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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不知道被扔到了哪儿;也不想去找。走到窗边,外面是氤氲不化的雾气,一片苍茫。才十月份,最多算是初秋,怎么就起了雾呢?林繁一时间以为自己还在刚刚的梦里:肖得玉在一片大雾的树林里迷路,奔跑,呼喊她的名字。她就站在一旁,却无论怎么用力都发不出声音来回应。他往雾色更深处走去,林繁伸手去抓他的袖子,他却突然消失不见。摊开手,手心里是一片沾了血的白色羽毛,已残破不堪。
梦的画面在林繁脑海里逐渐掉帧,只有他的样子还挥之不去:梦里他穿的是演唱会那天的那身衣服,回头望着她,没有说一句话。眼神里没有愤怒和不可思议,更多的是悲哀和自嘲。
林繁还想起了一些更早的画面:他穿一身西装与人谈笑,手中的酒一饮而尽,目光却依旧清亮,没有半分迟疑,只有林繁知道,他其实酒量不佳。他们曾经到肖得玉的一个朋友家做客,而几年之后,正在这栋房子里,林繁找出文件袋里的证据一一拍下来,紧张得几乎拿不稳手机。然后她逃也似地裹上大衣就跑出门,在凉夜里裸着腿游荡在街头,一遍遍地看刚刚拍下的照片。其实她早已知道真相,只是一直心怀期冀,不肯确认。
在那一刻林繁已经决意放弃一切,包括他,包括过去的自己。她曾经受困于泛滥的情感,不知克制的心,受困于自己的敏感多情与恋恋不舍。可她必须做出选择,因为她知道是非对错。
林繁想,我并不是在为了肖得玉痛苦。我只是无法忘记很多事情。我无法忘记在很年轻很年轻的年纪,用满腔的力气去深爱一个人的感觉,无法忘记那时候的天旋地转、银河倒流。
林繁永远不会再对任何人说这句话:我是真的、真的爱你。
曾经她以为,人是在等待的过程中慢慢变老的,可今天突然觉得,变老其实是突然一下子的事。
庭审结束那天,肖得玉的律师找到林繁,说肖得玉曾经用她的名字买了一套房子。她不可思议地一再确认这件事是不是弄错了,直到她看到这处房屋的具体地址,才相信了这件事的真实性。
是学院路56号,他们住过两年半的小公寓。
林繁去了那儿,犹豫了许久才打开门。本以为会是间冷冰冰的没有任何陈设的房间,却不想屋里的家具、陈设一应俱全,像是一直有人住在这里一样。屋里铺着实木的地板,墙壁刷成了深绿色,飘窗上有一层柔软的羊毛垫子——都是她曾经一直希望的陈设,虽不华贵,却干净柔软。
手机终于在沙发垫下面响起来,是乔程打来的,他兴冲冲地说:“林繁,肖得玉的资产已经被全部冻结,他的房子也被抵押给银行了。努力了六七年得到的这些东西又都没了,他这算不算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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