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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
难怪会带他去超市了!!!
这就是才离开两年的独生子的下场?!!!
“别、别着急生气嘛!”叶淑芬嘿嘿一笑。
都怪雨露,跑去许虎家住也就算了,还莫名其妙地哭了起来,害他们都来不及毁尸灭迹。
“你们什么时候养狗了?!”
“就,你找到工作后……”
那不是他刚走的时候吗?自己以前求了多久都不肯答应,自己一走就迫不及待地养了起来,雨露满脸黑线,“那狗呢?怎么只剩个窝?”
“哦,被送到宠物店去寄养几天,想说把你房间恢复了再带回来……”叶淑芬乖巧地解释道。
这些天来,雨露的情绪总是升升降降的,都习惯了像过山车一样的跌宕起伏,接受能力莫名好了十万倍。
所以他只是疲惫地揉了揉有些红肿的眼,“把它接回来吧,总放在宠物店也不好。”
绝对不是因为他一向喜欢小动物,只是因为他没空计较罢了。
“没问题!”叶淑芬再次乖巧地点头。
才一天功夫,两人就想念起了那毛茸茸的大狗,既然雨露同意,他们自然没二话。
更何况,这么一闹,满室诡异的气氛倒消散了不少,雨露也乐于以此为借口,逃避父母的问话。
当天晚上,叶淑芬就把狗牵了回来。
人还未到,就听见她鬼畜的诱哄,声音嗲得可怕,“金毛乖,跟妈妈走,这边这边!一天不见你就忘了家哦?”
雨露迷迷糊糊地睡醒,就闻到米饭烧熟的味道,连带着菜炒入锅里的蒜香,一个翻身坐起来,脚边就触及某样毛茸茸的东西。
“汪!”
吓老子一跳!
雨露缩回腿,只见一只拥有幽蓝色眼眸、黑白色皮毛的大狗,正用犀利的眼神瞪着他——
哈士奇?!!
“好可爱——!”他高兴地跳下床,一把揽过它,用脸颊蹭了蹭它的脖子。
大狗瞬间露出极为人心化的神态,半眯着一只眼,很是鄙夷的样子。
“金毛很乖吧!”叶淑芬走进来,“被奇怪的陌生人抱着,也不会发脾气!”
“金、金毛?”一只哈士奇取名叫金毛……
“有什么问题?”
很适合它呀!
事实上,他们两人一开始是决定养只金毛的,因为被邻居养得那只浑身金黄的大狗秀得多,才忍不住也想养一只来排解寂寞。想不到,二人一来到宠物店,就被幽幽盯着他们灰黑色小狗吸引,只觉得那看起来精明,实则蠢萌蠢萌的样子,和自家儿子像极了,所以半路就改了主意。
当然,这一点叶淑芬是不会告诉雨露的。
经过两年的豢养,金毛已经被养得十分乖巧,雨军一招手就屁颠屁颠地跑过去,用湿漉漉的鼻子拱拱他的手臂,顺带舔舔他的手心。每当这时,雨军的脸上就会露出满足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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