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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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是个穿书的(一)

余长信用了整整十三年才发现自己穿进了一本书里。

没别的原因,因为他脑子有问题。

连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他就是个傻子。为什么会傻,说来话长,他穿的这身体是地主家的庶长子,亲妈在生他时难产去了,被抱給正室养,正室对不是自己肚皮里爬出来的自然没什么好感,对他就跟对待一只哈巴狗一样,高兴了逗两下,不高兴就当不存在,顶多三餐不少他的。结果他刚满两岁,就因为扑蝴蝶一头栽进水池里。被救上来就开始发高烧,虽然到底没死,人却给烧傻了。他就是这么傻的。

傻子也有傻子的好处,正室张氏瞧他连句完整的话都讲不利索,也懒得再把嫡母打压庶子那一套挪出来用,直接放养他。于是余长信就傻不拉几的在一方不过五十平米的别院住了十几年。

可能是因为身体里有从前的灵魂,虽然傻了,也跟其他傻子不一样。他其实是记得事儿的,但就是搞不清楚顺序,理不清逻辑。这种感觉说来新鲜,打个比方——那些前世生活时发生过的事儿,比如上数学课,比如熬夜加班,对他来说都历历在目,可他死活不明白那些画面到底为什么会出现自己脑子里;至于理不清逻辑,就是他知道喝水的步骤有拧开瓶盖儿,张嘴,但理不清顺序,在旁人看来再寻常不过的事,他每每只有靠排列组合一样胡乱试顺序,运气好才能一次成功;此外,他前世是英语专业的,在傻了之后,分不清中文和英文的使用场合,正是因为他嫡母每回问他多大了,他回答“Twenty-two years old”,才导致嫡母觉得他连句人话都说不顺。

不过兴许是身体的增长脑子也跟着发育的缘故,他的脑子能装的东西一天天多起来,虽然依然傻,但能记住的事儿越来越多,到十三岁的某一天傍晚,他坐在矮板凳上看月亮时,忽然回忆起前世神舟五号发射成功的画面,突然一激灵,明白了自己原本不是个傻子。

然后他以自己不太正常的脑子,非常费劲但努力的回想前世的事儿,发现他已经忘了前世自己姓甚名谁,甚至是男是女都不记得,但他记得最后的记忆,是自己躺在床上用手机看小说,书名叫《别逼我成仙》。

以上这些事儿,他用了整整七天才大致确定,因为身体上理不清逻辑的毛病还在,他唯一可以依仗的是强烈的自我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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