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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很久了?”菲利克斯将靳笙从花坛上扶起:“你的手受伤了。”
“没事,不小心蹭了下。”靳笙拍了拍手上的泥土,并没有在意手心里被割伤的小口子:“进去吧,里面很热闹的^”
菲利克斯点点头,跟着靳笙一起走进公园。
广场上汇聚了不少音乐人前来表演,有拉小提琴的,吹萨克斯的,弹吉他的,也有乐队表演,每个表演场地四周都站满了围观的人,热闹非凡。
“我以前也去过其他国家的音乐节,每个地方的举办方式都不一样,不过我最喜欢这里的,音乐人能和听众一起互动。”靳笙带着菲利克斯在络绎不绝的人群中慢慢往前走:“你有参加过么?”
或许是因为军人出身的缘故,菲利克斯并不喜欢赶热闹,大多时候也都是一个人待着,即便遇上一两个不懂事的小情人喜欢往酒吧和夜总会里跑,他也只签张支票把人给打发了,等到了时间再让司机去把人接回来,以至于分手后那些个小情人总会哭闹着说他太古板,不懂得浪漫,更不会为他们着想或是改变,菲利克斯也从来不为自己辩解,在谁身上都是花钱,合则来,不合则散,跟感情无关……只不过身边的人要是换作靳笙,热闹或是清净也就没什么区别了
“没有。”菲利克斯据实回答。
靳笙笑:“以后可以多参加一些这样的活动。”
菲利克斯在靳笙身后跟着:“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说,你平时那么忙,应该也没什么时间来参加这些活动?”
“再忙的人也都能抽出时间来做自己喜欢的事。”靳笙回头朝菲利克斯笑了笑,又继续往前走:“要是不喜欢,时间再多也没用。”
“我以前确实不太喜欢这种场合。”
“那现在呢?”
“还行,至少不会感觉到无聊。”
靳笙笑,带着菲利克斯走进前面的人群,人群中央是一位正在弹钢琴的老者,精神矍铄,身姿挺拔,任何曲子都是信手拈来,还能根据在场观众的反应临时发挥,赢得了不少掌声和欢呼,渐渐地围观群众也多了起来。
“我以前也在街头弹琴,不过不是钢琴,是电子琴。”靳笙笑,凑近菲利克斯耳边低声道:“弹得也都是那个年代的流行歌曲。”
“你弹电子琴?”
“看不出来吧?”
“恩”
“那时候我一个人在美国,没钱吃饭,没地方住,只能靠这种街头表演赚钱,花了半年时间才勉强凑到了买二手钢琴的钱。”靳笙边看着老者弹琴,边笑着继续往下说道:“不过我也算是幸运的,参加比赛得了奖,之后就被人看中,在大音乐厅举办了第一场个人演奏会。”
菲利克斯被靳笙脸上的笑容所吸引,一时间竟看得失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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