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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逸跟在牛千户身后出了帐子,深吸一口气,一股灰尘荡进他的胸膛,“咳咳”,钟逸立马咳出了声。
匈奴,钟逸是有听过的,他们生活于草原,擅骑术,身强体壮,但因为生活资源的匮乏,不得不掠夺他们生活区域周边的大宁百姓,其实说实话,他们也没有错,一个人连活都活不下去,无论做多么惨绝人寰的事,都是有动因的,不过可以理解,但不能赞同,非但不赞同,而且还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谴责他们,无论何时,侵略者都是令人厌恶憎恨,难以原谅的。
更何况这群人暴力残酷,杀百姓,夺财物,无恶不作,他们所经之地,往往鸡犬不留,寸草不生。
他们要生存,那群让他们欺凌至死的百姓,同样也有生存的权利。
每一个因为自己而剥夺别人生存权利的人,都应该被毁灭!
可要怎么做呢?这块区域,就像他们的后花园一样,寸土寸草都了然于胸,地利对于战争的胜利,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更何况他们诡计多端,来无影去无踪,谁也捕捉不到他们的踪迹。
钟逸对此,毫无办法,一群该杀一千遍一万遍的人渣,却不露踪影,让人无可奈何。
虽然钟逸作为一个“穿越者”,在很多时候都能有新颖的想法,可对这样的军国大事,钟逸比那些大臣和将士们聪明不了多少。
甚至还要弱于他们,毕竟孙子兵法,他没学过,真正的战斗经验,他也没有,属于年轻人的一腔热血,也在行军途中消耗殆尽,如今只剩下面对金戈铁马时的紧张与不安。
眼前荒漠一览无遗,四处灰尘四起,望之两目苍凉,抬头看天,灰蒙蒙一片,这种情景,与不死不休血流成河的战斗真是绝配。
钟逸心中好像有股闷死吐不出来,可刚一张嘴,便脱口而出:“古来征战几人回啊!”
苦笑一声,这句诗倒也衬景。
“妙!妙!”
钟逸身后传来陌生的人声,转头一看,有些面熟,好像刚才在帐中见过。
钟逸抱拳:“不知阁下是?”
这是位爽快的汉子,他哈哈一笑,同样抱拳:“平南卫千户孙涛!”
钟逸心道,这位官职比自己高,急忙拱手:“孙千户,有礼,”
孙涛摆了摆手,问道:“兄弟是?”
“东都东城百户钟逸,下官参见大人。”官场规矩多,武人是此,文人更多,钟逸不知面前这位孙涛是何性格,只能礼数周到,唯恐落得东城锦衣卫诟病。
“无需多礼,上了战场,没有上下级,都是兄弟,我敢把我的后背留给你,就够了。”
这番话说的钟逸不由心生好感。
“是这个道理,蛮子残忍,杀我百姓,夺我河山,只要是杀那群畜生的,无论之前多大仇恨,都是我兄弟!”钟逸目露凶光,一谈起匈奴,他心中止不住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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