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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2 章
晚上剧组收工, 傅君榆还在进行最后一个会议,洛炀便自己先回家。
说是“自己”也不算,毕竟还拖着三个“助理”。
有了上次的教训后, 三个助理一起送洛炀进小区上电梯, 直到目送洛炀进了家门才离开。
洛炀被三个助理目送了一路,回到家里才松了一口气。
家里一片漆黑, 傅君榆刚才才给他发消息吐槽某个部门经理的报告有多垃圾,现在会议多半还没结束。
洛炀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捧着水杯瘫在沙发上,心里想着今天在茶水间听到的内容。
想了一会儿,洛炀还是忍不住了, 掏出手机登上微博,热搜榜上已经没有他的名字了,只有中后方处挂了一个陈家八卦的话题。
洛炀点进热搜, 又在搜索框里输入了几个关键词, 将事情都了解了个大概。
确实如今天茶水间里的那两个场务说的那样,陈一菩接手陈家,陈家秘闻众人皆知, 而关于洛炀的消息已经很少了。
关于洛泠秋的更是只有“洛炀的妈妈年轻的时候被赵朴骗了,被小三后就彻底离开渣男”这样一句话, 连洛泠秋的名字也没有爆出来,网友大多也是同情洛炀,以及骂赵朴软饭还渣男的。
洛炀都已经做好和傅君榆官宣的准备了, 以傅君榆的占有欲, 趁着这次公布也没什么意外的。
但没想到傅君榆却是小心翼翼地护着他,网上并没有搜到多余的猜测。
“鱼羊”超话里的狂欢不算。
洛炀望着天花板出神,手机突然震动了一下, 是一条来自陌生人的短信进来了。
[之前没了解情况就到剧组门口指责你,还给你带来这么大麻烦我很抱歉。
送你上热搜的是我爸,行吧也是你爸,但是我相信你现在应该不想再认他当父亲了吧?别说你了,我都不想了。我不知道我被利用了,对此我很抱歉。
发这条信息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告诉你,放心吧,以后我不会再出现在你们面前了,爷自有爷的潇洒快活去处。再也不见。]
没有署名,但洛炀也知道消息是谁发过来的。
洛炀看了这条短信两遍,再次往后一瘫,看着天花板叹了一口气。
还是林之南好,最近太忙都没时间去看他,明天就去医院看他吧。
另一边,H市金融中心一栋写字楼里。
“陈总,小少爷已经登机了。”
陈一菩站在落地窗前,将H市金融圈繁华的夜景收入眼底,眼皮子都没抬一下,也没对这句话作出任何回应。
助理跟了陈一菩很多年,和陈萄都有几分交情,忍不住多嘴:“最近的事情,好像对他打击很大。”
陈一菩眸子动了动,声音里好像不带感情:“他也二十几岁了,总该接受点打击。”
助理默了几秒,继续汇报:“二十分钟前,王总打电话过来,说有意抛售手中股份,问您要不要考虑。”
陈一菩右手食指在左臂上敲了敲,慢悠悠道:“派小赵去和他谈,他开价合理就收,不合理就没必要和他多费口舌。”
“是。”助理记下了这个工作,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道,“网上关于陈家的绯闻不断,是不是要公关一下?”
陈一菩眼神深了几分,几秒后,才开口道:“不必。”
这是他和傅君榆达成的交易,也是他作为陈萄的哥哥要做的。
他有自己的事业,陈家本来也不是他的目标。可惜陈萄实在不争气,他也不可能让陈家落到赵朴的手里。
陈一菩问:“赵朴呢?”
“在老宅,陈董在家,他不敢轻举妄动。”
陈一菩望着脚下的车水马龙又静了一会儿,开口:“他年纪也大了,陈家现在已经交给我,他忙碌一生,也是时候该享受一下退休生活了。”
助理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我这就安排下去。”
“他为陈家工作这么多年,安排他环游世界吧,既然退休了有的是时间,旅行也辛苦,不必赶路,慢慢来。”陈一菩面不改色,“让他放心,赵家交到我手上,会好好发展的。”
虽然这话不是对他说的,助理背后还是有些发冷,这一下环游世界至少得三五年,换他不考虑钱和时间他能开心,但换赵朴这样一个野心勃勃的人就是折磨了。
助理:“陈董要一起安排吗?”
陈一菩表情都没变一下:“随她,她想去就去,想再回来管理公司我当然也乐意之至。”
助理将要安排的事情都记下,点了点头离开办公室。
A市,傅君榆结束会议回到家。
洛炀已经洗好澡了,正窝在沙发里抱着电脑码字,最近剧组太忙,他存稿已经见底,眼看就要断更了。
傅君榆也没打扰他,洗澡出来后,穿着浴袍坐在洛炀旁边,沙发也陷下去一块。
“洗好了?”洛炀十指翻飞敲着键盘,问着毫无意义的话。
傅君榆没能得到洛炀的半点注意力,也不恼,只是将脑袋靠在洛炀肩上。
洛炀动了动肩膀:“你好重。”
傅君榆用最酷的脸说着最土的话:“那是因为我的脑海里全是对你的爱。”
洛炀被麻了一下,轻笑出了声。
傅君榆“哼”了一声,默了一会儿,说:“陈萄不会再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赵朴也是。”
洛炀打字的手顿了一下,面上表情没什么变化,很快手上也恢复了打字动作,只是速度慢了一些,他说:“我知道了。”
“你开心吗?”
洛炀愣了一下,手上动作再次停下,他在很认真的思考自己的感受,过了一会儿,他摇了摇头:“说实话,其实我没有什么感觉。”
“没有感觉最好了,无关紧要的人就别浪费你脑子里的空间了。”傅君榆窝在洛炀颈窝处蹭了蹭,“把你脑里的空间都给我吧。”
“好好好,别蹭了别蹭了,痒。”洛炀怕痒的缩了缩脖子,推了推傅君榆的脑袋,“能帮我去拿一下U盘吗?在我今天背的包里。”
傅君榆二话不说站起身来,走到衣帽间里放包的格子柜前,回忆洛炀今天出门前背的是哪个包。
好像是棕色的,双肩包。傅君榆扫了一眼柜子,洛炀有分类的习惯,同一色系的包都放在一块,柜子里并排放了两个棕色的双肩包,一个是浅棕色,一个是驼色,颜色差不多,款式也差不多,新旧程度上有些差别。
傅君榆暗暗吐槽洛炀这是什么习惯,买东西喜欢买一样的。
他顺手拿过最近的那个浅棕色的比较大的包,洛炀一般会把U盘钥匙等小物件放在夹层里,傅君榆摸了一下夹层,里面没有东西。
傅君榆正准备把包放回去,突然看到背包里好像放着个毛茸茸的东西。
傅君榆心下好奇,洛炀会随身携带什么毛茸茸的东西?
他再次把包拿过来,这个背包布料比较软,要整个拿起来才能看到被层叠的软布遮住的东西。
傅君榆看到藏在背包底部的小熊玩偶的时候愣了一下,这玩偶有点眼熟,好像他曾经也有一个。
不过他那个是从来家里做客的小侄女送给他的,还十分强硬的要求他把玩偶挂在书包上,他最后还把玩偶送给别人了。
傅君榆把玩偶拿出来,在灯光下仔细端详着。
玩偶不大,比他的巴掌也大不了多少,棕色卷毛,黑色豆子眼,圆短耳朵,虽然明显能看出这个玩偶有些年头了,但依旧很可爱,是小女生会喜欢的。
当年小侄女送给他时又不舍又骄傲,说玩偶是全球限量的,全世界只有一千个,现在送给他了,让他好好收着。
世界上真的能有这样的巧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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