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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红袖酒吧
好一部狗血淋头的小说!
这男主角郑久有点渣啊!梁怀云居然还喜欢郑久,这不是舔狗嘛!
虽然后来两人生活很幸福,可并不代表之前的事情能一笔勾销。
如果他是梁怀云,他绝对不会再和出轨的男主角在一起。
【攻略目标:温时年。】
温时年?
郑久突然头疼了。
这男配温时年正是追求过梁怀云的男主角郑久的朋友,和男主角郑久一样是花花公子,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他们是好朋友,经常一起在红袖酒吧勾搭妹子,也都是富二代。
不过郑久还算是做实事的总裁,温时年则是不务正业的挂名总裁,他的哥哥温长青才是温氏集团的一把手。
郑家温家是世交,关系自然是好,商业上经常一起合作拿下大项目。
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两人之间的关系熟得不能再熟了。
他俩唯一最大的不同点是郑久男女通吃,而温时年只喜欢女生。
至于小说里为什么会喜欢上梁怀云,那就只能说是梁怀云主角光环大,把温时年掰弯了。
不但被掰弯了,还不能和梁怀云在一起,有点可怜。
自己喜欢的男人和自己最好的兄弟在一起了。
求温时年的心理阴影面积。
想想就好狗血。
郑久快吐了。
这小说是他迄今为止看过最烂的一本小说,暂时没有之一。
希望以后不会有比这更难看的小说。
【剧情开始。】
郑久所处的环境是一间办公室。
脑子放清明了一会,开始工作。
还没到晚上,只要去酒吧,不愁见不到温时年。
而且今天不止是他第一次见到梁怀云的日子,也是温时年第一次见到梁怀云的日子。
还好小说中描写温时年对梁怀云没什么印象,后来因为郑久的关系,才对梁怀云熟悉起来。
五点半,他准时下班。
回到家吃了晚饭后,看书。
如果郑久不去酒吧,那郑久将会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人。
每天循环往复上班下班,回到家就吃饭,如果公务不多的话,会在家里看书,如果公务繁重,他就会在家里加班。
以工作为中心过生活。
要不是郑久喜欢去酒吧里浪,和温时年的关系也不会那么好。
温时年这名字听起来要多温润有多温润,可本人实际上是个多情又麻烦的公子哥,想让他温润除非他撩的妹需要。
突然觉得这剧情有些熟悉。
温时年是男主角郑久的兄弟,他又要攻略兄弟!
一个张宗华不够,还来个温时年!
毕竟是在现代世界,温时年可比张宗华花心得更多,女人如衣服。
不过他现在的角色也是大猪蹄子,还是男女通吃的大猪蹄子。
比温时年祸害更多人,他似乎更渣。
头疼。
书看到一半看不下去。
还想不到攻略温时年的办法。
他突然要追求自己的好兄弟,谁看到都会以为他只是玩玩而已。
看时间差不多,他换了一套休闲的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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