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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你,你是欧尊,你有身份有地位,我喜欢你。可你就算是路边的一个穷酸小子,我也一样会喜欢你。就像你说的,我以后会成为金时的女儿,我的身份和地位在那里摆着,别的男人不敢肖想我。那你有没有想过,你的身份和地位在这里摆着,我呢?我何尝不是高攀了你?”
其实道理是一样的。
更何况。
沐千寻真的没有什么需要用钱的地方,她的卡里从小到大沐欣都会往里面存几千块钱,积累下来,她也算的上是一个小富婆。
手里几十万的闲钱还是有的。
她的性格原因,对女孩子喜欢的衣服包包首饰并没有太大兴趣,平时除了必要,几乎不怎么花钱。
就像她那间录音棚的装备欧尊给她买的,都是最顶级的,她不也没有拒绝?
因为喜欢,因为有需要。
还有手镯的事,她根本就是一个欢脱的假小子,上窜下跳的,戴首饰真的不是她喜欢的。
所以上次答应了欧尊,后来因为还是不习惯就给撤了。
但是这次,她决定了,回去之后就算再怎么不习惯,也一定戴着,绝对不拿下来了。
因为她发现了,就算镯子因为她上窜下跳摔碎了,欧尊都不会生气。
他只会生气,她不戴!
欧尊看着她,仰着的小脸带着急切和认真,甚至还有一丝慌乱,那表情不是装出来的,心里才稍微平衡了一点点。
“那你以后还敢不敢收别人的东西了。”
“不敢了,也绝对不收了!真的!”
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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