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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还没说完,只听嗖地一声,胡南风的余光瞥见一抹极快的身影,从他身后飞跑出去,躲在了门背后时,还不忘捡起胡南风的大背包。
可爱兔子的眼底哪里还有无辜和柔弱,闪着狡黠的光,朝懵逼在原地的胡南风眨眨眼,豪爽比了个手势,道:“兄弟,谢了。”
说完,兔子就在林觉的人刚开门时,趁着缝隙溜之大吉。
胡南风:.........
奇耻大辱,奇耻大辱!
胡南风气得握紧了爪子,细长眸子阴沉至极。
他是狐狸!!狡猾是他的天性,居然被一只兔子骗了!
为了方便行动,他用了变形剂,才是现在本体的模样,那只兔子还把他的货给拿走了,那岂不是短之间内他都得是一只狐狸.....
胡南风咬牙切齿,又被美色误事了,死兔子,最好别让他逮到。
秦琛的小娇妻在新婚当夜就逃跑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大陆,却没一个人敢嚼舌根。
更多的是骂阮熙不知好歹,连秦琛这么优秀的alpha都不珍惜,一只omega独自在外面生存,说不定早就被吃干抹净了,连骨头都不剩。
可一说到谁愿意嫁给秦琛,就一片寂静,鸦雀无声。
omega们是娇弱地需要呵护的生物,都喜欢温柔体贴的伴侣,秦琛的家族是四大家族之首,虽然有权有势,精神力也是罕见的2s级,但...他太冷了。
光是坐在轮椅上,就给人无形的压力,一般的omega连抬头直视秦琛的勇气也没有,更别说朝夕相伴了。
外人眼中如同罗刹的主人公,此时却正坐在空旷的客厅,拿着剪刀耐心地修着手里的一束玫瑰花,新鲜的花朵还未完全绽放,还沾着清晨的露珠,发出沁人的清香。
秦琛习惯了独处,也习惯了安静的环境,更习惯了人们的惧怕和崇敬。
他将玫瑰的枝条修剪好以后,一枝一枝地插到白玉广口瓷瓶里,等做完这一切,一直在身后的管家恭敬地递过一张干净的帕子。
“家主,擦擦手吧。”
管家是个胡子花白,面目慈祥的老人,众人都叫他郑叔。
郑叔身穿工整的燕尾服,随时都是一张温和的笑脸,可没人敢小瞧他。
他是一只藏獒alpha,分化能力是利齿,没有人能在他的攻击下活命,一旦咬住敌人的喉咙就不会松口,除非敌人断气。
“那只垂耳兔的消息,还需要继续打探吗?”
郑叔从小看着秦琛长大,好不容易盼到有只符合心意的omega,甚是欣慰。
可谁知道那omega居然敢逃跑,要不是秦琛放他一马,他一定会把那只兔子的脖子咬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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