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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被这个世界的神所遗弃的孩子,是未来的恶魔。
明明他还那么小那么稚嫩,在同龄的王子还在母亲怀里撒娇的时候,他却被国王派人偷偷的丢出宫,像是野狗一样的苟且偷生着。
天已经落了雨,卢普斯却还是半死不活的躺着,雨水冲刷掉他脸上头发上的污垢,灰色的雨水顺着他的脖颈,流入他的破旧的衣领中,露出一张精致的出奇的脸蛋。
他大概是十岁,或者再小些,他脸颊很红,大概是发烧了,现在不管对他做什么,他都阻止不了。
龟缩在阴影里的流浪汉们直勾勾的盯着这个孩子,恨不得一哄而上将人吃干净。
终于,一个满脸胡茬的流浪汉走上去,抓着小孩纤细的脚踝,像拖死狗一样的拖回了他的住处——一个由旧木板搭成的还在漏雨的屋子,而这个屋子旁边,都是这样的。
这里是贫民窟,混迹着流浪汉赌鬼酒鬼妓女的最下等的地方。
流浪汉将卢普斯丢到土坑上,臃肿的身子便压了上去,正准备扒开小孩的裤子时,他却脑袋一歪,双目瞪大的死去了。
卢普斯将牙齿从流浪汉的脖子上离开,费力的将他的尸体推开,扭头将嘴里的血块吐了出来。
他休息了很久,才从土坑上站起来,然后开始翻找流浪汉的财物,却只找到一个脏兮兮的斗篷和一块干掉的黑面包。
卢普斯拿了个盆子接了点雨水,然后将黑面包掰开一半,放在盆子中,剩下的,则放进自己的衣服里。
过了一会,他将已经泡软的面包一口口的塞到嘴里,然后将雨水喝干净,这才多了几分力气。
他也没管死不瞑目的流浪汉,另外拿一个大盆接了雨水,然后就脱下衣服,光着身子泡进水里,一边搓洗干净自己,一边把衣服洗了。
洗完澡后,他便将流浪汉所有的干柴都烧了,屋子的温度终于变得热了些。
一股困意袭卷了他,卢普斯也没犹豫,就像个没安全感的野猫,卷缩着身子,浅浅的睡着了。
等卢普斯再次醒来的时候,他浅金色的眼睛里流露出丝丝迷茫,沉默的看着这个风一吹就倒的房子。
离开了这里,他又能去哪里呢?
最后,他看着死掉的流浪汉,抿着嘴唇,举起柴刀,将男人的皮刨下,剩下的骨头和肉干净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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