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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说谎!”
狠狠瞪她一眼,纪诗诗大喝道:“以你这聪明劲儿,已然失忆了,突然跑出一个陌生人来,说你是他的通房丫头,你就这么容易相信?你该不会是这么傻的姑娘吧,连人家调戏都看不出来?”
“那是因为当时奴婢脑海里一直回响着神**大侠四个字,就是老爷名号。只要知道老爷是神**大侠,那奴婢就认为他是奴婢最重要的人,否则也不会连失忆了,都只记得他的名号了。奴婢相信,他自然不会害奴婢。”
“就这么简单吗?如果他是你仇人,或者是你要杀的目标,也会令你印象深刻,有可能失忆后还记得的。你这么聪明的丫头,没想过吗?”
“那就没办法了,只能算我倒霉,跟错了人!”无奈耸耸肩,月儿淡淡一笑,说不出的洒脱。
纪诗诗见此,不由一愣,疑惑了。
月儿见此,露出一副满是睿智的笑容,继续道:“夫人不明白我这么做的理由,那我请问夫人,见过小鸭子吗?”
“小鸭子?”
“对啊,小鸭子刚刚出生时,都成群结队,跟着母鸭子走。但也有例外,就是跟着一只鸡,或者一头狼一起走。它们不是小鸭子的母亲,甚至会吃了它们,那为什么小鸭子还要跟着它们一起走呢?”
“嗯……这就是它们特性吧。”抿了抿嘴,纪诗诗也不知道,但她更不明白的是,这丫头说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微微一笑,月儿看着她那疑惑的眼神,解释道:“因为那些小鸭子一出生,看到的第一个大型动物,就会跟着一起去,不管它是谁。因为这就是它们出生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目标,跟着这个目标走,起码有活路。遇到豺狼是倒霉,但遇到鸭子们的娘,就能活下去。总比一头雾水,四处乱闯强,那样反而死得更快。”
“而我现在,就是这群小鸭子。”
深深吸了口气,月儿一脸感叹道:“我现在失忆了,以前都不记得了,就跟那群鸭子刚刚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一样,四处充满了危险。这个时候到处乱撞,就是死路一条。能够赶紧找到一个目标跟着,才有一线生机。如果这个目标是朋友,那是我的幸运;如果是仇人,算我倒霉。但是我的生存几率变大了,不是吗?”
“当时我苏醒后,什么都不记得,只记得神**大侠的威名,那我就认定这是我的目标,我的一线生机。人生最凶险的事情是迷茫,不知前路为何,比跟错人更可怕。夫人觉得我这个解释,满意吗?”
哇,何止满意,你简直是有大智慧呀。
听到她这么说,纪诗诗不由完全惊呆了。
她这个脑回路,简直异于常人,这丫头当真是绝顶聪明啊……
纵观人世间,拥有小聪明的人不少,但大智慧的却是寥寥无几。
所谓智慧,并非一般人的投机取巧,勾心斗角,而是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选择最有利于自己人生道路的方向,一路前行。
这样正确的选择,一次那是偶然,两次那是运气,三次四次就绝对是智慧。
而智慧,是需要底蕴的。
此时此刻,月儿就给纪诗诗展示了这样的底蕴。
毕竟失忆对一个人来说,最恐怖的不是把所有的亲人朋友都忘记了,而是对所在的这个世界完全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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