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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金春春回到家便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总觉得堂姐这样做太不值得了。那男人再好,不也都是别人家的了,有必要这样念念不忘吗?
金开荣跟汪氏育有一儿一女,儿子金春华今年也有十八了,比金春春年长两岁。在县城的学堂念书,今日刚好是学堂放假的日子,他刚从县城回来。金春华平时都住在学堂里,只有放假的时候才会回来。金开荣家在村子里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家底也还算殷实,供他念书自然不成问题。
刚刚放下手中的东西,见自家妹妹郁郁寡欢的进了屋子。他一脸痞样,大步上前,在金春春头上敲了一记响栗子,随即便哈哈大笑起来。金春春被头上突如其来的疼痛感,弄的莫名其妙。她捂着头,倒抽一口凉气,看见不远处作怪之人,望着她笑的正得意。
金春华一向喜欢恶作剧,尤其是对自己的妹妹。只见他高挑的身材,配上月白长衫,显得整个人文质彬彬。再看他一双浓密的眉毛下,一双单眼皮的小眼睛,也算是敏锐。只是那一脸的纨绔,让人提不起好感。整个人看起来就是披着学堂外衣的纨绔子弟,像这样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仗着家里有钱,整天不学无术,在学堂里混着,一抓一大把。
金开荣对他并没有太高的要求,只希望他能够好好念书,就算以后考不上功名,回村继承他的里正之位,也不会有人质疑。
她气的暴跳如雷,冲上前就要打回来。奈何金春华个子高、腿脚长,金春春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两人你追我赶跑了几圈,金春春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只好向屋子里的汪氏求助,道:“娘,你看我哥,她老是欺负我。”
汪氏从屋子里出来,责备的对两人说道:“好了好了,都消停一下行不行。兄妹俩都这么大了,还没个正经。”
金春春不理金春华,转身便进屋去了。金春华自觉无趣,便追了上去。
“傻春,怎么了?开个玩笑而已,不高兴了。”金春华一向都这样称呼自己的妹妹,认为她脑子笨,一根筋,看上去总是傻里傻气的。
谁知金春春突然站定脚步,一个回转身,正经的问金春华,“哥,你说喜欢一个人是啥样的?”
金春华被金春春没来由的一句话弄的有些莫名其妙,见她双瞳剪水,一片温柔。心里直呼不妙,这丫头该不会思春了吧。
“喂,你这么问该不会有喜欢的人了吧?说来听听,你哥我帮你参考参考。”
被金春华一调侃,金春春变的不好意思起来,脸也跟着红了,好半响才挤出一句话来,道:“不是我,是堂姐。”
一听说是金春莲的事,金春华瞬间没了好脸色。她那点破事,在村子里早就不是什么秘密,整个就是一花痴。她就不怕把胖娇惹毛了,拉她去浸猪笼。
金春华翻了翻白眼,随即丢下一句话,“还能是啥样,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呗。”
离金家村不远的金家河,对河岸两边的村民来说,显得很重要。平时村民们主要用水都来自这条河。很多有钱人家,都会出钱打井。对于穷苦人家来说,就只能取金家河的河水。大伙平时洗衣服都会去河边,村子里的妇人们,三五成群结伴同去。
这天,闵昭上山割草砍柴去了,胖娇则拿着积攒了几天的衣服向河边走去。夏天出汗多,衣服每天都得换,不然就有一股酸臭味。前几天有事耽搁了,所以衣服就搁置了下来,再不洗的话,估计连换洗的衣服都没有了。趁着今个早上有空,她得赶紧将衣服洗好。
当她来到河边时,大老远就听见了一帮妇人的笑声,河边已经站满了人,全是金家村的。
胖娇找了一个上游位置,便蹲下身来洗衣服。衣服是提前用皂角水浸泡过的,洗起来也省事不少。那帮妇人刚刚还有说有笑,看见胖娇来了,瞬间变的像失了声的麻雀,不再像之前那般叽叽喳喳。
所谓三个女人一台戏,那么多女人呆在一块准没好事。不是嚼舌根子,就是开些浑话玩笑。胖娇虽是村里土生土长的人,但是她从不喜欢凑这些热闹,更讨厌乱嚼舌根子的人。
村里金茂家那口子江氏也在,她是个媒婆,给村里很多人说个媒,闵昭就是她给介绍的。闵昭那孩子她打小就认识,也知道他过的有多不容易。所以,这门亲事她算是亏本买卖。虽然她不喜欢金富贵,但是胖娇的为人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村里人都不看好胖娇两口子,她倒是觉得他们两人挺般配的。也就是因为这件事,金富贵跟金茂两口子也彻底闹掰成了仇人。金富贵认为,江氏是故意跟他们家过意不去,才会给胖娇介绍一门不靠谱的亲事。
“胖娇,洗衣服呢。”江氏一边洗衣服,一边抬起头来跟胖娇打招呼。
“是啊,江婶,你也来洗衣服呢。”
跟江氏聊了两句,金娇娇便埋头继续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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