,脚步匆匆,径直就去了考试用书的区域,他等了一会儿,也没看到她出来。
第三天,他到图书馆的时候,她已经坐在自习区里,他迟疑了一下,还是朝着她走过去,在她的旁边坐下。
她闻到那股熟悉的杜仲香味,整个学校,大概只有他会有这种本草味的男士香水。她侧头,朝轻轻地摆摆手,算是打招呼。
简皓把背包打开,从里面拿出记录本。他的字方正清晰,就跟打印的一样整齐漂亮,现在随着电脑的普及,能写得一手好字的人还真不多了,他拿出笔,握在手里,铿锵有力。
枳花感觉自己“色心”又起,赶紧将目光收回来,但又想,不行,好看的东西干吗不看,于是又将目光移回到他的手上。
他在写药方,从开出的几味中药来看,她猜测着应该是补气养血、益肝健肾的作用。
她的目光顺着他修长的手臂来到轮廓分明的侧脸,上次在医院急救室外,他跟现在一样,微低着头,高高的鼻梁、深邃的眼睛,聚精会神的时候,认真得充满睿智,真是越看越好看,越看越想占为己有。
她咽了一下口水,简皓抬头看着她,眼神带着疑惑,仿佛是在问,看什么呢?
她急中生智,小声问:“你是在找益气丸的方子吗?”
他微微弯了弯嘴角,然后又点点头。
“哦,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尽管说。”她客套着。
简皓脸上平静,心却跳得很厉害。他想起孔一夫说的话,一个女孩子总是恰逢时机地出现在你面前,并不全是老天爷的巧合,更多的是,她在寻求接近你的机会。
他的目光悄悄飘向她,他喜欢她的眼睛,又大又亮,就像装满了星星,多看两眼,会莫名地心悸,有强烈的窒息感传来。他马上收起记录本,向她微微弯腰以示歉意,然后快步走了。
枳花纳闷,他这是怎么了?而且他还把笔掉了,拿起来一看,竟然是万宝龙的纪念笔,打算还给他,却纳闷,都见过好几次了,竟然没有他的联系方式!
学校的记者站来采访枳花,让她详细介绍一下“言正堂”的“保赤丸”。为了方便记者撰写稿子,她印了一些资料,方便对方参考,拿出来的时候,简皓的那支万宝龙钢笔不小心掉了出来。
孔一夫眼尖,问:“这不是简皓的笔吗?”
孔一夫可是中医系的风云人物,不仅成绩好,性格也好,简直应了那句天之骄子,上帝不仅给他开了一扇窗,连大门都修得敞亮,人缘好得四通八达。
她趁机打听:“孔会长,你认识简皓吗?”
孔一夫点头:“熟得不能再熟了,比爆米花还熟,你怎么有他的笔?”
“他掉在图书馆里,我刚好捡到。”
联想到那天简皓的话,孔一夫暗忖,不是刚好捡到,而是观察了好久,终于捡到了。
正是推波助澜的好时候,他说:“捡到人家的东西,就得赶紧还给人家,他五点以后就在家里,你赶紧给人家还回去。他住在教师家属区2栋3号公寓。”
枳花就喜欢跟爽快的人打交道,快人快语,不带一点啰唆。临走前,孔一夫轻轻拍了拍她的肩头,说:“加油!我看好你!”
她对孔一夫突然冒出来的热情有些莫名其妙。
简皓正在做试剂检测,孔一夫像一阵风刮到面前:“来了!来了!”
简皓抬头看了他一眼:“论文被采用了?”
孔一夫向SCI提交了一篇学术论文,一旦被采用,就能在医学界有一席之地。然后就开始天天在家烧高香,不知听谁说哪里的菩萨灵验,他还特地沐浴更衣,心诚则灵地去拜了拜。
“你那天说的那个对你特别关注的女孩子江枳花就要来了。”
孔一夫笑着说:“昨天是不是跟她一起在图书馆里,还把钢笔掉了。今天记者站来采访她,你的笔从她包里掉出来,我就催她赶紧还给你,还说了你公寓的地址,说不定这会儿已经去了。走,我们来个不期而遇!”
简皓不紧不慢地抬头:“她来找我,你高兴什么?”
孔一夫一拍胸口,眉头舒展得一马平川:“这是老天爷看到我的一片苦心,特地要成全我。你妈不止一次让我给你介绍相亲对象,你这性格,让你自己谈怕是要成老光棍,没法给简家开枝散叶,上对不起列祖列宗,下对不起自己的荷尔蒙。你妈还特地嘱咐让我把全校最活泼的女孩子介绍给你,这个江枳花开朗得跟五百只鸭子似的,你跟她在一起待久了,想不说话都难。没想到我还没介绍呢,你俩就对上眼了,这不是老天爷成全我嘛!”
简皓还在迟疑,孔一夫拉起他就走:“你天天看那些蠕动的毛毛虫看不烦吗?可爱的女孩子比它们有趣多了!”
孔一夫经常用胖头虫、毛毛虫、麻杆来形容显微镜下的菌群,美其名曰“贴切”。
还没走到小区门口,远远地,孔一夫就看到江枳花的背影进了小区的大门,他兴奋起来:“我们悄悄跟在后面,看看她有什么出人意料的表现,要见到心爱的人了,会不会激动得手舞足蹈!”
简皓突然停了下来,身体微微发颤。孔一夫笑他,见到心动的女孩子,害羞是正常现象。
简皓不排斥社交,很愿意跟同学们在一起,就是不喜欢说话,害怕说话,有时候听到别人跟他聊天就会紧张得冒汗,严重的时候还会落荒而逃,又因为他的成绩在系里一直鹤立鸡群,还有几个科研专利在身,常常被人认为是高傲瞧不起人。
孔一夫知道他是太内向,内向的人就像是把自己关在黑暗无光的房间里,唯一的办法就是先为他打开一扇窗,让他习惯一束阳光的温暖。等他适应了,再把所有的窗子打开,他就能适应一室的光芒,所以孔一夫决定做第一个打开窗户的人,才对得起“朋友”二字。
孔一夫开导简皓:“等会儿看到枳花,你只要面带微笑说,我也喜欢你。”
担心到时候简皓说不顺口,他特地又教了一遍,把嘴弯得像月亮:“我也喜欢你。”
他还是不放心,一定要简皓跟着说一遍。
简皓一愣,他只是有点心动而已,有必要说这么肉麻的话吗?
孔一夫以为他害羞,于是又提醒:“语气要温柔一点,肯定一点。”
他摇头,才不要说这种话。
眼看着枳花进去有一段时间了,发现公寓没人肯定会走,机不可失,孔一夫拽着简皓就走,提醒:“记得临场发挥!”
两人从电梯口出来,枳花果然尚在简皓的公寓楼门口,孔一夫主动跟枳花打招呼:“枳花,真巧!”
枳花惊讶,原来孔学长跟简皓熟得都一起下课,难道他俩住一起?
她笑着挥挥手:“学长好!”
孔一夫用手肘碰了碰旁边的简皓,示意他赶紧打招呼。简皓看着枳花那双圆溜溜水汪汪的大眼睛,紧张起来:“我……”
“昨天在图书馆里,你的笔掉了。”枳花从包里拿出钢笔,递到他的面前。
其实她不仅仅是来还钢笔的,还想借此约一下他,只有面对面地谈话,才能拉近两人的距离,让她找到治愈他心疾的突破口。
接着,她又说:“你得感谢我,请我喝饮料。”
孔一夫心里一阵狂喜,果然没有看错人,外向的女孩子就是有胆识,知道先下手为强。
快呀!孔一夫给简皓递着眼色,快说同意。
他应该同意,话到嘴边,却控制不住紧张的情绪,低头迅速打开门,躲进公寓里,留下枳花和孔一夫站在门外面面相觑。
简皓的逃避让孔一夫觉得有失面子,于是打着圆场:“他太内向,你不会介意吧?”
枳花觉得简皓的行为跟自己预想的完全一样,有恶作剧癖好的人大多内向,与人交流会紧张焦虑,要打动对方的第一点就是理解。她说:“放心,我不会介意的。”
孔一夫接着为好友解释:“他还有点不好沟通。”
枳花没想到孔一夫会这么尽心尽力地帮自己,还把简皓亲自送过来,于是信心十足:“学长,你放心,我不达目的,绝不放弃。”
孔一夫在心里默念,枳花,你简直就是天使。他握拳给她打气:“绝不放弃,我看好你!”
枳花回到宿舍,锦歌正在对着镜子欣赏刚买的汉服,修长的身材配上飘逸的长裙,把女性的柔美表现得淋漓尽致,让她有那么一点小小的嫉妒,为什么女人所有的美都毫不吝啬地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锦歌指指搭在枳花床上的衣服说:“我送你的,穿上试试!”
现在汉服在同学中是潮流风向,枳花却嫌里三层外三层太麻烦。
锦歌提醒:“你怎么忘了,我在汉亭街组了个汉服局,场地还是你帮我联系的。趁着这大好的青春,我们是不是该去挥霍一把!”
锦歌觉得青春就是手里拿着的冰激凌,吃一口少一口,即使你不吃,它也会融得一点不剩,所以锦歌立志怎么折腾怎么来。
锦歌穿上汉服,化上桃花妆,能媚到骨子里,一直策划着搞一场庆市小有规模的汉服盛会,古色古香,场地当然要应景。当锦歌为场地的事苦恼时,枳花想起义诊时遇到的一个老大爷。
老大爷肝火有点旺,刚好药材没有了,枳花让老大爷留了地址,说拿到药就给送过去。老大爷留的地址叫林庄,原以为是个偏僻小山村,结果一问,那可是庆市鼎鼎大名的富人区。从明朝开始,庆市的首富几乎都姓林,林庄可是富豪集聚之地,只能说她有眼不识泰山。同情人家森林里有家,却没想到是家里有森林。
老爷子喜欢枳花的古道热肠,说有事需要帮助尽管开口。为了帮助锦歌,枳花就没客气,古色古香的汉亭街是老爷子家的产业,不仅圈起来让他们做汉服活动,还请了媒体报道来宣扬一番,也算是给自己家做广告,一举两得。枳花不得不感叹,首富不愧为首富,脑袋灵光,做人情的同时也不忘给自己谋点利。
锦歌送给枳花的是一套唐装,枳花问:“这胸是不是开得有点低?”
锦歌耸耸肩:“一点都不低,唐朝的美人都是以胖为美,我帮你把胸前的沟挤出来,性感一回,再帮你化上面靥,保准可爱。”
“胖”这个字眼深深刺激到枳花。
枳花属于有肉的女生,160厘米,110斤,圆润可爱,按理说,胖怎么了,又没吃你家米,肉长在自己身上,证明食物都喜欢自己,进了身体就舍不得离开。
但高中时发生的一件事成了枳花心底永远都解不开的心结。
枳花是个孤儿,父母因为车祸过世,至今都没有找到肇事者,自然就没有拿到赔偿金,家里的亲戚不愿意接受她这个累赘,最后父亲的一位挚友收养了当时只有五岁的她。
五岁的枳花白白胖胖,十分可爱,左邻右舍都喜欢她,说抱在手里就像软软的棉花糖。
养父母家有个大她四岁的哥哥叫言俊生,言俊生打小就长得浓眉大眼,正太一个,常常带着枳花一起玩,有小朋友开玩笑,说枳花是言家养的媳妇。
枳花喜欢跟言俊生待在一起,有时甚至会悄悄地想,将来长大了,她要当言俊生的女朋友。
小时候胖,大人们总是会说,大了会抽条,慢慢就瘦下来了,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漂亮。枳花的生长似乎没有遵循这种口口相传的自然规律,肉就像她的影子,非得时时刻刻黏在一起,分开一分钟都不乐意。
枳花上初中的时候依旧是圆润小肉包一枚,但言俊生早就长得高大帅气,修长的身材像模特一样引人注目。那个时候,言俊生就不带枳花玩了,说男女有别,保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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