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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他们部落能够有这么厉害的人,他们肯定舍不得把人赶走!甚至还会一直供奉好吗?
可是在看到锅里渐渐变成了白色的鱼汤,再尝了一点野狼万分不舍给他分的只有手指头那么大一小块的兔肉,大力顿时震惊了。
明明都是烤肉,为什么这个味道这么好?很香,一种说不出来得香味,盐的味道也很合适,没有那种外面很咸里面很淡的样子,可是刚才这人烤肉的时候,他也见到过,没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啊?
难道野狼没有骗他?这个叫林萧的弱小男人,真的对做吃的很厉害?
大力隐隐觉得,自己这一次,好像是真的捡到宝贝了。
而当大力在端了一小盆野狼分给他们的鱼汤回去后,林萧也正在小声的询问野狼:“我们就留在狼神部落吗?”
狼神部落,野狼,不知道是不是林萧想多了,他总觉得好像有点缘分啊。
062加入狼神
民以食为天这句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仅仅一个早就在山谷部落流传幵的鱼汤而已,轻易就征服了那些汉子的胃,连带着看向野狼的眼神都充满了各种羡慕嫉妒恨。
要是家里有这么一个可以把那么臭的鱼做的这么好吃的伴侣,就算是个不会打猎的男人他们也很乐意的啊,而且队长还说了,那个弱小的男人烤的肉也比他以前吃的都好吃呢!
队长的伴侣是谁?那可是整个狼神部落做饭最好吃的女人!
对于其他人的羡慕,野狼是有骄傲又有点小纠结,貌似他在告诉别人林萧做饭很好吃的同时,好像也那让那些人开始觊觎林萧了怎么破?
这个时候的野狼,就特别喜欢林萧的迟钝了,完全没有发现那些人的眼神变化好吗?
吃饱喝足之后,野狼将所有的锅碗瓢盆全部用兽皮袋子的装起来,随手抗在肩上,对正把火木火石等小东西装起来的林萧伸出手:“我们走吧,去狼神部落。”
这一个月来,林萧已经习惯了走到哪里都有野狼拉着护着,完全没有多想,自然的就把自己的手放到了野狼的手上一一森林中的道路并不好走,野狼拉着他也是为了防止他滑倒摔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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