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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爷一生经过了多少的大风大浪,他自认可以看透人心,这些事情或许连凌浩天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可是七爷却认为,他没有看错。
如果不是凌浩天为了保护林守光,拿自己当了挡箭牌,凌浩天也不会因为愧疚和感恩跟自己上床。
他只是帮凌浩天松一松,那根快断掉的弦而已。
要不是看在,林守光一片真心的份上,七爷也不会企图点醒林守光,废这么大的劲儿。
林守光刚刚痊愈的手,死死的握在一起,直到一阵抽痛从手上传来,他才回过了神。
七爷继续道,“如果你想得到他,那么你最该做的,是建立自己的势力,夺得林家的家住之位,而不是幸幸苦苦,刚刚有了点钱,就莫名其妙得送给边辉,或者还给我,一个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人,怎么保护凌浩天?”
林守光茫然的抬起头,家主之位?
林子锋是家住,除非他死了,不然就算他再出色,家住也轮不到他林守光。
可是林子锋是林家唯一一个,对他另眼相看的人,虽然林子锋没有表现出来,可是林守光还是知道,林子锋是关心着,他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的。
上次林子锋虽然剥夺了凌浩天的广告,可是却是间接帮了他,无论是后绪的制作团队,还是歌坛天后梅芳芳,都为他的事业,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如果不是梅芳芳,他的洗发水也不会卖得这么火,更无法这么快还清边辉的钱,只是无论是边辉还是七爷,这笔钱他都送不出去。
“无毒不丈夫,林守光,你觉得林子锋对你很好吗?”
林守光摇摇头,他明白,林子锋帮他,只是顺手,可是在全是敌意的林家,这种顺手的人情,已经很难得了,他怎么可以恩将仇报?
林守光心里明白,边辉之所以没有弄死自己,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林子锋。
林守光心里明白,边辉之所以没有弄死自己,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林子锋。
“知道为什么我不到30岁,就被人称为七爷吗?”
“14岁时,我刚出来混,被人称为七仔。”七爷没感觉自己的话,会丢面子。
“16岁时,我砍死了敌帮的二把手,被人称为七哥!”
“18岁时,我为帮派立下了汗马功劳,成为了堂主。”
“22岁时,我功高震主,我的老大想弄死我,反被我弄死了,我成为了老大!”
“25岁时,省内所有的帮会,对我俯首称臣,从此我成为了七爷!”
说到自己白手起家,拼出来的位置,七爷豪情万丈,他看不惯林守光的‘君子’,他认为这是傻子。
“林守光,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凌浩天不会在原地等你,在你傻兮兮的,将自己关在道德和信用的圈子中时,凌浩天已经住进了程劲影的家。在你傻兮兮的,忙着给我和边辉送钱时,程劲影已经住进了凌浩天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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