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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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聆笙愣住了。

就在昨天,张林氏杀夫案一审宣判,法庭认为张林氏杀夫一事证据确凿,且案件的社会影响恶劣,对张林氏做出了死刑判决。

就在云观澜敲门前,她还在想办法说服张林氏上诉,而现在,云观澜告诉她,他想要拍一部关于张林氏杀夫案的电影!

她低头,淡淡答道:“这件事情我无能为力,云老板还是另觅高人吧。”

云观澜“哧”地一笑:“没想到大家相交一场,好歹也曾有过病友之谊,到头来,在孟律师的心中,我还是那个为赚钱不择手段的奸商。亏我还当孟律师是知音,是云某自作多情了,告辞。”

他起身要走,孟聆笙忙喊住他:“云老板,我不是这个意思。”

云观澜停住脚步,扭身挑眉看她:“不是这个意思,那又是哪个意思?”

孟聆笙垂下眼睛:“我明白,云老板心里同情张林氏,想要用自己的方式为她奔走呐喊。但我是一名律师,平心而论,我并不赞成以舆论影响司法,此前傅六小姐的案子已经让我心有不安……”

云观澜打断她的话:“云某是法律门外人,有一事不明,想请孟律师赐教。”

孟聆笙蹙眉看他:“云老板请讲。”

“孟律师为什么要做律师?”

“见人间有太多不平事,想要借法律伸张正义。”

“好,孟律师认为,侠盗一枝春的所作所为本质上与你是否有区别?”

一枝春是澹台春水的小说《春荫梦》里的人物,一位广州的侠盗,专事劫富济贫。

孟聆笙迟疑片刻,答道:“虽然违反法纪,但也算侠客行径。”

云观澜步步紧逼:“孟律师身为律师,为什么会认为一个违反法纪的人是侠客?”

“因为法律有鞭长莫及之处,他的行为是向法律求告无门之后的无奈之举,因此固然违反法律,却也情有可原。”

“好,也就是说,孟律师认可你和一枝春之间,本质上并无区别。律师打官司是伸张正义,侠盗劫富济贫亦是伸张正义,大家目的相同,不同的只是手段。

“法律或暴力,都只是实现正义的武器。律师和侠客,应当臣服的是自己心中的正义,而非一部法典一把长剑。律师若局限于法典,则法律永远有鞭长莫及之地;侠客若痴迷于长剑,则私仇横行永无普世之公义。

“云某认为,面对明显不公的法律,一个心中有正义感的律师,应该做的是尽一切努力用一切手段去打破不公,而不是说什么不赞成以舆论影响司法。还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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