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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后,一个身形纤细的少年跳下马来,声音清脆悦耳,带了几分狡黠。正是同样一身猎装的白雾。
“你枪法也不错,用不到我教。”
宁致远淡淡一句,展开手掌,一根手指接一根手指地取下手套。
方才摸过狐狸,手套上沾了血污秽迹。宁致远面无表情,将它丢在草地上,才继续往前走。
“宁总枪法那么好,想来没少练手。居然怕血?”
——不是怕,是讨厌。
小周心里补了一句。但看宁致远没什么对白雾解释的欲望,他当然也不会多嘴。
没人搭理,白雾也不生气。他摘了头盔,露出一双猫儿一样狡黠的眼睛来,滴溜溜转了一圈,咬着唇笑了。
可随即,他那头盔又被身后一人给扣上了。
“风大。戴上。”
声音发沉,带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
这是常年说一不二之人才会有的语气。
小周目光从白雾身上挪到了这人身上——肤色微黑,鹰目高鼻,眉毛和头发都是极浓重的黑色。他神色冷漠,手中提着一把双筒长猎枪,带着护目镜。此刻随手将弹匣一卸,单手提着几十斤重的猎枪,就好像举着一杯咖啡那样轻松。
……都说帝都区域方总督从小在军中长大,身体素质堪比特种兵。而且铁腕无比,待人严厉,看来传言不假啊。
可白雾却不怕他。
他一把掀下头盔,一头半长头发被风吹得乱舞。眯着眼睛示威一样看了方明山一眼,
“我偏不要。捂得那么严实,就不性感了。万一宁总不喜欢我了,跑去包养别的性感小妖精去了,怎么办?”
方明山没搭腔。只是将手里猎枪丢给副官,意味深长地瞥了他一眼。
“不要胡说。”
“怎么算是胡说呢?方总督,方哥——你说是不是啊?”
方明山笑了笑,随手丢了只兔子过去,正砸在白雾胸前。
“自己的猎物,自己拿着。”
“……”
白雾明显不太高兴。也没理那兔子,任凭它从自己身前滑落地上,他往前迈步的时候还踩了它一脚。
倒是小周在后面看着,觉得脑子有点懵。
小周平时见白雾,都觉得他一副懒洋洋没长骨头的样子。没想到换了一身猎装,穿上高筒马靴,竟然还有几分军人般风姿飒爽的意思。
而且他还不是装模作样,竟然真的打到了猎物?
难道,宁总方才那句“枪法不错”不是随口一说?白雾这种小白脸……也练过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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