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红袖酒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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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红袖酒吧

好一部狗血淋头的小说!

这男主角郑久有点渣啊!梁怀云居然还喜欢郑久,这不是舔狗嘛!

虽然后来两人生活很幸福,可并不代表之前的事情能一笔勾销。

如果他是梁怀云,他绝对不会再和出轨的男主角在一起。

【攻略目标:温时年。】

温时年?

郑久突然头疼了。

这男配温时年正是追求过梁怀云的男主角郑久的朋友,和男主角郑久一样是花花公子,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他们是好朋友,经常一起在红袖酒吧勾搭妹子,也都是富二代。

不过郑久还算是做实事的总裁,温时年则是不务正业的挂名总裁,他的哥哥温长青才是温氏集团的一把手。

郑家温家是世交,关系自然是好,商业上经常一起合作拿下大项目。

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两人之间的关系熟得不能再熟了。

他俩唯一最大的不同点是郑久男女通吃,而温时年只喜欢女生。

至于小说里为什么会喜欢上梁怀云,那就只能说是梁怀云主角光环大,把温时年掰弯了。

不但被掰弯了,还不能和梁怀云在一起,有点可怜。

自己喜欢的男人和自己最好的兄弟在一起了。

求温时年的心理阴影面积。

想想就好狗血。

郑久快吐了。

这小说是他迄今为止看过最烂的一本小说,暂时没有之一。

希望以后不会有比这更难看的小说。

【剧情开始。】

郑久所处的环境是一间办公室。

脑子放清明了一会,开始工作。

还没到晚上,只要去酒吧,不愁见不到温时年。

而且今天不止是他第一次见到梁怀云的日子,也是温时年第一次见到梁怀云的日子。

还好小说中描写温时年对梁怀云没什么印象,后来因为郑久的关系,才对梁怀云熟悉起来。

五点半,他准时下班。

回到家吃了晚饭后,看书。

如果郑久不去酒吧,那郑久将会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人。

每天循环往复上班下班,回到家就吃饭,如果公务不多的话,会在家里看书,如果公务繁重,他就会在家里加班。

以工作为中心过生活。

要不是郑久喜欢去酒吧里浪,和温时年的关系也不会那么好。

温时年这名字听起来要多温润有多温润,可本人实际上是个多情又麻烦的公子哥,想让他温润除非他撩的妹需要。

突然觉得这剧情有些熟悉。

温时年是男主角郑久的兄弟,他又要攻略兄弟!

一个张宗华不够,还来个温时年!

毕竟是在现代世界,温时年可比张宗华花心得更多,女人如衣服。

不过他现在的角色也是大猪蹄子,还是男女通吃的大猪蹄子。

比温时年祸害更多人,他似乎更渣。

头疼。

书看到一半看不下去。

还想不到攻略温时年的办法。

他突然要追求自己的好兄弟,谁看到都会以为他只是玩玩而已。

看时间差不多,他换了一套休闲的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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