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吼(1/2)
上一章 言情中文网

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设置——关闭网页小说畅读服务。

阿穆尔心想:我不要面子的吗,我是你的哥哥,被你个小屁孩按在地上还要跟我讲条件,气死我啦。

巴克利的力气太大,阿穆尔用尽全力也没办法挣脱,只能十分气愤的问:“什么条件!说!”

阿穆尔心想,小崽子,你给我等着,看我起来怎么收拾你,你跑去那么危险的地方摘那没用的东西,你还有理了!

巴克利伏在阿穆尔的耳边小声说:“不要像教训小孩子一样教训我,哥哥可以用拳头狠狠打我,不用怕打伤我,我很抗揍。”

阿穆尔终于明白这个别扭的小崽子在闹什么,原本是不许打他的屁股,我这一拳头下去,你怕是承受不起。

巴克利:“哥哥,我不是小孩子,我在人类世界活到了28岁,比哥哥大很多。”

阿穆尔更加生气:“你现在是不是比我小?我的人类身体15岁,你才7岁,你不是小孩?你还想我喊你哥哥?”

巴克利:“哥哥,我不是这个意思,您永远都是我的哥哥,我的意思是我有成年人的思维,我很厉害,哥哥用拳头打我才能起到教训的作用……”

阿穆尔:“好,我答应你,放我起来。”

巴克利松开了阿穆尔,阿穆尔一个翻身迅速的站了起来。

七岁的巴克利身高才到阿穆尔的腰部,阿穆尔不得不蹲了下来,他握紧了自己沙包大的拳头放在巴克利的眼前说:“你看好了,我的拳头都比你的脸大,你确定你挨的起?”

阿穆尔从小就学各种防身术,虽然比不上军人的训练强度,但随便打十几个混混是没有问题的,他和专业的特种兵比试过,都能打个平手,不是特别厉害,也算是身手了得。

他可以一拳打破实木门,从小到大,所有的同学朋友都盛赞他力大无穷,只是因为他不属于那种非常强壮的身材,表面上完全看不出来,实际上比牛的力气都大。

巴克利点了点头,双脚分开站立与肩同宽,双手背到了身后,这是军人训练抗击打能力的标准姿势。

阿穆尔觉得巴克利好像在说:我的头可不是面团捏的,你可得把劲儿全使出来,哼!

其实以巴克利的擒拿术和天生神力,阿穆尔就已经知道自己根本不是巴克利的对手,不过小孩子太厉害就更应该有个管得住他的人,否则简直无法无天了。

巴克利是很厉害,阿穆尔承认,但再厉害也不能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阿穆尔以极快的速度和最大的力道出拳打向了巴克利的眼睛,如果巴克利不躲,这一下的力道是可以打爆眼球的。

拳风呼啸而过,巴克利硬是眼睛都没眨一下,拳头最终精准的停在了巴克利长长的睫毛上。

阿穆尔揉了揉巴克利的小脑袋说:“你就不怕我把你的眼睛打爆了?”

巴克利:“哥哥不会。”

阿穆尔的气也消的差不多了,最后嘱咐了几句不许再去冒险,有一点点危险都不行,巴克利用力的点着头。

两人一起变回了虎崽的形态往回走,阿穆尔接过了雪莲花叼着,巴克利冒着生命危险摘回来的当然不能浪费。

泰加还在检查牦牛的尸体,其其波莉眼巴巴的等着吃,他们都不知道巴克利和阿穆尔刚才差点打起来。

这牦牛看上去很奇怪,外表非常新鲜好像刚才死的,但当泰加撕开肚皮却看到内脏全部都坏了,散发出一股很诡异的味道,奇香扑鼻,内脏怎么也不该是香的。

泰加当即决定带着小崽子们下山捕猎,这牛肉再香也不能吃。

其其波莉只能拼命地吞口水恋恋不舍的走了,泰加安慰着他们:“不吃,这个不好吃,以后爸爸给你们捕猎新鲜的,这些牛的肠子都坏了,不能吃。”

阿穆尔和巴克利都认为泰加非常明智,这些牛的内脏很可能是活着的时候就坏了,他们可能得了很严重的病而死亡,这种最好不要吃。

泰加看着阿穆尔叼在嘴里的纯白透明的漂亮大花问:“这是什么?”

巴克利:“泰加,这是雪莲花,吃了对身体好,等会儿我们进食的时候可以吃一点。”

泰加知道巴克利和阿穆尔懂得很多他们不懂的,既然他们都说吃了好,那就吃。

虽然已经跟着泰加生活了这么长时间,巴克利的性格内敛还是无法喊出泰加爸爸,泰加也从未要求过巴克利喊他爸爸,泰加不在乎这些,只要小崽子们开心就好。

回到苔原,泰加捕猎了一只驯鹿,老虎最爱吃的还是鹿肉。

阿穆尔和巴克利撕下了雪莲的五个花瓣,一只虎吃一瓣,雪莲花是大补之品,鹿血也大补,一次不能吃太多,一片就够了。

他们喝着鹿血吃下了花瓣,虽然花瓣的味道对于老虎来说并不好,但鹿血香啊,花瓣也少,就很好吃,再吃鹿肉那就更是美味。

没有吃完的雪莲花,阿穆尔和巴克利把它放在了一块石头缝里,石头缝很窄,别的动物吃不到也踩不到,只有他们变成人类伸手进去才能拿到。

石头缝很干燥,雪莲花在里面可以自动风干也不用担心储存问题。

随后很多天,他们都是这样,下午到苔原捕猎吃饱之后休息玩耍到傍晚时分再回到雪山。

泰加带着小崽子们在苔原捕猎的时候基本都在芬里厄的领地里,因为芬里厄的领地距离雪山最近。

阿穆尔记得芬里厄以前的领地可不在雪山脚底下,好像是泰加带着他们在这里生活之后,芬里厄才带着狼群将这里占为领地的。

也不知道芬里厄到底是几个意思,阿穆尔懒得去想,反正现在他们完全不用担心会被狼偷袭,过的很滋润。

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阿穆尔发现渣狼芬里查现在的日子有点惨,几乎每天都会被狼群教训一顿,吃的也是狼群吃剩后最差的食物,能有肉渣和内脏就不错了,一般是连肉渣都被啃干净了的光骨头。

阿穆尔看到芬里查趴在狼群的最外围,因为这段时间吃的太差原本油光锃亮柔滑美丽的皮毛变的黯淡无光又毛躁,甚至大片大片的毛都掉了,身上到处都是伤和血迹,整只狼消瘦了很多,随时都是无精打采的。

不过因为芬里查的颜值太高,就算如此狼狈不堪,反而增添了几份潦草野蛮的俊逸。

芬里厄对左右的狼说了什么,那几只狼就到狼群的最边缘将几只最低等级的亥狼带到芬里厄的面前,这几只亥狼中当然包括芬里查。

狼王无聊的时候,经常会让亥狼“表演节目”娱乐众狼。

芬里查和几只亥狼卖力的表演着,他们在地上打滚,他们扮演被抓住的猎物趴在地上哀哀的叫着,旁边的乙狼骑在他们的身上取乐,他们只能更加摇尾谄媚。

阿穆尔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不公平大概就是长的好看的人和动物总是被偏爱,因为芬里查长的好看,在这群小丑一般的亥狼里格外的突出,反而让人更加心疼怜惜他。

此时此刻的芬里查就像是坠入炼狱的天使,落魄街头的王子,陷入泥潭的天鹅,他原本应该高贵到不可一世,他表现的越谄媚越卑微越低.贱,越是让人心疼,就好像把最美好的事物毁掉的惨烈痛感。

而其他几只长的丑的亥狼受苦受难好像就是应该的,他们的丑态只供玩乐。

芬里厄看着往昔被自己宠上了天的弟弟,他浑身上下每一根毛都写满了心疼,但他还是得狠下心来锻炼弟弟。

看表演的还有芬里查的三只小崽子,他们还不满月安静的趴在芬里厄的怀里,芬里厄把对弟弟的宠爱全部给了三只幼崽,小崽子们一个个长的圆溜溜胖嘟嘟的,十分可爱。

三只狼崽从小就看到他们的麻麻被狼王打被狼王驱赶,因为他们不是狼王的幼崽,麻麻带着他们生活的非常艰难,而他们的爸爸芬里查从来不管他们,最后看他们快饿死才把他们接到了芬里厄叔叔的狼群。

自从来了芬里厄叔叔的狼群,三只小崽子才知道原来生活可以过的这么开心,他们喜欢芬里厄叔叔,不喜欢不负责任的爸爸,他们觉得爸爸现在受的都是他活该。

看完表演,狼群该进食了,亥狼只能等到最后。

芬里查实在是饿的不行了,但他不敢去抢食,之前他仗着哥哥的宠爱抢过,哥哥让狼群把他咬的浑身是血,他再也不敢抢,那实在是太痛。

其实他知道如果他不是狼王的亲弟弟,就凭抢食这一点就应该被活吃。

为了吃到一点肉,芬里查找到了一只乙狼,他趴在乙狼的面前翻滚、摇尾巴逗乙狼开心,乙狼让他去散发着恶臭的泥潭里打滚,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做,就为了乙狼吃饱之后赏他一点儿肉渣。

芬里厄看着弟弟,弟弟以前是那样高傲的狼,别说如此卑微下.贱的讨肉吃,就是毛被弄脏了一点都要反复的舔干净,弟弟很爱干净的……

这就是狼群里最低等级亥狼的真实生活。

芬里厄这样强大的狼群里的亥狼算是生活的好的了,更多的那些普通的狼群里,因为猎物不够,亥狼经常被活活饿死,或者因为饿的不行抢食而被狼群惩罚被活吃。

至少在强大无比的芬里厄狼群里,从来没有亥狼会被饿死。

进食完毕,阿穆尔看到芬里查又去了狼群的最外围,他从芬里查的眼神中看到了悔意,以前的芬里查眼里全是不安定的因素,现在已经沉稳深邃了很多。

这段时间噩梦一般的亥狼生活,让芬里查暗暗下定了决心,他一定要离开哥哥的狼群,一定要成为至高无上的狼王。

以前的芬里查是十分不屑于当狼王的,他认为当狼王很烦,要管狼群那么多的事,都没时间出去浪,更没时间撩小雌狼。

如今他明白,以前是因为有哥哥宠着他惯着他,他才能浪,而不是因为他不当狼王就能浪,狼终究是要长大的,终究是要承担起雄狼的责任和重担的。

当然他也可以不当狼王,不用承受这样的重担,那么同样的,他就没有交.配.权,就算出去找雌狼生了小崽子也没有狼群会养他的小崽子。

芬里查想过,他不当狼王,至少是可以当乙狼的,不至于只能混到亥狼的地步,可是他无法接受没有雌狼的生活,他必须要当狼王。

阿穆尔很想告诉芬里查:正所谓“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不想当狼王承担保护发展族群的重任,又想享受狼王的待遇,你怕是在想屁吃!没有你哥,你啥也不是!

这天,泰加还是带着小崽子们在雪山上闲逛并且尝试着再次捕猎岩羊,如果泰加一直无法在雪山上捕猎成功,他们就无法继续前行。

纵然巴克利的箭法很好、力大无穷总是能用箭捕猎成功,但泰加固执的认为他才是爸爸,捕猎是他的责任,不到最后关头他不想让巴克利捕猎。

泰加认为自己必须具备在任何地方捕猎的能力才有资格带着小崽子们全世界去找琪莉,一个雪山就难倒了他,以后怎么办。

作为万兽之王,泰加永不服输。

这时,阿穆尔看到伊娃朝着他们走了过来,泰加立即将四只小崽子全部护在了身后,他还不信任伊娃。

经过这几天的修养,伊娃身上的伤已经开始慢慢结痂,但看上去还是很严重。

伊娃在距离泰加不远处停了下来说:“泰加,我是来告诉你怎么在雪山上捕猎的,首先你需要在泥潭里把自己的身体全部染成岩石的颜色……”

老虎身上的颜色在雪山上太明显,自然很难捕猎成功,不像雪豹有天然“吉利服”。

就算雪豹有天然吉利服,他们在捕猎之前还会在地上、岩石上打滚让身体沾上很多灰,泰加学过捕猎前在地上打滚但效果不明显,经伊娃的提醒,他才明白。

老虎是很爱干净的,滚泥潭太脏,但为了能顺利的走出雪山,为了能在雪山捕猎成功,泰加什么都愿意去改变和学习。

小崽子们被泰加藏在了小山坡上一处茂盛的灌木丛下,从这里小崽子们可以全程看到泰加捕猎的场景。

被泥覆盖全身的泰加的确不容易被发现,他按照伊娃提示的以及这段时间观察学习的方法来捕猎。

他利用斜坡和悬垂的地形作为遮挡慢慢靠近正在草原上进食的羊群,在距离只有四五米的时候是最好的出击时机。

泰加盯紧了最近的那群肥羊,以最快的速度一跃扑了上去,羊群受惊瞬间四散而逃。

这一扑没有抓到,但泰加的爪子已经打断了岩羊的后腿,他紧追了两步就将岩羊死死的压在了地上。

其余的岩羊迅速的跑上了草原旁边垂直的岩壁,他们太过惊吓跑的很快,分瓣的蹄子可以分散受力改善平衡更利于攀岩,足尖底部的粗糙垫提供了吸附一般的抓地力,让他们能在悬崖峭壁上健步如飞。

这群岩羊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雪豹,他们跑到了最高的崖壁上,自认为安全之后才停了下来回头去看捕猎他们的“怪物”。

尽管泰加父子已经在雪山游荡了很多天,但雪山太大,这里的很多动物还是没有见过他们。

这群岩羊惊魂未定的讨论着:

“卧槽,这是个什么东西?!雪豹不可能长这么大!他比七八个雪豹加起来都大!”

“雪豹也不是这个颜色啊,虽然他身上有泥还是能看得出来,他是黄色的,有黄色的雪豹?”

“这tm什么玩意儿长这么大!吓死我了都。”

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设置——关闭网页小说畅读服务。

上一章 返回章节目录
耽美 我的书架 轻小说
大神级推荐: 国学| 名著| 诗歌散文| 传记| 文学| 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